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着重抒写诗人赴湘水途中的感受。首句说:“湘流绕南岳”,展示出一幅气势壮阔的山水图画,同时在写景中暗寓行旅的路线。该句虽不事刻画,但着一“绕”字便可使人想见山形的曲折、水流的婉蜒。次句承上写舟行所见,极目望去,进入视野的都是青青的山色。一个“转”字颇值得玩味,它既与“绕”字呼应,传达出舟绕山而行的逼真感受,而且隐约透露出诗人的内心情绪。因为青青山色固然令人赏心悦目,但如果一路行来,转过一山又是一山,眼前唯见青山白水,久而久之,自不免觉得单调乏味,更何况从下文可知诗人此行并非为着游山玩水,所以开头两句虽只是写景叙事,已为全诗奠定了倦游的基调。
“怀禄未能已,瞻途屡所经。”是该诗的主旨,全诗的写景抒情都从这两句生发。上句揭示了行旅“未能已”的原因乃在于“怀禄”,具体到该首诗不过是作官的一种委婉的说法,从中可见诗人身不由己、无可奈何的处境。下句接着说因“屡所终”之故,旅途的自然山水在他的眼里统统失去了新鲜感和吸引力。这两句诗语调低沉,其中不仅流露出诗人的羁旅之感、飘泊之叹,还有诗人对宦游生涯的厌倦。
正因为诗人怀着这样一种心情并且移情于物,所以湘江上的一切景物便都蒙上了一层凄清黯淡的色彩。“烟屿”以下四句所展示的就是这样一幅处处渗透着诗人主观感情的图景。五、六两句,一从视觉着笔,一从听觉入手,传达出旅人白天、夜晚的不同感受,运笔极为简练。“烟屿”本是美景,惜乎只“禄春望”,言外之意是眼下却不能给人带来审美愉悦;猿啼本自凄哀,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格外显得凄厉,使人伤情。这两句一“禄”一“莫”,正反成对,使诗意跌宕不平。接着两句继续写旅途情景,但变换了一种角度。江水迢迢,长途漫漫,一叶孤舟从日出到日落,从黄昏到夜晚,日复一日,简直不知何日是归期、何处是尽头!如果说上两句侧重抒发的是诗人凄凉感伤的情怀,那么这两句更多地带有孤寂苦闷的意味。
以上八句层层蓄势,结末的抒慨虽语气直露却情真意切、水到渠成。“浮没”一词,语意双关,既指行舟的随波逐流,也喻宦海的沉浮,“浮没从此去”一句似乎很旷达,但紧接着便是一声嗟叹:“嗟嗟劳我形。”并在此沉重的叹息中收束全诗。
该诗将山水同行旅结合起来写,却又不同于一般的山水行旅诗。它没有对沿途风光多作刻画,而主要用赋的手法抒写行旅感受,即或写到景物,也是为这一主旨服务。联系诗人的际遇,不难理解,这行旅中的种种感受,正是他屡遭迁谪的经历和他厌仕途的心结在诗中的折射。诗人将它们不露痕迹而又富于启示地融进长途跋涉的体验中,从而创造出既真实动人又含蓄蕴藉的独特意境。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词是写闺中人思念远征之人,表现主人公的孤独寂寞之意。全词淡雅蕴藉,意尤婉挚。
此词过片两句妙。大雁为群居群飞之禽鸟,此以雁行雁阵反衬人之孤独寂寥,且以大雁能传书逗出盼边庭来信之意,两句绾结缠联,语含双关。特别是“还有”二字,纯用口语有。倘若改作“可有”“有无”,意趣就淡去了。小词淡雅蕴藉,意尤婉挚。能于传统的征人思妇题材写出一点新意来,诚为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