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
这首诗是借题“於潜僧绿筠轩”歌颂风雅高节,批判物欲俗骨。诗以议论为主,但写得很有风采。
据《晋书·王徽之传》记载,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为人高雅,生性喜竹。有一次,他寄居在一座空宅中,便马上令人种竹。有人问其原故,他不予正面解释,“但啸咏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这“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便是借此典而颂于潜僧。因为典故中有着那样一位风采卓异的形象,诗入又用了“可”、“不可”这样的选择而肯定的语气,一位超然不俗的高僧形象便立刻跃然纸上。
“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是对“不可使居无竹”的进一步发挥。它富哲理,有情韵,写出了物质与精神、美德与美食在比较中的价值;食无甘味,充其量不过是“令人瘦”而已;人无松竹之节,无雅尚之好,那就会“令人俗”。这既是对于潜僧风节的赞颂之语,也是对缺乏风节之辈的示警。接着用“人瘦尚可肥,俗士不可医”申足此意,就更鞭辟入里。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思想品格和精神境界。只要有了高尚的情操,就会有松柏的孤直,梅竹的清芬,不畏强暴,直道而行,卓然为人;反之,就会汲汲于名利,计较于得失,随权势而俯仰,视风向而转移,俗态媚骨,丑行毕现。这种人,往往自视高明,自以为得计,听不进奉劝,改不了秉性,所以诗人说这种“俗士不可医”——医之无效。
以上为第一段。这一段的特点是:出语精警,议论精辟,发人深省。
文似看山不喜平。上面全是诗人议论,虽出语不凡,但若直由诗人议论下去,便有平直之嫌,说教之讥。因而下段重开波澜,另转新意。由那种“不可医”的“俗士”站出来作自我表演,这就是修辞学中的“示现”之法:“旁人笑此言:‘似高还似痴’”这个“旁人”,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俗士”。他听了诗人的议论,大不以为然;他虽然认为“不可使居无竹”是十足的迂阔之论,腐儒之见,但在口头上却将此论说成“似高、似痴”,从这模棱两可的语气里,显示了这种人世故、圆滑的特点;他绝不肯在论辩中作决绝之语而树敌。
下面是诗人对俗士的调侃和反诘:“若对此君仍大嚼,世间那有扬州鹤!”诗意谓:又想种竹而得清高之名,又要面竹而大嚼甘味,人间何处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等美事。名节高的人难得厚富,厚富的人难得名高;做官的人无暇学仙,得道的人无暇做官;食肉的人无高节,高节的人不食肉;两种好处都不能兼得,多种好处就更不能兼得了。
这首诗以五言为主,以议论为主。但由于适当采用了散文化的句式(如“不可使居无竹”、“若对此君仍大嚼”等)以及赋的某些表现手法(如以对白方式发议论等),因而能于议论中见风采,议论中有波澜,议论中寓形象。苏轼极善于借题发挥,有丰富的联想力,能于平凡的题目中别出新意,吐语不凡,此诗即是一例。
这首诗的主旨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讽刺现实之作,一说是赞美正直官吏之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诗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
《郑风·羔裘》这首诗,起笔描述羔裘的外在美,作者具体而微地描写了羊皮袍子的皮毛质地是如何的润泽光滑,袍子上的豹皮装饰是如何的鲜艳漂亮。然后才赞美穿此羔裘的人的内在美,写外在美的目的是通过对羊皮袍子的仔细形容,和对其中寓意的深刻揭示,借以赞美穿羊皮袍子的官员有正直美好能舍命为公的气节,有威武勇毅能支持正义的品格。总而言之,人衣相配,美德毕现,这位官员才德出众,不愧是国家的贤俊。外在美、气质美和品行美、形象美高度统一。这样理解符合认为此诗主旨为赞美优秀官吏的说法。
这首诗,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作者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因为衣裳总是人穿的,从衣裳联想到人品,再自然不过了。至于一个人的品质、德性要说得很生动、形象,就不那么容易,而此诗作者的聪明之处,也在这里。他用看得见的衣服的外表,来比喻看不见、感得到的较为抽象的品行德性,手法是极为高明的。比如,从皮袍子上的豹皮装饰,联想到穿这件衣服的人的威武有力就十分贴切,,极为形象。但作为一首讽刺诗来说,有些过于含蓄,以至千百年来聚讼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