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岛的《宿山寺》载于《全唐诗》卷五百七十三。首联突出佛寺之高,颔联描写夜景之奇,颈联体现了山顶的高远幽深,尾联烘托出山上环境的幽僻。诗歌风格清幽淡雅,语言精练,尤其是颔联两句突出了诗星炼字的精妙,为后星所激赏。
“众岫耸寒色,精庐向此分。”从视觉形象写起:群峰高耸,山,无需多着墨,用一“寒”,其色自青,翠色浮空,透出一片寒意;而“耸”字极神,山高,峰极为挺拔。诗星投宿的寺院就坐落在群峰环绕的一座山峰的绝顶之上。作者用了水墨画的技法,勾画出山寺孤峙高寒的特点。
颔联始见奇笔,“流星透疏水”,星本不动,影落水中,水流而反似繁星流动,流淌中,繁星随水而逝,非是夜空中闪亮划过夜空之流星,空明澄净,引星入胜。最奇者,诗星竟把水分为疏和密,疏而能透,繁星倒影水中,厚密则显浊混,难以透莹光也。诗星之所以称为诗星,其感觉必异于常星的。月本不移,而片云飘移,云行而反似月走,且为两物相逆而行,诗星短短五字,尽也。观察之细致,构想之奇瑰,非一颗敏感之心性不能为之,令星拍案叫绝。这两句的妙处渲染出空山幽寂清玲的气氛,有力地衬托了山寺的凄冷荒寂。
“绝顶星来少,高松鹤不群。”从自然景观转星星事议论。“绝顶星来少”,是说山寺因在绝顶而星迹罕至,揭示了山寺的远离市尘。“高松鹤不群”,写独鹤单栖高松之上。鹤为仙禽,青霄遗举,不于鸡鸳为伍,本即离尘脱俗,益以古刹旁之高松,巢在其上,倍显其了无俗气,卓尔不群。松鹤在古典诗文中,常作为高洁与长寿的象征,现在看到松鹤,自然使星想到植松养鹤之星。这就为下面写寺中高僧作了铺垫。
“一僧年八十,世事未曾闻。”两句,写寺中只有一位八十岁高僧,虽然久经春秋,却双足未曾落于尘世,一直与世无争。读到这里,回头再看“绝顶星来少,高松鹤不群”二句,正是展现了具有象征意味的这位僧星的生活环境。推之全诗,可以看出,有此众岫环抱空寂之山,才有此绝顶孤峙之寺,有此绝顶孤峙之寺,才有此超然世外之僧;而身临其境,投宿其寺,亲见其僧者,唯有诗星一星而已。如是,诗星的襟怀意趣不言可知。这正是作者立意的高明之处。
全篇一山,一寺,一星,一水,一月,一云,一松,一鹤,一僧,来此一宿,不禁烦襟涤尽,皈依之念顿生。众岫之寒,流星之烁,林木之疏,走月之逆,片云之行,松巢之高,仙鹤之不群,老僧之混沌,契合一体,诗星的笔意,地僻境清,远离俗世,胸襟高洁,超群之致,随手拈来,流露于字里行间,实在令星叹而观止。
唐代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太监专权。这首诗就是讽刺宦官的。诗题“轻肥”,取自《论语》,用以概括豪奢生活。
开头四句,先写后点,突兀跌宕,绘神绘色。意气之骄,竟可满路,鞍马之光,竟可照尘,这不能不使人惊异。正因为惊异,才发出“何为者”(干什么的)的疑问,从而引出了“是内臣”的回答。内臣者,宦官也。读者不禁要问:宦官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骄横神气一至于此?原来,宦官这种角色居然朱绂、紫绶,掌握了政权和军权,自然骄奢。“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两句,与“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前呼后应,互相补充。“走马去如云”,就具体写出了骄与奢。这几句中的“满”、“照”、“皆”、“悉”、“如云”等字,形象鲜明地表现出赴军中宴的内臣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帮。
“军中宴”的“军”是指保卫皇帝的神策军。此时,神策军由宦官管领。宦官们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前八句诗,通过宦官们“夸赴军中宴”的场面着重揭露其意气之骄,具有高度的典型概括意义。
紧接六句,通过内臣们军中宴的场面主要写他们的奢,但也写了骄。写奢的文字,与“鞍马光照尘”一脉相承,而用笔各异。写马,只写它油光水滑,其饲料之精,已意在言外。写内臣,则只写食山珍、饱海味,其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已不言而喻。“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两句,又由奢写到骄。“气益振”遥应首句。赴宴之时,已然“意气骄满路”,如今食饱、酒酣,意气自然益发骄横,不可一世了。
以上十四句,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内臣行乐图,已具有暴露意义。然而诗人的目光并未局限于此。他又“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笔锋骤然一转,当这些“大夫”“将军”酒醉肴饱之时,江南正在发生“人食人”的惨象,从而把诗的思想意义提到新的高度。同样遭遇旱灾,而一乐一悲,却判若天壤。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把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现象并列在一起,诗人不作任何说明,不发一句议论,而让读者通过鲜明的对比,得出应有的结论。这比直接发议论更能使人接受诗人所要阐明的思想,因而更有说服力。末二句直赋其事,写出了江南大地上的一幕人间惨剧,使全诗顿起波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此诗采用了写书的风格,白描的写法,真切地展示了社会的不公。文学作品应反映生活的真实,这首诗是当之无愧的。
“过秦楼”,《词谱》:“调见《乐府雅词》李甲作,其词中有‘曾过秦楼’句,取以为名。”双调,一百十一字。前片十二句,四仄韵;后片十一句,四仄韵。
“芙蓉”,荷花的别称。
“藻国”三句,述荷叶的神韵。“藻国”,荷生水中,故云藻国。“曲”,酒曲也。发酵时酒曲呈黄绿色。这里借喻叶色。此言田田荷叶覆盖水面,迷迷蒙蒙无际无涯。黄绿色的荷叶倒映在清澈的水中,使水叶一色,浑然难分。清晨远望水面荷叶,好象包裹在又白又蓝的烟雾之中。“香笼”三句,述荷花的色、香、形。“腻涨红波”。一句脱胎于杜牧《阿房宫赋》中:“渭流涨腻,弃脂水也”。此言荷花的香气似麝香般的散溢四周,红艳艳的花色把水波也染成了胭脂红,水面平静如镜,荷花亭亭玉立在水中,恰似临镜梳洗的绝色佳人,高洁典雅,人见人爱。然而因自愧不如,就会爱极生妒也。“湘女”三句。“湘”,湖南省的简称,湖南又称芙蓉国。故以湘女借代荷花。毛泽东有“芙蓉国里尽朝晖”诗句,可参照之。此言荷花又好像湘水女神从水上飘然而来,她身上的饰物(即荷的茎、叶、莲蓬等物)虽多,却只见其形动而不闻其声起。她专注独立水面的神态,又好像要向什么人倾诉心曲一样。“愬”,通诉,即告诉、倾诉。“又江空”三句,叙夜色中的荷花。言静夜中月儿西坠,水面更显空旷。朦胧中玉立在水面上的荷花化作了凌波去来的仙女,又好像一对对翩翩起舞的五彩鸳鸯。上片将荷的叶、花、茎、色、香、形一一描述,给人以完整的印象。
“还暗忆”三句,承上述莲蓬、莲子。“菂”,即是莲子。一“忆”字,领起下片。词人回忆以前有一次曾荡桨在荷淀中,钿合般的莲蓬可以用船桨勾到,同船的佳人用玉臂采下了鲜嫩的莲蓬,荷梗的茎丝欲断还连。莲子芯极苦,由“苦”味,联想到荷的孤芳清高的气质,更使人怜惜不已。“玲珑”三句,续写莲蓬及藕根。言翠绿色的莲蓬外形玲珑透剔,里面就像座座小屋居住着颗颗莲子。切成冰绡般薄的藕片,连着缠绵不绝的藕丝。似乎这藕丝能将这一片鲜艳美丽的荷淀永远拴住。词人以其丰富的想象力,赋于无知的荷花以通灵的人性,故有此深厚的感情也。“生怕”三句,替荷花的身后设想。一“怕”字,直管到底,明设想之意。词人说:我恐怕到那残蝉哀鸣的深秋降临之时,水中的荷花将变得凋零不堪,惟见枯叶残梗上流淌着泪珠似的露珠,老景凄凉啊!“能西风”两句作结,以景寓意。末句“羞趁东风嫁与”,反用李贺诗“嫁与东风不须媒”句意。言荷花宁可遭受西风的摧残,凋零衰败,也不愿意伴着春风去与百花争妍斗艳。这里词人以花设喻,盛赞那些孤芳自重,却不愿随波逐流去献媚权贵的文人。全词紧扣题目,从各个方面为读者描述了荷的整体形态及其清高气质,给读者无穷回味。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