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者追忆亡母的一篇记叙文。全文可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篇首到“以二子肖母也”,叙母亲生卒年月、致病原因及去世当时的情境。作者母亲生于明弘治元年,死于正德八年,算来仅得年二十六岁,那是非常年轻,还未能充分享受人生的年龄。一可伤也。她十六岁出嫁,七年间生七胎,其中夭折两人。文中用近乎流水账的记叙诉说出母亲生活的沉重和酸辛。虽然这里表情的话仅数句:“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日:‘吾为多子苦!”’然只此数句也够了,因为事实比语言本身更有力。二可伤也。为了免除没完没了的多育之苦,母亲接受了老妪所献的民间避孕偏方,饮尽盛二螺的杯水,不意落下暗哑的后遗症,不过三年便去世了。应当指出,这里作者未直接叙写母亲死前悲苦心情。因为当时他的长姊还不到十岁,他更小一岁,无从记忆,不宜虚构:却记载了失母的孩了们不大省事的情状:“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死在儿女待哺的盛年之际,三可伤也。“伤哉”二字,分量极其沉重。
于此,作者又记下当时事,即家人延请画工描绘遗容,却以作者与火姊共作模特儿 “鼻以上画有光,鼻以下画大姊”。这最平常的叙事中包含的深厚微妙的感情,对具有重视亲缘关系的文化传统的读者,至今仍是心有灵犀,不难体会的。“二子肖母”此文无字处有着极复杂的情味,妙在笔墨省净。
第二部分从“孺人讳桂”到“无一字龃龆,乃喜”,也是全文的主要部分。叙述母亲娘家境况门风、母亲的德性及生平事略。叙述外祖家风等于交代母亲德行的根源,乃题中应有之义。周氏是昆山县的一个大家族,聚居在县城东南三十里的吴家桥,从千墩浦往南至桥,沿小港以东一带,便是其居住范围。外祖是国子监监生,又是地方上有钱的人。但崇尚俭朴,与本家关系和睦 “与人妁妁说村中语,见子弟甥侄无不爱”,后文还补叙了他对子女的慈爱(母亲嫁后“外祖不二日使人问遗”)。从这样一个温暖实际的小康之家长成的母亲具有勤劳、俭朴、宽厚、聪慧、识理种种品性,也就不足为怪了。以下便通过具体事略表彰母亲的上述德行。
文中描述母亲回吴家桥娘家,则纺木棉:到县城婆家,则搓麻线。虽然并无盐米短缺之忧,却忙碌得像吃了早饭没晚饭的样子。可见她是勤劳成性的。又说冬天生炉火剩下的炭屑,她也吩咐婢女团起来,一排排晾在阶下,“室靡弃物,家无闲人”,可见其俭朴。尽管拖累很多,“儿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却“手中纫缀不辍”,“户内洒然”,可见其善于持家。再说她待僮仆的好处,虽不免有责罚,却不忍在背后出恶语怨言。娘家每年送来尝鲜的“鱼蟹饼饵”,大都与家人共享,故“家中人闻吴家桥人至,皆喜”,由此可见母亲的厚道。
最后忆及母亲对作为长子的作者所施的教育:有光七岁时与从兄有嘉入学,遇到雨天,有嘉便不上学了;有光自己也不想上,但母亲却不允许。可见她对子女决不一味溺爱,俨有孟母之风。每每半夜母子睡醒,母亲便“促有光暗诵《孝经》”,倘能熟读到十分流利,“无一字龃龉”,便很高兴。可见母亲教子很严。这部分通过一系列家庭琐事的追忆,凸现了一个能干、慈爱而有见识的母亲的形象。正由于作者是通过亲闻亲见的琐事描写加以反映,所以决无空洞浮夸的感觉,而使人觉得非常真实可信。
第三部分从“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叙述母亲死后两家人事变迁,引出沉痛的思念。其中一段叙母亲及外祖母相继亡故后,外家遭遇的不幸。由于一场瘟疫,夺去了舅母、四姨等三十人性命,唯外祖父与二舅幸存下来。这种自然灾祸,与母亲的死似乎无关,又似乎隐约有一种“祸不单行”的神秘关系。作者只记事实,言下却有无穷感慨。
以下一段则叙母亲死后十一年,有光人学,且与大姊各完婚嫁。作者这里特别说明,大姊的归宿为“孺人所许聘者”,有光所娶也是“孺人所聘者”。盖旧时儿女婚事概由父母之命,这在母亲死前一一已有安排。这种念念不忘的口吻,涵味仍是深厚复杂的。文中写道,“期而抱女。抚爱之,益念孺人。中夜与其妇泣”。一些印象较深的往事记忆犹新,但更多的往事却已记不分明,令作者黯然神伤,故末句伤痛之语便觉水到渠成。
文中所表达的既有对母亲特有的短暂、辛苦而不无光华的一生的诚挚的纪念,又有人伦中最普遍最深切的一种感情。即对母爱的歌颂与依恋。作者力求客观叙事,绝去粉饰。尤其突出的一点,便是尽量地减去了直接的、主观的抒情。该文用第三人称叙事,除“伤哉”、“天乎痛哉”两短语,几乎全篇是不动声色地叙事。然而由于所叙皆作者印象最深、涵味极厚的生活细节,款款叙来,自足动人。如文中记儿女或牵衣或乳抱,母亲却劳作不息,那形象是极平凡而又可歌可泣的。
特别是首尾两部分,最质木无文,却最见功力。最有特色,情性横溢,潜台词极多。文章不仅文字简练,而且富于含蕴。例如写母亲之死,诸儿不知悲痛,仅随人而泣,令人感到双重的可悲。又记画工以遗孤为模特儿画遗容,仅说“二子肖母”,令人反思母亲当时如何撇得下如此小儿女,越觉其以浅语表深哀.催人泪下。作者用了即事寓情的手法,满足于款款叙事,赋予了全文以不动声色而感人至深的特殊风采。
纵观全篇,并没有过多作者强烈而直接的感情抒发,而是通过白描的手法对生活细节进行描述,却将自己厚重的感情融于字里行间,融于这些看似简单平凡的事件。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平凡淡然的背后却是隐藏着作者对亡母的深深的怀念与对亡母逝世的沉痛之感以及亡母高尚美好的品德。
蒿里在泰山下。迷信传说,人死之后魂魄归于蒿里。歌的开头提出疑问:“蒿里谁家地?”疑问的所以提出,在于下一句:“聚敛魂魄无贤愚。”人间从来等级森严,凡事分别流品,绝无混淆,似乎天经地义。所以诗人不解:这“蒿里”究竟是怎样一个地方,那里为什么不分贤愚贵贱?人间由皇帝老子、王公大臣及其鹰犬爪牙统治,那么,这另一个世界,是“谁家”的天下,归谁掌管呢?人活着的时候绝无平等可言,死后就彼此彼此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后两句说,“鬼伯”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一旦他叫你去,你想稍稍踟蹰一下也不可能。“催促”得那样急,到底为的什么?求情祷告不行,威逼利诱也不行。人间的万能之物——权势、金钱、这时候完全失去效用,不能代死。这其中的道理又是什么呢?看来,“鬼伯”是最公正廉洁的。然而,他可敬却不可亲,没有人不怕他。不管凤子龙孙,也不管皇亲国戚,他都是一副铁面孔,决不法外开恩,也不承认特权。无论什么人,对他都无计可施。
这篇歌辞反映人们对生死问题的种种思索。但由于时代和科学水平的局限,其认识还不能离开唯心论的前提。
艺术表现上,此诗则以自然见其本色。全篇四句,两两设为问答,如随口吟唱,联类成篇。
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