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公元760年(唐肃宗上元元年),时诗人任陕西蓝田县尉。《肃宗本纪》载,是年七至八月,大雨连绵不绝,造成了很大的灾害,此诗即写此事。此时安史之乱仍未平定,时局艰险。又逢此连月秋雨,到处水乡泽国,百姓流离失所。豪门显贵却歌舞升平,过着腐朽奢华的生活。小人得到,贤不得用。
诗题“荣木”,是取诗的前两字作为篇名,并不是专写荣木。《荣木》一诗共三十二句,分四章,每章八句。第一章慨叹人生若寄,第二章写要坚持正确的做人道理,第三章责己无所作为,第四章表示不坠先师之训而奋起。全诗表达了一种自强不息的功业追求。
这首诗提出了世间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生苦短。陶渊明把“荣木”已化为一种意象——人生美丽却苦短。他忧于人生短暂,认为人若不勤奋,即使“总角闻道”也会“白首不成”,这是人生的悲哀。他告诫人们,人生就像匆匆过客,到时都会憔悴、衰老、死亡;人的寿命、祸福取决于自己。他也自责自己曾废学而乐饮。
从此诗第四章中可以见出作者内心郁勃着昂扬的进取之心、功业之志。“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这句话活脱了陶渊明另一面孔,它与后人心目中那位吟唱着“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者形象,相距实在太远。人们以往对陶渊明的印象只是其中年思想成熟以后的形象,是陶渊明丰富人格之一角。以“一斑”而概其“全豹”有时会出现以偏概全的弊病。陶渊明早期功业之心,主要是传统文化的熏陶、影响使然。对于古代大多数知识分子,“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他们最大的梦想,在“学而优则仕”的时代,谁也难以天生就超越历史的局限而对功业荣名不屑一顾、视如粪土。
人生短暂,只有为功名而奋斗才有意义。陶渊明没有忘记儒家先师孔子的教导,一个人到了四五十岁还没有什么名望,这不值得惧怕。他自信有取得功名的天赋,不管要经历多少苦难,也没有任何理由放弃。
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这首民谣写的是一个被人称为“神鸡童”的长安小儿贾昌的奇遇,但讽刺的对象则显然不光是贾昌。他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正如“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一样,是愤激之词,也是一种反常的社会心理的写照。 “白罗绣衫随软舆”一句,此中有人,呼之欲出。原来当今皇帝就爱斗鸡走马,所以“神鸡童”也就成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唐诗中讽刺皇帝的诗篇不少,或则托言异代,或则咏物寄怀,大都辞旨微婉。象这样大胆直率,用辛辣的语言嘲笑当朝皇帝的,在文人诗里是很难见到的,只有民谣能作此快人快语。
全诗描绘了两个场面,一是贾昌随驾东巡,一是奉父柩西归雍州。第一个场面:“白罗绣衫随软舆。”在戒备森严、紧张肃穆的气氛里,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穿着华美的白罗绣花衫,带着三百只喔喔啼鸣的红冠大公鸡,紧紧跟随在皇帝威严华贵的软舆后面,大摇大摆地前行,这真是亘古未有的奇观。唐玄宗此行是去泰山举行隆重的封禅大典,夸示他“奉天承命”、治国治民的丰功伟业,带上这么一支不伦不类的特殊仪仗队,真是滑稽透顶,荒唐至极。据陈鸿《东城老父传》记载:“开元十三年,(贾昌)笼鸡三百,从封东岳。”并没有说他紧跟在“软舆”后面,而诗中运用近乎漫画的手法,将这一史实作了艺术的夸张,形象鲜明,主题突出。
第二个场面:“差夫持道挽丧车。”贾昌的父亲贾忠是唐玄宗的一名卫士,随扈死在泰山下。“父以子贵”,沿途官吏为巴结皇帝面前的这位大红人──神鸡童贾昌,竟不惜为他兴师动众,征派民夫,沿途照料灵柩。死者并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只不过是一个斗鸡小儿之父,却迫使无数劳动者为他抖威风,这场面着实令人啼笑皆非。诗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嘲笑、轻蔑和愤怒。
两个场面,构成了一出讽刺喜剧。剧里有一群白鼻子,主角是坐在软舆里的唐玄宗李隆基。这个喜剧形象鲜明,效果强烈,读起来,不但忍俊不禁,而且似乎听到了当时老百姓嬉笑怒骂的声音。这就是此诗的艺术魅力所在。
清人李重华在《贞一斋诗话》里有段评论杜甫绝句诗的话:“七绝乃唐人乐章,工者最多。……李白、王昌龄后,当以刘梦得(注:指刘禹锡)为最。缘落笔朦胧缥缈,其来无端,其去无际故也。杜老七绝欲与诸家分道扬镳,故尔别开异径。独其情怀,最得诗人雅趣。”他说杜甫“别开异径”,在盛唐七绝中走出一条新路子,这是熟读杜甫绝句的人都能感觉到的。除了极少数篇章如《赠花卿》、《江南逢李龟年》等外,他的七绝确是与众不同。
首先,从内容方面扩展了绝句的领域。一切题材,感时议政,谈艺论文,纪述身边琐事,凡是能表现于其它诗体的,杜甫同样用来写入绝句小诗。其次,与之相联系的,这类绝句诗在艺术上,它不是朦胧缥缈,以韵致见长的作品;也缺乏运用于管弦的唱叹之音。它所独开的胜境,在于触机成趣,妙绪纷披,显得情味盎然,如同和读者围炉闲话,剪烛谈心;无论是感慨唏嘘也好,或者嬉笑怒骂也好,都能给人以亲切、真率、恳挚之感,使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朴质而雅健的独特风格,是耐人咀嚼不尽的。
《戏为六绝句》(以下简称《六绝句》)就是杜甫这类绝句诗标本之一。以诗论诗,最常见的形式是论诗绝句。它,每首可谈一个问题;把许多首连缀成组诗,又可表现出完整的艺术见解。在中国诗歌理论遗产中,有不少著名的论诗绝句,而最早出现、最有影响的则是杜甫的《六绝句》。《六绝句》前三首评论作家,后三首揭示论诗宗旨。其精神前后贯通,互相联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戏为六绝句》第一首论庾信。杜甫在《春日忆李白》里曾说,“清新庾开府”。此诗中指出庾信后期文章(兼指诗、赋),风格更加成熟:“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健笔凌云,纵横开阖,不仅以“清新”见长。唐代的“今人”,指手划脚,嘲笑、指点庾信,足以说明他们的无知。因而“前贤畏后生”,也只是讽刺的反话罢了。
第二、三首论初唐四杰。初唐诗文,尚未完全摆脱六朝时期崇尚辞藻浮华艳丽的余习。第二首中,“轻薄为文”,是当时的人讥笑“四杰”的话。史炳《杜诗琐证》解释此诗说:“言四子文体,自是当时风尚,乃嗤其轻薄者至今未休。曾不知尔曹身名俱灭,而四子之文不废,如江河万古长流。”第三首,“纵使”是杜甫的口气,“卢王操翰墨,劣于汉魏近风骚”则是当时的人讥笑四杰的话(诗中以“卢王”来指四杰)。杜甫引用了他们的话而加以驳斥,所以后两句才有这样的转折。意思是即便如此,但四杰能以纵横的才气,驾驭“龙文虎脊”般瑰丽的文辞,他们的作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这三首诗的用意很明显:第一首说,观人必须全面,不能只看到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第二首说,评价作家,不能脱离其时代的条件。第三首指出,作家的成就虽有大小高下之分,但各有特色,互不相掩。应该恰如其分地给以评价,要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向前人学习。杜甫的这些观点是正确的。但这三首诗的意义,远不止这些。
第四首诗继续第三首诗意,对那些不负责任地胡乱糟蹋前贤现象的批评,指责这些人自己的作品不过是一些翡翠戏兰苕一般的货色,而没有掣鲸鱼于碧海那样的伟著。
“不薄今人爱古人”中的“今人”,指的是庾信、四杰等作家。杜甫之所以“爱古”而不“薄今”,是从“清词丽句必为邻”出发的。“为邻”,即引为同调之意。在杜甫看来,诗歌是语言的艺术,“清词丽句”不可废而不讲。更何况庾信、四杰除了“清词丽句”而外,尚有“凌云健笔”、“龙文虎脊”的一面,因此他主张兼收并蓄:力崇古调,兼取新声,古、今体诗并行不废。“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应当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
但是,仅仅学习六朝,一味追求“翡翠戏兰苕,容色更相鲜”一类的“清词丽句”,虽也能赏心悦目,但风格毕竟柔媚而浅薄;要想超越前人,必须以恢宏的气度,充分发挥才力,才能在严整的体格之中,表现出气韵飞动的巧妙;不为篇幅所困,不被声律所限,在法度之中保持从容,在规矩之外保持神明。要想达到这种艺术境界,杜甫认为只有“窃攀屈宋”。因为《楚辞》的精彩绝艳,它才会成为千古诗人尊崇的典范,由六朝而上一直追溯到屈原、宋玉,才能如刘勰所说:“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则顾盼可以驱辞力,咳唾可以穷文致”(《文心雕龙·辨骚》),不至于沿流失源,堕入齐、梁时期那种轻浮侧艳的后尘了。而杜甫对六朝文学既要继承、也要批判的思想,集中表现在“别裁伪体”、“转益多师”上。
《六绝句》的最后一首,前人说法不一。这里的“前贤”,是泛指前代有成就的作家(包括庾信、四杰)。“递相祖述”,意思是因袭成风。“递相祖述”是“未及前贤”的根本原因。“伪体”之所以伪,症结在于以模拟代替创造。真伪相混,则伪可乱真,所以要加以“别裁”。创造和因袭,是杜甫区别真、伪的分界线。诗人只有充分发挥创造力,才能直抒襟抱,自写性情,写出真的文学作品。庾信的“健笔凌云”,四杰的“江河万古”,就在于此。反过来,拾人牙慧,傍人门户,必然是没有生命力的。堆砌词藻,步齐、梁时期的后尘,固然是伪体;而一味模仿汉、魏时期古人的作品,也是伪体。在杜甫的心目中,只有真、伪的区别,并无古、今的成见。
“别裁伪体”和“转益多师”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别裁伪体”,强调创造;“转益多师”,重在继承。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的。“转益多师是汝师”,意思是无所不学,没有固定的学习对象。这话有好几层意思:只有“无所不师”,才能兼取众长;没有固定的学习对象,不限于一家,虽然有所继承、借鉴,但并不妨碍诗人自己的创造性,这是第一层意思。只有在“别裁伪体”,区别真伪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师”谁,“师”什么,才能真正做到“转益多师”,这是第二层意思。要做到“无所不师”而没有固定的学习对象,就必须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学习别人的成就,在吸取的同时,也就有弘扬和舍弃的地方,这是第三层意思。在既批判又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造,熔古今于一炉,创作出诗人自己的佳句,这就是杜甫“转益多师”、“别裁伪体”的精神所在。
《六绝句》虽然主要是谈艺术方面的问题,但和杜甫总的创作精神是分不开的。诗中“窃攀屈宋”、“亲风雅”则是他创作的指导思想和论诗的宗旨。这六首小诗,实质上是杜甫诗歌创作实践经验的总结,诗论的总纲;它所涉及的是关系到唐诗发展中一系列的重大理论问题。在这类小诗里发这样的大议论,是前所未有的。诗人通过各种事例来总结出一系列的要点,将严正的笔意寄寓在轻松幽默的笔调中,娓娓道来,庄谐杂出。李重华说杜甫七绝“别开异径”,正在于此。明白了这一点,这组诗之所以标为《戏为六绝句》,读者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