上半首(前五句)表达劝慰王郎之意。王郎在江陵不得志,趁着酒兴正浓,拔剑起舞,斫地悲歌,所以杜甫劝他不要悲哀。当时王郎正要西行入蜀,去投奔地方长官,杜甫久居四川,表示可以替王郎推荐,所以说“我能拔尔”,把你这个俊伟不凡的奇才从压抑中推举出来。下面二句承上,用奇特的比喻赞誉王郎。诗中说豫、章的枝叶在大风中摇动时,可以动摇太阳,极力形容树高。又说鲸鱼在海浪中纵游时可以使沧茫大海翻腾起来,极力形容鱼大。两句极写王郎的杰出才能,说他能够担当大事,有所作为,因此不必拔剑斫地,徘徊起舞,可以把剑放下来,休息一下。
下半首(后五句)抒写送行之情。诗人说以王郎的奇才,此去西川,一定会得到蜀中大官的赏识,却不知要去投奔哪一位地方长官。“趿珠履”,穿上装饰着明珠的鞋。《史记·春申君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仲宣楼,当是杜甫送别王郎的地方,在江陵城东南。仲宣是三国时诗人王粲的字,他到荆州去投靠刘表,作《登楼赋》,后梁时高季兴在江陵建了仲宣楼。送别时已是春末,杜甫用饮佩的眼光望着王郎,高歌寄予厚望,希望他入川能够施展才能。最后一句由人及己,喟然长叹道:王郎啊王郎,你正当年富力强,大可一展宏图,我却已衰老无用了!含有劝勉王郎及时努力之意。
这首诗突兀横绝,跌宕悲凉。从“拔剑斫地”写出王郎的悲歌,是一悲;作者劝他“莫哀”,到“我能拔尔”,是一喜。“拔剑斫地”,情绪昂扬,是一扬,“我能拔尔”,使情绪稍缓,是一落。“抑塞磊落”呼应悲歌,“我能拔尔”照应“莫哀”。接着引出“奇才”,以“豫章翻风”、“鲸鱼跋浪”,极尽夸饰之能事,激起轩然大波,是再起;承接“莫哀”,“且脱剑佩”趋向和缓,是再落。指出“得诸侯”,应该是由哀转喜,但又转到“何门”未定,“得诸侯”还是空的,又由喜转悲。既然“我能拔尔”,别人青眼相望,这才是可喜的事情,可是又一转“吾老矣”,不能有所作为了,于是所谓“我能拔尔”只成了美好愿望,又落空了,又由喜转悲。一悲一喜,一起一落,转变无穷,终不免回到“拔剑”悲歌。“莫哀”只成了劝慰的话,总不免归到抑塞磊落上。正由于豫章两句的奇峰拔起,更加强抑塞磊落的可悲,抒发了作者对人才不得施展的悲愤,它的意义就更深刻了。这首诗在音节上很有特色。开头两个十一字句字数多而音节急促,五、十两句单句押韵,上半首五句一组平韵,下半首五句一组仄韵,节奏短促,在古诗中较少见,亦独创之格。
此诗一开头没有从热烈而欢乐的宴会场面人手,而是直接切入有功诸侯接受赏赐的隆重仪式,将读者的注意力一下就集中在诗人所要突出描写的环节上。“彤弓弨兮,受言藏之。”短短两句既写出所赐彤弓的形状和受赏者对弓矢的珍惜,又间接表达了受赏者的无限感激之情。这样开头看起来有些突兀,然而正显示了诗人突出重点的匠心。“我有嘉宾,中心贶之”的“我”代指周天子。按照叙述逻辑,这两句本应居于开头两句之前,诗人安排在开头两句之后,补充说明事情的原委,不仅没有产生句子错位的混乱感觉,而且使全诗显得曲折有致。周天子把自己的臣下称为“嘉宾”,对有功诸侯的宠爱之情溢于言表。“中心”二字含有真心诚意的意思,赏赐诸侯出于真心,可见天子的情真意切。“钟鼓既设,一朝飨之”,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宴会场面充满了热烈欢乐的气氛,表面看是周天子为有功诸侯庆功,实际上是歌颂周天子的文治武功。
第二、三章与第一章意思基本相同,只是在个别字词上作了一下调整,反复吟唱,个别字句的调整一方面避免了简单的重复,给读者造成一种一唱三叹的感觉,不断加强对读者情绪的感染,另一方面也强调了细节的变化。如周天子对有功诸侯开始是“中心贶之”,继而“中心喜之”,最后发展到“中心好之”,主人的心理变化仅仅用个别不同的字的调整就衬托了出来。再如宴会场面从“一朝飨之”到“一朝右之”再到“一朝酬之”,个别字词的变化既说明了文武百官循守礼法的秩序,又可以看出热烈的气氛不断升级。全诗三章不涉比兴,纯用赋法,语言简练而准确。虽是歌功颂德,却不显得呆板,叙述跌宕起伏,使全诗透露了一丝灵气。
不知道是否有心理学家专门研究过历史上的暴君的心理,这种研究肯定很有意思。在平常人看来,暴君们的言行举止都有些异乎寻常,按正常人来说是匪夷所思的。比如,夏桀的宠姬妺喜爱听裂帛声,建造过“酒池肉林”;商纣王的酷刑“金瓜击顶”、“炮烙”、“虿盆”、做人的肉羹、活剖孕妇等等。
晋灵公弹射路人、杀厨子游尸的举动,仅仅用一般的残暴、狠是难以说明的,恐怕总有些变态心理,或者歇斯底里症一类的精神病,才能解释他的怪癖行径。如果真是这样,除了治病、关进疯人院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让他改邪归正,或者像赵穿那样,将其杀掉,以免危害更多的人。
中国传统政治制度致命的痼疾就在于,无论所谓的“天子”多么愚笨、痴呆,无论多么残暴、缺德,无论多么变态。病入膏肓,都是“神圣”的,不可冒犯的,不可弹劾讨伐的,否则,便会犯下各种“罪行”:欺君,亵渎,犯上作乱,直至弑君。而且,这些罪行都是弥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可以诛灭九族。
虽然有此痼疾,但让人感叹不已的是,无论在哪个时代,只要有昏情残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诤言直谏的义士出现,并有敢于弑君的勇士出现,前者如赵盾,后者如赵穿。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将要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甚至还包括以自己亲人的生命为代价,依然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视死如归。
这些词语,只有用在这些义士、勇士身上才是沉甸甸的、掷地有声的、名实相符的。
其实,敢于直谏、敢于弑暴君,已远不止是一种一时冲动的个人行为,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迷狂。它是一种非常清醒的、理智的选择,是不得不如此的抉择。有时,明知暴君不可理喻,有时明知自己的行动无异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如荆轲刺秦临行前 所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但是,它们所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的正义,即决不向残暴专制、黑暗腐朽屈膝让步的决心。
正如希腊神话传说中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上山的巨石要滚下来一样,依然坚持不懈地推下去。人类的精神和行动的意义,就在过程之中显示了出来,结果则是次要的了,甚至并不重要了。
面对残暴和死亡而敢于挺身而出,这种行为表示了一种严正的抗议,表示了一种不屈的精神。翻看历史,这种抗议和精神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就好比光明和黑暗从来都是相随相伴,哪一方都没有消失过一样。也许,光明和黑暗永远都会这么抗衡下去,直到人类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