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就眼前景下笔,“秋”点节令,“午”点时间,“荒山”即峨山,荒凉萧疏,写景为抒写“意悠悠”之情作渲染。身遭贬谪,远离家乡,独上荒山,心绪万千,可见“意悠悠”涵盖着诗人当时复杂纷繁的情感。第三句虚接,转出“望乡”情,这悠悠情思中,乡情是诗人当前最重要的情愫。然而,登上峨山望乡,“西北是融州”,隔断了诗人的视线,故乡不可见。
这首诗的艺术特色“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显得自然和淡,含蓄有味。诗人先写“荒山”,后写“独上”,最后以疑问作结:为什么我望乡的地方,偏偏却只见融州。下面让读者自己去回味、深思,以想象和推论作补充。这里没有秾丽鲜艳的色彩,没有絮絮滔滔的叙述,仅仅二十字,既构思完整,又感情充沛。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这首诗实景虚写,表面是题写山水,实际抒发其归国无路的隐痛。作者以眼前之景,道难言之苦,构想自然,神妙无比。又蕴含离乡之情、迁谪之思,言简意赅,语近情遥,深于哀怨,真是绝妙好诗。
此诗是借景抒怀之作。前四句写春近之景,后四句抒怀。
首联展示一幅春日将临的画面。包裹着积雪的山峦,起伏绵延,像一道银色屏风。一“晓”字,不只使人感受到银装素裹的洁白,还强烈感受到那晨曦透射下晶莹的闪光。静踞的山峦,眠伏的积雪,顿时都带上活气。一“春”字,不必细描寒梅的情景而其花满枝头的倩影自在人们想像之中。
“溪梅玉镜春”已经包涵了“东风露消息”之意,次联首句偏一语道破,是为了带出下句:“万物有精神”,使诗境陡然得到展拓和升华,抉发出春给万物带来的那种生机蓬勃的内质。
也许是春的生机太刺激了诗人的“索莫”身世之感吧,强烈的对照,酿出了浓郁的气氛。
尾联前一句暗用孔子“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语意,虽说是显示出他的从宦海中引退避世的人生态度,但那持道不移、守志不阿的精神仍然激扬其中。不过风横浪险,恶波无涯,还没有找到安全的渡口,前途还是渺茫难料的。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