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此诗寓意深微邃却含而不露。元朝统治者奉行种族歧视政策,以蒙古、色目人为上等人,以汉人、南人为下等人。蒙古、色目人到江南之地也凌驾于南人之上作威作福。他们靠江南的条件富有了,却仍辱骂江南人不绝。诗人心中不平,故作此诗以讥之。
揭傒斯的五言短古,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宋元以来“重逸轻俗”的审美倾向。如《寒夜 》:“ 疏星冻霜空,流月湿林薄。虚馆人不眠,时闻一叶落。”《题风烟雪月四梅图》之二:“高花开几点,澹霭拂成衣。遥瞻应不见,相对尚依稀。”《洞庭秋月》:“灏气自澄穆,碧波还荡漾。应有凌风人,吹笛君山上。”《平沙落雁》:“天寒关塞远,水落洲渚阔。已逐夕阳低,还向黄芦没。”《烟寺晚钟》:“朝送山僧去,暮唤山僧归。相唤复相送,山露湿人衣。”这些诗作是承续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刘长卿一系的诗风而又加以发展的。其境界高逸,远离尘俗,表达了一种宋元以来的士大夫情调。其中《寒夜》最让人回味,小诗以寥寥二十字的白描,传神地绘出一幅清夜客旅图。一、二句状写户外的景色,以凝冻在布满霜气的夜空中的疏星、沾湿了草木的月的流光(“林薄”,谓草木丛生),制造出一种清旷冷寂的氛围。三句转入客舍,在“虚馆”的典型环境中,“人不眠”的主体便格外突出。最精彩的是末句的五字。“一叶落”的声音是够细微的了,馆中人却能清晰的辨闻,足见夜间的寂静;而一个“时”(时时、时而之意)字,更将漫漫长夜中不眠人的警醒,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一句不仅沟通了馆内外的联系,而且传达出诗人在长捱客栈中愁苦的心绪,可谓是神来之笔。
词的上片即景抒情,抒发了对兄弟之间长期不得相见的深深感慨和对弟弟的深切怀念,下片追忆从前,希望能有机会到京城与弟弟见上一面,并想象兄弟相会汴京的欢悦情景。
第一句就说“清颍东流”,很符合他这种“、喜临水”的爱好。当时京师与颍州之间的交通,大都靠走水道。苏辙在京师任职,如果来颍州,无疑也将是泛颍水,所以说“愁目断,孤帆明灭”。“孤帆明灭”极见盼望之切。由盼望兄弟远来相聚,从而联想到自己的宦游无根,相隔千山万水,写得非常平实。
“孤负当年林下语,对床夜雨听萧瑟。”苏轼与苏辙从小一同读书,形影不离。成年之后,不得已而分手仕宦四方,分手前,曾有感于韦应物的“那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诗句,相约以后早退,共享闲居之乐。苏轼任凤翔幕府时,临别赠苏辙诗曰:“夜雨何时听萧瑟。这两句充满了对官场的厌倦和对兄弟的思念之情,意境清幽而浪漫,从中可见词人内心深处的高情雅致。另外,这两句是一贯而下的,“孤负”二字一直贯到底,也照顾了上文。正因为自己宦游天涯,相隔着万重千叠的白水青山,望断孤帆明灭也终于不能相见,才辜负了当年林下归隐之约,不能对床同眠,共听萧瑟夜雨。所以上片结尾便归结为聚少离多之恨,由长恨而不觉满头白发了。
这首词上片正面写系念之情,没有具体的细节描写,全是写实。而下片的“尊酒”晤谈,把臂“相看”,以至同“觅残春”,则全由具体细节编织而成,却又全是写的梦境。一半抒情,一半写实,抒情全是实情,写实却是梦境,构成了这首词的特别章法。古典诗词中写梦境的名篇很多,但大都有入梦出梦的描写,交代得很清楚,如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甚至标题中都标明是梦。但这首词写梦境,却始终未加点破。换头以后,突兀而来,仿佛苏辙真的来到了黄河之侧,怀酒清话,无限缠绵。表面上看起来不知所云,但往细处看,原来这是在写梦。
梦中兄弟相见,共饮于黄河之侧,畅谈往事,互看容颜,大有杜甫《羌村三首》“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之意。但杜甫是把实境写得如梦,而东坡这里,却是把梦写得如同实境。“衣上”两句,上句是未见时相思之深,下句是写既见时衷心之喜。“添黄色”出于《玉管照神书》,这是一部谈命相术数的书,而苏轼晚年多读道书,诗词中也往往掺杂道家辞语,这里的“眉间喜气”云云即为一例。这两句一写衣上,一写眉间,充分写出了亲人相见之喜。而衣上的“旧痕”正反衬出眉间“喜气”之重,是写得浓墨重彩,非常感动人的。
这首词的下片写梦境,入梦时既未说破,到结尾也不写出梦,更不点明。只由梦中相见的喜气重重而回顾上片的辜负林下,“便”字轻轻一逗,用得很好。正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辜负了当年的林下之约,现在居然在不自觉其为梦的梦境中相见了,当然要领略林下之约的情趣。于是便相携游赏,在故园的池台之上寻觅尚可追踪的“残春”。“春”而曰“残”,也很切合东坡暮年的心境。“便”,还有即便之意,在一气重更之中仍透露出一丝凄凉的况味。池上的残春已近尾声,片片飞花如雪,即便相见相携相赏,也终究是相顾两衰翁了,词境颇为萧瑟。不过,“花如雪”到底是很美的,无多的晚境更值得珍重,萧瑟而并不衰飒。
这首词感情真挚动人,词人以兄弟的情谊为主线来写景抒怀,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故而能感人肺腑,其中也夹杂着对官场的厌倦和人生不得意的感慨,是当时作者复杂心情的真实写照。
这首诗描写山村午景,从日暖花繁的景象来看,正是春末或夏初时分,脚下的小路似乎也感到了节候的温暖,路上绿草如茵,满山的野花在阳光下更显得繁茂艳丽。首联由小径写到山色,徐徐展开,像是电影中由近到远地拉开了镜头,有一种身临其景,历历在目的印象。
颔联以“纵横”、“高下”为对,工稳恰切,而且经纬交错,构成了一幅谐和匀称的画面:一道河水曲折流过,村中高高低低地散布着几户人家。自由宁静的气氛于言外可见。而“纵”与“横”、“高”与“下”,本身又各自对应,可见诗人烹字炼句的功夫;又以“一”与“数”相对,运用了数字的概念,遂令画面更加清晰可辨。
颈联进一步表现了诗人炼句的技巧。《复斋漫录》卷上说,‘静憩横鸣午”是吸取唐人诗句“枫林社日鼓,茅屋午时横”的意思而来,其实未必可信,但指出了二者都是描绘午时横鸣的情景却是对的。横在正午休息的时候长鸣,可见其地的宁静安谧,而村民的悠闲恬适也从中可以想见。“荒寻犬吠嚣”一句说狗在荒野里东寻西找,看到了昏暗的阴处就叫个不停,寥寥五字就将生活中这个不为人注意的细节传神地表现出来,而且由此可以推知山村远离尘嚣,难得有生人过访。这两句造语极为洗炼,通过特殊的语言结构,将丰富的内容,熔铸在这极简净的十个字中。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说:“卢纶《山中绝句》云:‘阳坡软草厚如织,因与鹿成相伴眠。’介甫只用五字,道尽此两句。如云‘眠分黄犊草’,岂不妙乎!”胡仔在此赞叹王安石的,正是他这种能“以少许胜多许”的语言表现能力,“荒寻犬吠昏”也是一例
这首诗前六句所描绘的景物,直是一幅形象的桃源图。《桃花源记》中“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描写,正与“草如积”、“花更繁”的景色相似;“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横犬相闻”,又与此诗中间二联的意境一致。从这里可似看出诗人的匠心,虽然诗名《即事》,但决不是信笔写来的随意之作,他在景物的摄取,题材的剪裁上早已有成竹在胸,虽以平易语言写来,却可见到遣字造句、构思谋篇的精心安排。这种千锤百炼而以平淡出之的手法,正是诗家化境。韩愈称赞贾岛的诗说:“奸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苏东坡提倡“绚烂之极,归于平淡”,都是指的这种特点。王安石《题张司业诗》中说,张籍的诗“看似寻常最寄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实际上也道出了他自己作诗的甘苦。这首《即事》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尾联写自己的感受:诗人远足归来,向人谈起这番游历,就像亲身去了一次世外桃源。其中虽不言景,而景自在其中。同时,也可体会到诗人对桃源生活的向往。王安石另有《桃源行》一首,直接表达了他对陶洲明笔下的桃花源的赞美,与此诗所表现的感情正可相发明。
这首诗语言简洁自然,清新流畅,注重全诗气势连贯,张弛有道,平缓有度,进退有法,作者似乎在不经意地吟咏,细处看却是淡静有味,从构图谋篇到遣词造句都颇具匠心,每一联都从不同的视角展示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