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阕描绘作者复杂的心情,“烟中一线来时路”便是他这种复杂心绪的形象概括:词人风尘仆仆地长途跋涉,来到这远离京城的异地,他首先回顾的是来时的道路,而这路已为茫茫的烟尘所笼罩,只留下若有若无的一线痕迹,这便把他一刻也不想在此地勾留而急想归去,然而归期亦如归路一样渺茫难寻的复杂情怀尽现无遗。“极目送,归鸿去”,是他思归心情的又一次展露,他举目望见天际的归鸿翩飞北去,他望到它们飞向天边,飞得不见了踪影,还在引颈翘首目送那已经消失了的影子。那是因为鸿雁能归而己不能归,他多么想变成一只鸿雁离开这举目无亲的异乡呵!“第四阳关云不度”,极言此地之荒僻遥远。“阳关”本在陇西。王维《渭城曲》云:“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里“阳关”乃借用,“第四阳关”形容此地比“阳关”还要遥远好多倍,以至天空的行云都不再飞渡,而人还得渡越此关……“山胡新啭,子规言语”形容季节的特征,尤其增加乡思的愁怀,山雀的鸣啭与子规的哀啼益发令人增加千种别意,万种愁怀。
下阕愁情惨怀的抒发,而极力自我排遣:“忧能损性休朝暮”是一句诉诸理性的语言,词人说忧愁能损伤性情,休要朝朝暮暮为它所困扰纠缠。他想起醉中曾经写过的诗句:“我自只如常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词人愿自己常常处于酣醉状态,这样就可以从忧中解脱,而让满川风月去替他人忧愁。“渡水穿云心已许”是一句认命之词,词人千里迢迢渡水穿云飘泊异地已不止这一次,对于坎坷的命运心中已早该默认了。他自知已到暮年时光,那么便让它与自己所在的南浦小轩一同去领受西山来的风雨吧。“同卷西山雨”中的“同”字用得极妙,它把抽象的暮年光景与具象的“小轩南浦”合二为一,便使抽象意念具体化,而且给以豁达的态度迎接人世风雨的深层意识也赋予了形象性的特征。“卷西山雨”显然是从唐人王勃《滕王阁序》中的“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而来,但较之前人的名句,它增添了哲理性意蕴,因而更显得深沉蕴藉。
懊恼曲,亦作《懊侬曲》、《懊恼歌》。据《古今乐录》云:“《懊恼歌》者,晋石崇为绿珠所作。”《懊恼曲》即其变曲。《南齐书·王敬则传》:“ 仲雄於御前鼓琴,作《懊侬曲》,歌曰:‘常叹负情侬,郎今果行许。’”
全诗分为三个部分,前四句借反面例子发端,含有明显的怨情。其后四句情绪发生转折,表达了女主人公仍相信人间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后八句通过焦仲卿和刘兰芝凄惨的爱情故事证明人间确有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正是女主人公所希望得到的。诗的最后四句写的沉郁感人,悠悠的楚水映衬千年的野土,拉开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给后人以足够的想象空间。在神驰古人爱情故事的同时又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怀恋之情。由满平野的“恨紫愁红”则可见同情焦仲卿和刘氏的人、物极多,甚至连泥瓦匠都不忍化作尘土的这对伉俪分开,就是烧瓦也要让他们成双成对,永不分离。最后二句写的颇有新意,在沉郁中又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三秋庭绿尽迎霜,惟有荷花守红死。”这一联运用象征隐喻手法,借物写人。九月深秋时节,庭院葱绿的草木无不迎霜变色;惟有水上荷花,虽也叶枯蕊蔫,粉英凋零,却至死犹不改其红。诗句中一贬一褒,感情强烈;一绿一红,色彩对比鲜明,可谓瑰丽奇崛,凄艳动人。“守红死”的荷花,被诗人赋予了带有悲剧美的崇高人格,她同那些迎霜变色的绿草相对照,更显得坚贞不渝,光彩照人。以荷花至死犹红的意象喻指历代那些美丽多情,气节凛然的妇女,是诗人的独创。
把自己这些年的生活、情怀写给朋友们看,提笔便有许多辛酸。诗人把这许多辛酸,融铸在“衰发萧萧老郡丞”这个起句里,先给朋友们展示一幅自画像:白发稀疏,老态颓唐,这已是一层辛酸;官位又不过是辅佐州长官的郡丞,而且是“老郡丞”——多年来一直作一些细碎事务,更加上一层辛酸。计自三十四岁初入官场,在宦海中沉沦二十多年,始终未曾独当一面,以展其抗敌救国的壮志雄心。岁月流逝,人生倏忽,自然界的酷暑严冬与政治生涯中的风刀霜剑,交相煎迫,他安得不老。虚捐少壮之年,空销凌云之志,又安得不颓。这个起句,挟半生忧患俱来,把斯人憔悴的形象描绘得逼真,读之便令人泫然。第二句“洪州又看上元灯”是反接,以上元灯火的彻夜通明,反衬此翁的颓唐潦倒,更有酒酣耳热,悲从中来的感慨。于是引出颔联直抒胸臆,诗情步步展开:“羞将枉直分寻尺,宁走东西就斗升。”这十四个字是近年宦海生涯的概括。谗言可畏,三人成虎,世间枉直,一时谁能评断清楚。即以放翁而论,他一生受了多少冤枉,哪一件又曾得到公正的裁判。早在四川,他就有“讥弹更到无香处,常恨人言太深刻”(《海棠》)的感慨;去岁奉诏东归,孝宗有意任为朝官,又被曾觌等人从中梗阻,这些政治上的枉和直,是和非,语言是不能分辨其寻尺高低的。何况,他本来就不屑向他们分辩,甚至以这种分辩为“羞”。显然,他对政治上的翻云覆雨、钩心斗角是十分厌恶的,对那些吠影吠声的群小是不屑一顾的。他宁愿作外郡佐僚,东奔西跑,就升斗之俸以糊口,这样到能避开许多风波。这是陆游郑重的选择,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诗句中“羞”字、“宁”字,下的很重,感慨遥深。
但是,高飞远引,甘居下僚,这不能使自己的心安适下来。远郡佐僚生涯,带给他的是更大的苦恼:“吏进饱谙钳纸尾,客来苦劝摸床棱。”“钳纸尾”用韩愈《蓝田县丞厅壁记》故事,说明自己现任分管茶盐的佐僚,对主官只能唯唯诺诺,天天在公文上随着主官的意志画押签名,丝毫不能做主;甚至,连属吏也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尝尽了俯仰随人的滋味。“饱谙”二字,浓缩了无限屈辱辛酸。下句“摸床棱”用《新唐书·苏味道传》中事,全句说,好心的朋友来了,总是苦苦劝我遇事模棱两可,假装糊涂不要固执己见。当然,这不失为一种处世自全之道;但,这不是壮夫所为,也不是陆游所愿。
看来,进而分枉直,论是非,诗人不屑;退而走东西,就斗升,更是屈辱难忍,真是“乾坤大如许,无处著此翁”(《醉歌》),他是走投无路了。愈转愈深的诗情,逼得他说出了一句隐忍已久又不得不说的话——“归装渐理君知否,笑指庐山古涧藤。”归隐山林,这是更大的退却,是在他心中酝酿了多年的无可奈何的退却。但是,他真正打算退隐么。要正确理解这句话,还得联系他一生出处行藏来看。他毕生心存社稷,志在天下,到老不忘恢复:“蹈海言犹在,移山志未衰”(《杂感》之三),怎么会真的想到退隐山林。就在早一年,他也写过“向来误有功名念,欲挽天河洗此心”(《夜坐偶书》)的话。显然,这不是认真的后悔,而是愤激的反语,应该从反面读。那么,“笑指庐山”这层归隐山林的意思,自然也只能从反面来理解了。从无可奈何的一再退却中,可以看出作者对颠倒是非、不辨枉直的朝政的愤慨。所谓《自咏示客》者,也就是出示这样一种愤世嫉俗之情。
这首七律写的是一种特殊的人生痛苦,一种壮志难酬的苦恼悲哀,感情十分深沉。诗的抒情契机,全在一个“羞”字,一个“笑”字。这两个字是全诗线索,兴起许多波澜,构成许多转折,包含许多苦恼。在“羞”字里可以看到诗人的尊严,在“笑”字里可以看出诗人的眼泪。从句法上看,颔联属对工整,颈联用事贴切,增加了诗的容量。在章法上,诗意层层退却,诗情却层层推进,愈转愈深,尽曲折回旋之能事,而全诗以衰颓气象起,以苦笑终,更加强了这首诗的感染力。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