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此诗是一首咏史诗。
首先,开头的一句“梦泽悲风动白茅”写出了梦泽的荒凉景象。放眼望去,梦泽此地为一片茫茫的湖泽荒野。旷野上的秋风,吹动梦泽上连天的白茅,发出萧萧悲声。这旷远迷茫、充满悲凉萧杀气氛的景象,本来就很容易引发怀古伤今的情感。加上这一带原是楚国旧地,眼前的茫茫白茅又和历史上楚国向周天子贡包茅的故事有某种意念上的关联,于是为下一句诗做了铺垫。
第二句“楚王葬尽满城娇”则道出了诗人所想,诗人由此荒凉的景色回忆起一连串楚国旧事,最熟悉的莫过于楚宫细腰的故事。楚灵王好细腰,先秦两汉典籍中多有记载。但李商隐此诗却把范围却由“宫中”扩展到“满城”,为害的程度也由“多饿死”变成“葬尽”,突出了“好细腰”的楚王这一癖好为祸之惨酷。触景生情,“葬尽满城娇”的想象就和眼前“悲风动白茅”的萧瑟荒凉景象难以分辨了,这悲风阵阵、白茅萧萧的地下,也许正埋葬着当日为细腰而断送青春与生命的女子的累累白骨呢,相互对比下,更引发了诗人强烈的悲凄之感。楚王罪孽深重,成为这场千古悲剧的制造者。作者愤慨之情溢于言表。
楚王的罪孽是深重的,是这场千古悲剧的制造者。但诗歌如果只从这一点上立意,诗意便不免显得平常而缺乏新意和深意。作者的可贵之处,在于对这场悲剧有自己独特的深刻感受与理解。三、四两句,就是这种独特感受的集中表现。
“未知歌舞能多少,虚减宫厨为细腰。”由于楚灵王好细腰,这条审美标准风靡一时,成了满城年轻女子的共同追求目标。她们心甘情愿地竞相节食减膳,以便在楚王面前轻歌曼舞,呈现自己绰约纤柔的风姿,博得楚王的垂青和宠爱。她们似乎丝毫没有想到,这样的细腰曼舞又能持续多久呢。此时细腰竞妍,将来也难保不成为地下的累累白骨。这自愿而又盲目地走向坟墓的悲剧,比起那种纯粹是被迫而清醒地走向死亡的悲剧,即使不一定更深刻,却无疑更能发人深省。因为前一种悲剧如果没有人出来揭示它的本质,它就将长期地以各种方式不受阻碍地持续下去。所以这两句中,“未知”、“虚减”,前呼后应,正是对追逐细腰悲剧的点睛之笔。讽刺入骨,又悲凉彻骨。讽刺之中又寄寓着同情,这种同情包含着一种悲天悯人式的冷峻。
纵观全诗,诗人将用笔的重点放到这些被害而又自戕的女子身上,并在她们的悲剧中发掘出同一性质的悲剧的内在的本质。因而这首以历史上的宫廷生活为题材的小诗,在客观上就获得了远远超出这一题材范围的典型性和普遍意义。人们可以从诗人所揭示的现象中可以联想起许多类似的生活现象,并进而从中得到启迪,去思考它们的本质。由此可见,此诗在这类题材的诗之中是非常难得的,也是非常可贵的。
此词是词人寄赠好友之作,表达对好友的相思相忆之情。上阕写词人因思念好友而形容憔悴,其孤独落寞之感只有思花知晓;下阕说自己为了寻觅友人,以至于梦魂踏上了通往江南的陌生道路与友人相聚。词人与好友不得相见,便想借美梦与好友倾诉心迹,其情谊之深,可见一斑。
上片写春去秋来,他没有一天不在思念好友严绳孙,以至于形容憔悴,与以前判若两人。但他心中这种孤独寂寞之感,除了零落的思花落絮,再无人能知晓。
下片写由思念至深至切而生出梦幻,竟梦到了自己不知路途的荪友的家乡,如此虚拟之笔很浪漫,很感人。但好梦难留,他刚要与好友倾诉别后的相思之意,却突然从美梦中醒来,只听得窗外传来一声雄鸡的鸣叫声,天边已经显出了鱼肚白,令人不胜怅惋。词人与好友不得相见,便想借美梦与好友倾诉心迹,对好友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其深挚的友情,深切的怀念,在词中表达得淋漓尽致。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全诗紧扣“游”字,描写夏日暮晚时分的独特山景,表达了诗人热爱自然之情,抒发了追求闲适、高洁之志,也表达了诗人想摆脱官场束缚意欲退隐的心情。
这首诗首联点明题旨,总写月夜下游山。夕阳西沉,作者和夏少府利用公余之暇,到山间寻幽探幽。颔联写山里山路、花木的幽香,颈联写山中的寂静幽深,二、三联写景,描写十分细腻,对仗特别工致。落日的余晖仿佛是点点滴滴的黄金,玉佩散落在幽暗的兰径、槐庭之中,空山静谷,寂寞无声,只有深深的月色伴随着阵阵山径;前三联描绘游山所见所闻,“兰径”、“槐庭、“静谷”、“空山",加上“幽佩”、“暗金"、“径声”“月色”,组成了一幅傍晚山中纯静、空明、幽雅、清丽的图画。
面对这样悦人的山色,诗人于尾联卒章显志,情不自禁地抒发了挣脱樊笼,寄迹山林的情怀,显得贴切自然。“樊笼累”(陶渊明“久在樊笼里”)表明对官场、俗世的厌倦,“松桂心”(陶渊明“复得返自然”)表明对自然的喜好,对归隐生活的向往,揭示了“诗心”,主旨凸显。
由此,全诗在营造山中夜色空旷、幽静的奇特意境中,含蓄地表达了诗人远离“樊笼”(尘世束缚)、亲近“松桂”(美好自然)的心愿,其厌恶尘世、热爱自然、追求高洁之情志,了了可见。
词作于戊午(1858年)至癸亥(1863年)之间。
瑞香属木木花种,香气馥郁是最重要的特点。这首咏花词,上片集中赞叹它的芳香。说它“花气霭芬芳”,如团团云雾久久不散,以致令“翠幕重帘不染尘”,灰尘也被香雾驱走了。又说它“梦里真香通鼻观,氤氲”,它已不是花香,而是能使通体澄明虚静的一种梦里真香,如佛家修炼获得的通透鼻观的内心感受。因而又怀疑它莫不是倩女的离魂就在这里。香气异常抽象,以瑞香的馥郁感受,不是一个统称的“香”可以说清,词人调动了各种方法来表现它,获得了艺术的效果。下片着重写花的品格和姿色的可爱。“细蕊缀纷纷”,是说它花蕊细小,多而密,好像连缀在一起的样子。瑞香有不同品种,词人又特别举出“淡粉轻脂”的一种“最可人”。从一般到个别。又说它色泽淡雅,“懒与凡葩争艳冶”,见之有一种“清新”之感。这里又通过词人的主观品鉴,赞扬了它的品格高雅,甘为寂寞。它“赢得嘉名”并不是去与凡葩争奇斗妍获得的,是自然而然获得的,即所谓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人们喜爱它,才“自冠群”,自成为群芳之冠。上下两片层次分明。瑞香以香著称,所以值得注意的是词人从多方面多角度,以及不同的方法来表现它的这一突出特点,几近于可触可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