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出了红梅独特的姿态和个性。
诗的起笔手法就与众不同。诗人并不急于点题,而是把所要写的红梅置之一边,先请桃李登场。这样做的用意是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写红梅,读者不易领会,必须有参照物。请出桃李作参照,桃红李白,尽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说明红梅兼有桃的“红”和李的“白”,实则不红也不白,而是在红白之间。这样一来,虽未言及红梅,而红梅已在句中了。
劝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据。这一点诗人已经成竹在胸,深思熟虑了。第二句就用哲理来说服。“夭资元不同”,事物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夭资”。红梅就是红梅,既不同于桃,也不同于李,互不相干,有什么可妒忌的呢。这句从容道来,仍不让红梅亮相。
后二句是诗的重心所在,是骨子。诗人终于将自己思维中塑成的红梅的美奉献给了读者。红梅从它的大家族中分离出来,但它“犹余雪霜态”,梅所固有的傲霜凌雪不畏严寒的品性没有变,而且不是“十分红”。大自然赐予它粉红的花色,又使它优于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变得更加妖娆多姿了。红梅既有高洁的内在美,也有娇艳的外表美,难怪桃李等异族姐妹要嫉妒它了。至此,红梅的形象已玉立于读者心中。“未肯十分红”回应第一句,也是劝告“莫相妒”的理由之一。
这首小诗活泼而有趣。全诗四句都好像是红梅向桃李作解释;花草本为无情之物,但诗中的桃李会“相妒”,红梅也“不肯”红得过分,免得引起“与桃争艳”的嫌疑,增强桃李的妒心,都被人格化为有情之灵了。操守高洁而谦虚和逊的红梅形象刻画得非常成功。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诗的前四句,写了诗人渡江时见到的晚景,使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山是“参差没”,火是“次第生”,处处体现“暮晴”的特点。
诗的后四句触景生情,抒发自己对南朝史事的感慨,诗中的“麾扇渡”在南京秦淮河上。前两句诗相对照,一句赞颂名士顾荣平叛有功,后一句写南朝的灭亡,从而流露出对南京亡国的伤感,后两句诗,诗人运用典故“秦淮玉笛声”来写南朝灭亡的伤心史,不能不使人惆怅,在秦淮河上,又听到用笛子伴奏,像是又唱起《玉树后庭花》。这里诗人借写南朝陈后主荒淫亡国的许多伤心事,来怨恨朝廷不引以为戒,致使国破家亡的感慨。
诗词在艺术手法上,用词精炼真切,动景出神入化,体现了神韵派诗的特点。给人一种诗中有画的感觉。另一个特点是运用典故,意寓含蓄,耐人寻味。诗人咏怀古迹,提到了“怨”,是因为什么怨,诗人写得非常含蓄,特别是最后一个典故“秦淮玉笛声”道出了作者咏史的原因,抒写亡国的缘由,可这也是含蓄的,略显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