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春词是用少女眼光中的暮春景象展现她蹙眉惜春的心态。欧阳炯的《三字令》“春欲尽,日迟迟”一首,从春尽人不归的艺术角度,运笔随意而着重于刻画佳人的无限相思。至于抒发青春难驻,临老伤春的感觉,张先的《天仙子》具有代表性。上片云:“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送青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这种时光易逝的送春感触,写得神韵高妙,但词人流露出的情绪却是深沉和忧愁的,有着无穷的感伤。张元干这首词的艺术构思与上两首不同,情调旷达洒脱,可谓别具一格。
首先从词的组织结构来看,词人没有采用上景下情的框架,而紧扣送春留春的主旨,直抒情怀,一气呵成。起句“春来春去催人老”,即写出了作者对春去的内心感应。春来春去,时光匆匆易逝。这对于垂老之人,最容易引起心情的翻腾。张先词的“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所流露的是一种人事纷繁、朱颜易改的感伤情调。这首词中所承接的是“老夫争肯输年少”。词人虽然已是“老夫”,但是心中没有悲感,还具有年青人的活力。正是这种不服老的自在洒脱的襟怀,才能生发出插花起舞、把酒留春的势态,使上下片一气呵成。
其次是真情的自然流露。张元干晚年遭逢厄运,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常寄情于山水之间,但是壮志依存。诗人投闲的二十余年,并未忘掉中原遗恨,但又是抱着“心存自在天,脚踏安乐地”的旷达情怀。
词中所写“坐中偶书”的感受,似是信手拈来,实是胸襟情怀的真实流露。值得提出的是“醉后少年狂”一句,是借用苏轼《江城子》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趣。而“管领风光处”则是化用白居易《早春晚归》“金谷风光依旧在,无人管领石家春”的诗意。此处与“插花还起舞”相连接,充分体现出作者的真情实感,旷达乐观的风貌。这首词中性灵的流露,具有一种真实、自然之美。
这首自抒情怀的词作,语言朴质自然,明白晓畅。“醉后少年狂,白髭殊未妨”、“把酒共留春,莫教花笑人”,语意显露,造句自然,毫无矫揉造作之态,又不落前人窠臼。这种个性化语言的倾吐,既是时光与生命相撞击产生的火花,又疑聚着词人“坐中”瞬间的真实感受,因而富有自然的风韵。
作者是唐末五代时人,此诗应该作于唐亡后。作者寄居在他乡,半夜被雨声惊醒,不复能寐,感怀身世而后作。
起句直接点题。半夜下起雨来,作者睡不着,起来打开了门。用了“离人”,“独”这样的字眼,预先铺陈。承句开始写景。外面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故乡的田园应该都荒芜了吧,往故乡的方向望去,只能看到被雷电照亮的山。这一句尤为动人,在于前后两句一虚一实,对比强烈,故国桑麻是想象中的景,是梦中的家园,雷电前山是眼前的景,也是严酷寂寥的现实。
转句着力写雨。雨透过槐树,细细的滴在地上,淅淅沥沥的声音。此句转的妙,不再接着上句写雨景,而是描写雨的情态声音,避免堆砌,而且这句把雨写的缠绵,气氛烘托的非常寂寞冷清。合句收尾点出了愁绪,抒发感慨。也许明月也是满面愁容吧。古来写雨的诗很多,大多是是感怀身世,比如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之类。
这首诗把雨描写的很细腻,有意境,让人很容易陷入作者描绘的雨景,感受他有家难回,离乡背井的无奈。另外,这首诗的遣词造句很有技巧。比如桑麻荒旧国,用的是倒装,一方面是为了押韵和对仗,另一方面是意思上的对照,故国对前山,桑麻对雷电,很明显的虚实对比。
这首诗首联表示对黄介愁虑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忧;颔联宕开写景,而景中寓情;颈联连用两个黄姓人物的典故劝说朋友;尾联的转而写景,是作者难以言尽的劝勉之意。诗中抒发了宦途不遇的哀伤与人生无聊的感慨。此诗违背了格律诗的平仄讲求,却通过打破规矩而创造出一种生新之美。
诗的首联表示对黄介愁虑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忧。
颔联宕开写景,而景中寓情。澄明的秋月倒映在汴河之中,河水一片浑黄,而澄明者依然澄明;岸边绿树如碧,风拂叶摇,凉气袭来,让人感到一阵阵的秋意。这两句描写,由天而地,由河而树,画面开阔而清爽,在明月高秋的景色描写里展现的是澄漱明洁的人格境界,而这正是作者与朋友的共同向往与追求。
颈联上承首句的“吾宗”,连用两个黄姓人物的典故劝说朋友:神仙之事,虚诞渺茫,应放在一边,不妨酒中陶醉而心中澄澈,一如东汉黄宪的怀抱。此时,船楼上笛声悠悠,夜空里星斗横移。
尾联的转而写景,是作者将难以言尽的劝勉之意,惜别之情,都化入这静夜的笛声里。
格律诗本有严格的声律讲究,而诗人有时为创新出奇,则着意违反格律而成为一种拗体,这首诗就是这样。如“碧树为我”四字尽为仄声,“生凉秋”三字又全是平声,这本违背了格律诗的平仄讲求,却通过打破规矩而创造出一种生新之美。这种拗格与上句“黄流为我流明月”相对,就形成一种硬崛的音节,适与语句所描写的傲俗违世的人格相应。
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