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的上片展开想象,把江潮同神话传说联系起来。头两句作者引用两个典故,说明天上与人间可以相通。下片正面描写潮势。潮声如惊雷滚动,潮水如鸟云翻滚,声势夺人。全词想象丰富,气势磅礴,用典多而贴切。
上片以神话的笔调,写观潮时产生的美好感觉。
“海上乘槎侣”, 为第一潮景,即海渚者一二人乘坐竹筏来来去去的幻境,神奇极了。钱塘江八月观潮成为杭州人传统的习俗。西晋张华《博物志》载:“旧说云,天河与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
“仙人尊绿华”,为第二潮景。“海上涛头一线来,楼前指顾雪成堆。’”(东坡《望海楼晚景五绝》忽然,有一来去无定的九百岁仙女罗郁站立潮头上。以此比拟潮之形态,美丽极了。
“飞升元不用丹砂”,为第三潮景。只见一位道人羽化登仙,不用服什么朱砂炼成的丹药,全凭着道家的道,即《子华子大道》所言的“道”,即“元,无所不在也。人能守元,无则守之;人不守元,元则舍之” 的“元”,就上天了。以此比拟潮头之涨势,壮观极了。“住在潮头来处、渺天涯",照应第一潮景,直写那“居海清者”的竹筏停留在潮头要到来的地方吧,那远在天边。海潮停止后,海面江阔极了。
上片由三个潮景组成钱塘一大奇观, 具有浓郁的神话色彩。
下片则以神话与现实交汇呼唤的手法,把观潮给人们的艺术享受渲染得淋漓尽致。
“雷辊夫差国, 云翻海若家”,状潮之声势浩大。那潮声如雷鸣声震动整个杭州城,如云翻滚惊动海若海神国家。虽然不免有些夸大其辞,但又未失去生活的真实。东坡善于惯用比喻方法来谊染他笔下的人事景物。
“ 坐中安得弄琴牙。写取馀声归向、水仙夸”,措绘望海楼上的琴声与潮声共鸣的韵味。坐席中有人舒畅、徐缓地拨弄起伯牙琴,尽取那遗留下无尽之音,正好与潮声形成鲜明的对比,真有“徐声投林欲风雨,末势卷土犹溪坑”(王安石《九井》诗)的韵味。全归响在于伯牙弹奏的《水仙操》美好绮丽琴声。虽然不免带有神话色彩,但伯牙“闻海水洞滑崩撕之声”灵感爆发,移情成功,援琴而歌,竞惊天地面成为中国古代操琴妙手,又给读者以无穷的启示:天才常常是从移情灵感中悟出来的。
词人以飞翔不繁与幻怪离奇的神仙意象,形容世见少见、直为天下奇观的钱塘江潮,潮水来去翻腾于天地之间,纵恣无碍酣畅淋漓,令观潮之人不觉飘飘然亦欲随之暂离人间远奔天涯。白日飞升的仙人与翻腾不羁的狂潮,于词中交融为象征自由的意象,透露词人会于词中一再表露的渴望挣脱世网的意念。全词描写钱塘江潮,用神话传说和各种比喻来形容它的声势,意境壮阔,富于想象力。
《金缕曲·亡妇忌日有感》是纳兰性德悼亡词中的代表作。其悼亡词有四十首之多,皆血泪交溢,语痴入骨。此词尤称绝唱。词从空阶滴雨,仲夏葬花写来,引起伤春之感和悼亡之思;又以夜台幽远,音讯不通,以至来生难期,感情层层递进,最后万念俱灰。此生已矣,来世为期?全词虚实相间,实景与虚拟,所见与所思,糅合为一,历历往事与冥冥玄想密合无间。纳兰词“哀感顽艳”、“令人不能卒读”,于此可见一斑。
词起得突兀:“此恨何时已?”此乃化用李之仪《卜算子》词“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成句,劈头一个反问,道出词人心中对卢氏之死深切绵长、无穷无尽的哀思。作者既恨新婚三年竟成永诀,欢乐不终而哀思无限;又恨人天悬隔,相见无由,值此亡妇忌日,这种愁恨更有增无已。“滴空阶、寒更雨歇,葬花天气”三句,更渲染出悼亡的环境氛围。“滴空阶”二句,化用温庭筠《更漏子》下阕词意,温词曰:“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能清晰听到夜雨停歇之后,残雨滴空阶之声的人,一定有着郁闷难排的心事,温飞卿是为离情所苦,纳兰容若则为丧妻之痛,死别之伤痛自然远过于生离,故其凄苦更甚。卢氏死于农历五月三十日,此时已是夏天,争奇斗艳的百花已大都凋谢,故称“葬花天气”。此处有两措辞当注意:其一明属夏夜,却称“寒更”,此非自然天气所致,乃寂寞凄凉之心境感受使然;其二是词人不谓“落花”,而称“葬花”,“葬”与“落”平仄相同自非韵律所限。人死方谓“葬”,用“葬”字则更切合卢氏之死,如春花一样美艳的娇妻,却如落花一样“零落成泥碾作尘”。如今之“葬花天气”,妻死整整三年,仿佛大梦一场,但果真是梦也早该醒了。“不及夜台尘土隔,冷清清一片埋愁地”二句承上句来,人间无味,倒不如一抔黄土,与人世隔开,虽觉冷清,却能将愁埋葬。夜台,即墓穴。埋愁地,亦指墓地。卢氏葬于玉河皂荚屯祖茔。“钗钿约,竟抛弃”二句,再从自身痛苦生发,谓你因觉人间无味而撒手归去,却不顾我俩当年白头到老的誓言,竟使我一人痛苦地生活在人间。古时夫妇常以钗钿作为定情之物,表示对爱情的忠诚。钗为古代妇女的首饰之一,乃双股笄,钿,即金花,为珠宝镶嵌的首饰,亦由两片合成。上片写词人对亡妇的深切怀念。
下片开头,词人期望能了解卢氏亡故以后的情况。这当然是以人死后精神不死,还有一个幽冥的阴间世界为前提的。此亦时代局限使然,也未尝不是词人的精诚所至,自然无可厚非。“重泉若有双鱼寄。好知他、年来苦乐,与谁相依?”“重泉”,即黄泉,九泉,俗称阴间。双鱼,指书信。古乐府有“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之诗,后世故以双鲤鱼指书信。倘能与九泉之下的亡妻通信,一定得问问她,这几年生活是苦是乐,他和谁人伴。此乃由生前之恩爱联想所及。词人在另两首题为《沁园春》的悼亡词中也说:“记绣榻闲时,并吹红雨;雕栏曲处,同倚斜阳。”又曰:“最忆相看,娇讹道字,手剪银灯自泼茶。”由生前恩爱,而关心爱人死后的生活,钟爱之情,可谓深入骨髓。词人终夜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欲以重理湘琴消遣,又不忍听这琴声,因为这是亡妻的遗物,睹物思人,只会起到“举杯消愁”“抽刀断水”的作用,而于事无补。湘弦,原指湘妃之琴。顾贞观有和性德《采桑子》云:“分明抹丽开时候,琴静东厢,……孤负新凉,淡月疏棂梦一场。”由此可以看出卢氏在日,夫妇常在东厢理琴。理琴,即弹琴。捎信既难达,弹琴又不忍,词人只好盼望来生仍能与她结为知己。据叶舒崇所撰卢氏墓志,性德于其妻死后,“悼亡之吟不少,知己之恨尤多。”词人不仅把卢氏当作亲人,也当成挚友,在封建婚姻制度下,这是极难得的。词人欲“结个他生知己”的愿望,仍怕不能实现:“还怕两人俱薄命,再缘悭、剩月零风里。”词人甚至担心两人依旧薄命,来生的夫妻仍不能长久。缘悭,指缘份少;剩月零风,好景不长之意。读词至此,不能不使人潸然泪下。新婚三年,便生死睽隔,已足以使人痛断肝肠,而期望来生也不可得,这个现实不是太残酷了吗?在封建制度下,婚姻不以爱情为基础,故很少美满的,难得一两对恩爱夫妻,也往往被天灾人祸所拆散。许多痴情男女,只得以死殉情,以期能鬼魂相依。词人期望来生再结知己,已是进了一步。但又自知无望,故结尾“清泪尽,纸灰起”二句,格外凄绝。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