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诗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为“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式的大气磅礴、雄奇浪漫之壮美,诸如《蜀道难》之类;一种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自然之优美。此诗应属后一类。
另外,此诗也透露出李白隐逸与入世的矛盾。诗人思想中有很深的隐逸情结,所以把家乡描绘得极其优美,且环境清幽,适于隐居。但毕竟身处大唐盛世,男儿志在四方,立志报国,所以最终“无心恋清境”,离开家乡,“已将书剑许明时”。
首句“晓峰如画参差碧,藤影风摇拂槛垂”,天色初晓,作者走出门外远望匡山,只看到曙光中美景如画,山色斑斓,不禁心情舒畅。近处,藤蔓从树上垂下,随风摇曳,枝条轻轻拂过栏杆,令人心旷神怡。
次句“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山上野径交错,人们常常带着家犬一起走过。每逢夕阳西下,晚归的农人就背着柴薪走下山来。这一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给人平静而悠远的感觉。
中间两联“看云客倚啼猿树,洗钵僧临失鹤池”,读书读累了,作者常倚树休息,没看云卷云舒,聆听猿啼阵阵。有时候还会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出来清洗钵盂,他们洗钵的那个池塘曾有白鹤飞来,如今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短短几句诗,描绘出匡山的美好景致,也表达出作者对这里所怀有的深沉感情。
最后两句描绘出一幅匡山虽美、无心留恋、决心奉献文才武艺的雄心壮志图。诗人“将犬”为伴,“带樵”晚归,听“猿啼”,看“鹤飞”,心旷神怡,安闲舒适。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匡山虽美,我却要离开了。不是我不喜爱这里的美景,而是我已经决心走出大山,凭自己的文武才艺,开创一番伟大事业。
此诗的前三联描写了匡山的自然美景,雄奇、秀丽、清幽,可见其对家乡的深情与依恋。尾联则抒发了他欲为大唐盛世奉献出文才武艺的宏伟抱负。不是不热爱家乡与大自然,只是因为早已有了在盛世施展才能的抱负了。
全诗八句,前六句皆写匡山“清境”,末二句写己之政治抱负,亦即远游之目的。全诗于清雅闲适中体现着作者远大的志向和豪迈的情怀,叙事娓娓,抒情款款,可见李白去蜀辞乡之际,既对故乡无限依恋,而用世之心更高于一切。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清晨,我远望匡山,但见青山如画,青翠的颜色深浅不一,树木参差不齐。藤影随风飘动,垂到栏杆上。
山间的小路上,行人大都带着一只家犬行走,晚归的农民们都背负着柴薪。
猿在树上喧叫,我倚树而立,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在失鹤池中洗吃饭的钵盂。
不是我不爱这秀丽的美景,只因我已决心将我的文才武艺全都投入到政治清明的时代,以开创一番事业。
注释
槛:当指大明寺之栏干。
失鹤池:《彰明县志》作饲鹤池。
莫怪:《彰明县志》作莫谓。
清境:《彰明县志》作清景。
书剑:指文才武艺。明时,谓政治开明之时代。
此诗写于开元十二年(724),是当时二十四岁的李白在离开读书十载的匡山书院时写的。匡山位于李白故里青莲乡之北五十余里,是少年李白读书学剑之地,他曾在这里习居十年。本诗是他为了实现理想而决心离开故乡的抒情之作。
李白的诗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为“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式的大气磅礴、雄奇浪漫之壮美,诸如《蜀道难》之类;一种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自然之优美。此诗应属后一类。
另外,此诗也透露出李白隐逸与入世的矛盾。诗人思想中有很深的隐逸情结,所以把家乡描绘得极其优美,且环境清幽,适于隐居。但毕竟身处大唐盛世,男儿志在四方,立志报国,所以最终“无心恋清境”,离开家乡,“已将书剑许明时”。
首句“晓峰如画参差碧,藤影风摇拂槛垂”,天色初晓,作者走出门外远望匡山,只看到曙光中美景如画,山色斑斓,不禁心情舒畅。近处,藤蔓从树上垂下,随风摇曳,枝条轻轻拂过栏杆,令人心旷神怡。
次句“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山上野径交错,人们常常带着家犬一起走过。每逢夕阳西下,晚归的农人就背着柴薪走下山来。这一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给人平静而悠远的感觉。
中间两联“看云客倚啼猿树,洗钵僧临失鹤池”,读书读累了,作者常倚树休息,没看云卷云舒,聆听猿啼阵阵。有时候还会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出来清洗钵盂,他们洗钵的那个池塘曾有白鹤飞来,如今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短短几句诗,描绘出匡山的美好景致,也表达出作者对这里所怀有的深沉感情。
最后两句描绘出一幅匡山虽美、无心留恋、决心奉献文才武艺的雄心壮志图。诗人“将犬”为伴,“带樵”晚归,听“猿啼”,看“鹤飞”,心旷神怡,安闲舒适。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匡山虽美,我却要离开了。不是我不喜爱这里的美景,而是我已经决心走出大山,凭自己的文武才艺,开创一番伟大事业。
此诗的前三联描写了匡山的自然美景,雄奇、秀丽、清幽,可见其对家乡的深情与依恋。尾联则抒发了他欲为大唐盛世奉献出文才武艺的宏伟抱负。不是不热爱家乡与大自然,只是因为早已有了在盛世施展才能的抱负了。
全诗八句,前六句皆写匡山“清境”,末二句写己之政治抱负,亦即远游之目的。全诗于清雅闲适中体现着作者远大的志向和豪迈的情怀,叙事娓娓,抒情款款,可见李白去蜀辞乡之际,既对故乡无限依恋,而用世之心更高于一切。
《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诗篇从秋庭幕雨的背景衬托下,勾画出一树浓花鲜艳触目的图象,明暗对比强烈,正象征诗人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尖锐冲突,次联刚提出“有待”,“紧接着”“别离”,希望转为失望,感情抑扬起伏。颔联联承接别离写家室之思,结尾故作宽解,却仍无法掩饰去国离京时失意感伤的情怀。这首诗写得含蓄蕴藉,情意深沉。
首联写崇让宅的庭院之中,一树紫薇花事繁茂。诗人独自一人,在傍晚时分欣赏,此时,正秋雨绵绵,如尘埃般又轻又细,漫天飘洒。“独看”二字,既写出作者的孤独无人相伴,也写出紫薇的寂寥无人欣赏。
颔联“不先摇落应为有,已欲别离休更开”,意谓紫薇于秋天而未摇落,应是为我而开,然而我现在即将离此地而他住,花开再无人赏,也不要再开了吧。在这四句之中,作为欣赏客体的紫薇与作为欣赏主体的诗人之间似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紫薇与诗人实已合二为一。
颈联引入两种花与紫薇形成对比,生于露井之上的桃树和长于章台街旁的柳树,与空庭暮雨中的紫薇相比,是逢时而得意者。“桃缓”佩于贵官之身,此处隐以拟人,也许指与诗人同年登第而仕途得意者;“柳绵”飘于繁华街市,也许是比喻在京城为官的同年。露井之桃,章台之柳,皆逢时得地,更反衬出紫薇的落寞无主之状。
尾联写种植于帝京上苑的桃柳与沦落“天涯地角”的紫薇既然同一荣谢,又何必非要以“移根上苑”为幸运。“天涯地角”比喻自己将要离开东都洛阳崇让宅而远适他方;“移根上苑”则是比喻担任京城中的清要美职。此处作者明显以紫薇自喻,“岂要”之语,是无奈之中的自我解嘲,而解嘲之中也隐约有愤激不平之气。从另一方面说,推想到作者的内心深处,仍然忘不了置身朝廷的“梦”。这个梦,折磨了他一辈子,几乎令他在不同的时地,不论接触到任何外物,都会有意无意地要拉扯到这个梦境中去。可惜,梦境永难化为现实,李商隐也就成为一个标准的追梦者。
就此诗的艺术而言,末句如不用“移根上苑”之语,似乎更好。首联在秋亭暮雨中独赏紫薇,三四句,别出奇想,认为紫薇之不先摇落,应是为了有我之前来欣赏,然后在临发之际,吩咐它不要再开。“花”与“人”之间,简直到了物我相通的境界。前四句,完全以“我”为主,在李商隐的诗歌中,极少有此心态。五六句,一笔推开,为紫薇找来两个同伴,一个是“桃”,一个是“柳”,此种作法,乃是李商隐的惯用伎俩。事实上,对“紫薇”所要说的话,到第四句,已到了尽头,再说便不免重复。在此种情况之下,一笔推开,另觅同伴,再结合主题,以引伸出某一种足以说明生死荣谢的道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笔调。所以,第七句紧接着提出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天涯地角同荣谢”,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实在足以撼人心弦。可惜,最末一句的“移根上苑”,破坏了全诗的情调,从而令前后失去了和谐,无端减低了欣赏价值。
这是一首赠别词。全词一改以往送别诗词缠绵感伤、哀怨愁苦或慷慨悲凉的格调,创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议论风生,直抒性情,写得既有情韵,又富理趣,充分体现了作者旷达洒脱的个性风貌。词人对老友的眷眷惜别之情,写得深沉细腻,婉转回互,一波三折,动人心弦。
词的上片写与友人久别重逢。元祐初年,苏轼朝为起居舍人,钱穆父为中书舍人,气类相善,友谊甚笃。元祐三年穆父出知越州,都门帐饮时,苏轼曾赋诗赠别。岁月如流,此次杭州重聚,已是别后的第三个年头了。三年来,穆父奔走于京城、吴越之间,此次又远赴瀛州,真可谓“天涯踏尽红尘”。分别虽久,可情谊弥坚,相见欢笑,犹如春日之和煦。更为可喜的是友人与自己都能以道自守,保持耿介风节,借用白居易《赠元稹》诗句来说,即“无波古井水,有节秋竹竿”。作者认为,穆父出守越州,同自己一样,是由于朝好议论政事,为言官所攻。
以上数句,先从时间着笔,回忆前番离别,再就空间落墨,概述仕宦生涯,接下来抒发作者对仕宦失意、久处逆境所持的达观态度,并用对偶连喻的句式,通过对友人纯一道心、保持名节的赞颂,表明了自己淡泊的心境和坚贞的操守。词的上片既是对友人辅君治国、坚持操守的安慰和支持,也是词人半生经历、松柏节操的自我写照,是词人的自勉自励,寓有强烈的身世之感。明写主,暗寓客;以主慰客,客与主同,表现出作者与友人肝胆相照,志同道合。
词的下片切入正题,写月夜送别友人。“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一句,描绘出一种凄清幽冷的氛围,渲染了作者与友人分别时抑郁无欢的心情。
“樽前不用翠眉颦”一句,由哀愁转为旷达、豪迈,说离宴中歌舞相伴的歌妓用不着为离愁别恨而哀怨。这一句,其用意一是不要增加行者与送者临歧的悲感,二是世间离别本也是常事,则亦不用哀愁。这二者似乎有矛盾,实则可以统一强抑悲怀、勉为达观这一点上,这符合苏轼宦途多故之后锻炼出来的思想性格。词末二句言何必为暂时离别伤情,其实人生如寄,李白《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云:“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既然人人都是天地间的过客,又何必计较眼前聚散和江南江北呢?词的结尾,以对友人的慰勉和开释胸怀总收全词,既动之以情,又揭示出得失两忘、万物齐一的人生态度。
苏轼一生虽积极入世,具有鲜明的政治理想和政治主张,但另一方面又受老庄及佛家思想影响颇深,每当官场失意、处境艰难时,他总能“游于物之外”,“无所往而不乐”,以一种恬淡自安、闲雅自适的态度来应对外界的纷纷扰扰,表现出超然物外、随遇而安的旷达、洒脱情怀。
这首送别词中的“一笑作春温”、“樽前不用翠眉颦。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等句,是苏轼这种豪放性格、达观态度的集中体现。然而在这些旷达之语的背后,仍能体察出词人对仕宦浮沉的淡淡惆怅,以及对身世飘零的深沉慨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