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文选》中特别标立“公宴”一类,专录建安诗人那些歌咏风月、叙述酣宴的诗章。而曹植的这首《公宴》即可视为其中之冠,此外如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刘桢、阮瑀、应瑒等人也都有以“公宴”为题的诗,可见当时此种风气之盛。
曹丕与曹植可以说是当时邺下文人集团的中心人物,钟嵘《诗品序》中就说过:“曹公父子,笃好斯文,平原兄弟,郁为文栋,刘桢、王粲,为其羽翼。次有攀龙托凤,自致于属车者,盖将百计,彬彬之盛,大备于时矣!”所以此诗的一开头就说曹丕敬爱宾客,设宴款待,客人们也都兴致勃勃,直到宴会终了还不知疲倦。这领起的两句可以说是总写,以下便是详述了:清幽的夜晚去游览西园,轻捷如飞的车辆络绎不绝,一辆随着一辆。曹丕的《芙蓉池作》中说“逍遥步西园”,王粲《杂诗》中也曾说“日暮游西园”,可见“西园”是邺下文人常去聚会的去处。此夜明月皎洁,在清澈如水的月光下一切景物都显得朗然无滓,天上繁星密布,似乎由于诗人们的聚会而更添光彩。秋日的兰花覆盖着长而隆起的坡地,红色的荷花星星点点地在碧绿的池水上探出头来,池中的游鱼时而跃出清波,高高的树枝上也不时传来悦耳的鸟声,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似乎进入了一种美妙完善的境界。迅捷的风与诗人们乘坐的华美车辆一同前进,轻快的车轮就像随风而动,令人有飘飘欲仙,凌空而起的感觉。因而结句说:让我们逍遥自在地纵情游玩,畅开胸怀,但愿千秋万岁,永远如此。
此诗的情调高昂而欢畅,分明是曹植少年得志,生活欢乐的真实写照,这在曹植的诗集中,尤其在他后期的创作中是十分罕见的。其中充满着积极向上、高亢振奋的精神,刘勰所说的“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文心雕龙·明诗》)大概就是指的此类作品。在这首诗中,人与自然的结合,情感与景物的交融,都组合成一种爽朗欢快的基调,“明月”“列宿”“秋兰”“朱华”“潜鱼”“好鸟”都呈现出欣欣向荣、明快活泼的气象,丝毫没有半点秋气萧索的意绪。显然,自然景观也都染上了诗人内心欢欣的感染。刘勰说文人创作时“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文心雕龙·神思》),可见诗人能使外物都染上自己主观情感的色彩,这就是古人所谓的“移情”。曹植在此诗中的叙事写景也无不带有主观的欢畅情绪,正是“移情”作用的体现。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秋兰”等四句出现了严密而工整的对仗,不仅词性的虚实两两相偶,而且语意也自然工俪,这种形式对后代格律诗的出现自然起了先导作用,在诗歌史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同时,这四句由于其写景状物的明快而具有典型意义,故成为后人广为传诵的名句。
诗的开头两句:“几年回首梦云关,此日重来两鬓斑。”表明别后几年,经常思念自己的友人,回首前尘,当年聚首的云关,还频频萦现在梦寐之间,那里的东峰,正是溥公栖息之所。而这次重逢,恰好还在云峰,重逢的喜悦是可想而知的。虽说时光流逝,自己的双鬓已经斑白,但能会见故人,也就是莫大的安慰了。接着申足前意:“点检梁间新岁月,招两台上旧溪山。”检点梁间的燕子,它们自去自来,已经经历了不少新的岁月,燕巢犹在,已是新筑的了。那台上所见的溪山,还像旧时一样,妩媚迎人,似乎和老友招两:“你们旧日的游踪,还存留在这儿哩!”这两句进一步写重逢的喜悦,溪山依然如画,燕语如迎敌人,岁月是消失了,却喜旧情还在。
五六两句,转进一层,写重逢以后谈论的内容:“三生漫说终无据,万法由来本自闲。”尽管佛家爱说三生(前生、今生、来生),溥公也不例外,但作者看来“三生”毕竟是无据的。所谓万法归根,实皆本于寂静。佛家主张寂灭,追求不生不灭的涅粲境界。道家则主张清静无为。而儒家主张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主张居敬镇独。但归根结蒂,佛家、道家的宗旨,其由来只在于一个“闲”字。闲则静,静则百念皆空,神完志适。这和儒家重视人事,主张格物致知、居仁由义,在观点上也是迥然不同的。这两句说明作者和溥公,尽管是知交,但对哲学上的观点不妨各有见解。
结尾两句:“一笑支郎又相恼,新诗不落语言间。”作者知道上面“三生”、“万法”的说法,支郎必定不会同意,甚至还要相恼。诗句中以“又相恼”表示和溥公的解说,早有不同。又以“不落语言间”表示,之奉酬新诗的本意,只是表白自我的情志,真情所在,原是不落于语言之间的。这最后一句意思是说:新诗在语言之外,寓有深情。相逢一笑,溥公于“相恼”之外,当亦为重逢的喜悦,而欣然相谅吧。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