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陵贤人清且廉,东谿卜筑岁将淹。”讲述杜陵贤士清正廉洁、东溪卜筑终老的淡泊人生。其中,“卜筑”强调了东溪公隐居的决心,寓意出东溪公的人品及其决意在此过清贫的生活。
“宅近青山同谢脁,门垂碧柳似陶潜。”诗句中含有两位诗人名字:南朝齐诗人谢朓和东晋诗人陶潜。谢朓诗歌影响了唐代诗风,陶渊明的田园诗风陶醉过了多少代人。诗句中借南朝齐诗人谢朓和东晋诗人陶潜的高尚品格喻杜陵贤人安贫乐道、不慕荣利的人生情怀。
“好鸟迎春歌后院,飞花送酒舞前檐。”描绘出一幅鸟儿后院飞翔高歌、是飞花落絮送酒的艳丽景色,更是突显出《题东溪公幽居》中的“幽”字,幽僻之处、深而幽静。与此同时,诗人将“飞花”拟人化,飘舞的花朵“送酒”为来客喝酒助兴,以此营造热烈氛围,暗示了主人对客人的真诚。
“客到但知留一醉,盘中只有水晶盐。”意境开阔,让人感受到杜陵贤人的纯朴善良、热情好客的性情,但亦蕴含着盘内空空没有菜蔬、三亩两亩闲田也懒种的田园生活,表现出东溪公的“清且廉”,照应开头,首尾照应,再次升华主旨。
全诗围绕“清”“廉”两字为主线,以谢脁、陶潜喻东溪公杜陵贤人,诗中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突显杜陵贤人的清正廉洁、高雅绝浴,同时也肯定了东溪公的淡泊明志之情。
“塞下曲”,唐代乐府题,多写边塞之事。此篇乃仿古之作,故称“古塞下曲”。
“行人朝走马,直指蓟城傍。蓟城通漠北,万里别吾乡。”此诗前四句写万里辞家,远赴边塞。早晨骑马出发,直指蓟城,行程匆匆,字里行间透射出一股豪气。
“海上千烽火,沙中百战场。军书发上郡,春色度河阳。”中间四句写边地见闻。“海上”“沙中”呼应“漠北”。“军书”“春色”,本为静物,加以“发”“度”二字,顿变鲜活,急切迅疾,气势飞动。一写战事,一写时节,一写边关,一写中原,刚健明快。
“袅袅汉宫柳,青青胡地桑。琵琶出塞曲,横笛断君肠。”最后四句一写色,一写声,颜色清丽,声调凄恻,先喜后悲,更显其悲。
通观全篇,格调苍凉,既有一点悲,又有一点壮,诚为《河岳英灵集》所评:“发调既清,修辞亦秀”,“足可歔欷,震荡心神。”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
词作开首二句:“百年强半,高秋犹在天南畔。”词人这一年四十九岁,故曰“百年强半”,被排挤出朝廷,羁留南方达十三年之久,故曰“犹在天南畔。”秋高气爽,临轩赏月,把酒观菊,本当是很惬意、快活时节,但却被抛置在天之涯海之角。更何况,奸贼当道,金瓯残缺,匹夫之责,时常萦绕心怀。一个“犹”字,凝聚了词人多少的感慨与忧愤。“高秋”,谓秋高气爽之时,谢眺《奉和随王殿下》诗有:“高秋夜方静,神居肃且深”句。“幽怀已被黄花乱。更恨银蟾,故向愁人满。“幽怀”,指郁结于心中的愁闷情怀。毫无疑问,这是指自己无法锄奸复国的激愤烦乱心情。这句本意是因“幽怀”而无心赏观菊花,但字面上却说是因观花而致幽怀乱,似句意不顺,这实是一种婉转曲达的表现手法,后二句亦是如此写法。词人愁绪满怀,偏又逢皓月圆满,便把一腔的怨情向“银蟾”倾泻而去。这与上句的“无理”,更深一个层次地表现了词人的愁绪。如“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唐·金昌绪),辛弃疾的“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带将愁去”(《祝英台近》)等。这都是一种看似无理,实则含有更深的理在的埋怨。
下片词人转而抒写自己借酒茶解愁的情形。“招呼诗酒颠狂伴,羽觞到手判 无算。浩歌箕踞巾聊岸。”这里的“伴”,当指那些不畏权奸,主张抗金,遭到迫害,有志而不得伸的志同道和之友,当然也包括词题中的张伯麟。这几句词人用白描手法极写饮酒之狂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他仍只好借酒来忘却心中的忧愤与不平。“羽觞”,指酒器,其状如雀鸟,左右形如两翼。他们喝了无数杯的酒,不仅放声高歌,还一扫文雅之态,箕踞而坐,并把头巾推向后脑露出前额。这是他们“颠狂”的具体写照。“箕踞”,形容两足前伸,以手据膝,如箕状,古时为傲慢不敬之容。这种放浪形骸的颠狂之态,实是内心忧愁极深的外在表现。末二句“酒欲醒时,兴在卢仝盌。”酒醒思茶,亦如饮酒一般,以浇胸中之块垒。“卢仝盌”,“盌”,同碗、椀,典出唐代诗人卢仝,卢仝号玉川子,善诗,亦喜饮茶。曾赋诗盛赞茶之妙用:“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走笔谢孟议寄新茶》)。这里用此典,词意是承前一贯而下,亦即卢仝诗中的“破孤闷”、散尽“生平不平事。”
全词抒情由隐而显,层层递进;或曲折传达,或正面抒写,刻画了一个身虽遭贬,却能不屈不挠、豪气不除的爱国诗人形象。
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