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代多数学者的说法,此诗的抒情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女子,她赞美的大约是自己的恋人,一位青年猎手。古人以伯、仲、叔、季作排行,叔本指老三。《郑风·萚兮》有“叔兮伯兮,倡(唱)予和女”之句,《郑风·将仲子》中提到“仲子”,则当时郑国女子对恋人也可称“伯”“仲”“叔”,大约相当于今日民歌中的“大哥”“二哥”“三哥”之类。诗中说这位青年打死如之后“献于公所”,可知他是随从郑伯去打猎的。
第一章“叔于田”直截了当点出要写叔的什么事。“乘乘马”表现出其随公畋猎时的气势。三、四句则描绘他驾车的姿态。驾车之马有四匹,四匹马的缰绳总收一起拿在手中,如绶带或织带时的经线,两面的骖马同服马谐调一致,像在舞蹈一样整齐。其得心应手的情况,就像马完全在按驾车人的意识行动。把叔驾车的动作写得同图画、音乐、舞蹈一样,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正像《淮南子·览冥》说的王良造父驾车的情形,“上车摄辔,马为整齐而敛谐,投足调均,劳逸若一,心怡气和,体便轻毕,安劳若进,驰骛若灭,左右若鞭,周旋若环”。然而在此诗中只用了八个字。下面“叔在薮,火烈具举”,将叔放在一个十分壮观的背景之中。周围大火熊熊燃烧,猛如被堵在深草之地,唯叔在其中与如较量。叔脱去了上衣,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和身,也照亮了将要拼死的困兽。其紧张的情况,同斗兽场中惊心动魂的搏斗一样。结果是“襢裼暴如,献于公所”。叔不但打死了猛如,而且扛起来献到了君王面前,像没有事一样。一个英雄勇士的形象活生生显示了出来。这十五个字的描写,可与《三国演义》中“温酒斩华雄”那一段精彩的叙述相媲美。诗人夸赞叔,为他而自豪,又替他担心,希望他不要掉以轻心,这个感情,是复杂的。
第二章写叔继续打猎的情形,说叔“善射”、“良御”,特别用了“磬控”一词,刻画最为传神。“控”即在马行进中骑手忽然将它勒住不使前进,这时马便会头朝后,前腿抬起;人则弯曲腰身如上古时的石磬。第三章写打猎结束时从容收了弓箭,以其在空手打如和追射之后的悠闲之态,显示了他的英雄风度。
全诗有张有弛,如一首乐曲,在高潮之后又是一段舒缓的抒情,成抑扬之势,富有情致。
这首诗是作者晚年回归故乡时路过薇山亭时所作。该诗主要通过南云、北雁寄托自己对家乡的思恋,通过单独询问故乡篱笆下菊花抒发了诗人思乡欲归的急迫心情。全诗即景抒情,感情比较含蓄。
诗的首句就云“心逐南云近”,在这一句当中,寄寓了丰富的含义。首先是诗人对家乡的思念,然而思念却不得归还,于是仰天长叹,奇情于南去的白云,就是陆机所说的“指南云以寄款”。但是只云去而未去,思乡之悄愈苦,只得心追逐南去的白云飘逝。江总在思乡情浓时,总是仰望那南去的白云,在《遇长安使寄裴尚书》中亦云“去云目徒送,离琴手自挥”,表达的仍然是这种思乡的感情。如果说在《寄装尚书》中表达的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情的话,那么,在这里,作者着重表现的就是一种归还家乡的焦急心情。因为此时诗人已经行走在回家的路途之上了。
第二句是“形随北雁来”,在上句表达思乡之苦和归乡之焦急之后,这一句流露了一种来到南方的欣喜。伴随那从北而来的轻快的大雁,诗人来到了南方。因为归家乡的感望就要实现了,所以欣喜;因为心中欣喜,因而脚步也就轻快。“形随北雁来”五字显得自自在而飘逸。
前二句加在一起,就产生了第一个波折,从对比中表现出诗人对家乡的深深的思念。从格律和用词上看,这二句对仗工整,表现出诗人语言技巧的高妙;在语势上,语句轻快急促如行云流水很好地表现了诗人归家的心情。
后二句是“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作者通过这个问题,把思乡的感情变得深沉了。在回故乡的途中,在思乡之情急切的时候,也是在家乡就快要出现在眼前的时候,诗人突然想到了故乡篱墙下的菊花,这种思维过程非常符合感情发展的逻辑。篱墙下的菊花是一个具体的物像,而且是诗人在故乡时常常能见到的东西,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印象埋藏在诗人的潜意识当中,所以在归乡的感望就要实现的时候,它就突然从潜意识里跳了出来,诗人对故乡的印象也清晰起来。诗人这时想到了篱下菊,但并不是只想到了篱下菊,从前常常见到的物像必然附著着许多其他的事件、感情,所以想起了篱下菊,那些篱下菊上的附著物也自然就联想起来了。因此,诗人通过对一个单一而具体的物件的回忆下子唤起了对家乡的整个的印象。可见这两句诗使全诗的感情得到了深化。而此二句的语势变得缓慢,也正好村托了这种深化的感情。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