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以真挚的情感,倾诉了作者对侍妾的一往情深。词之上片实写作者怀人,下片设想侍妾怀己,这一结构,不仅使思念者与被思念者更加接近,相互映衬下情感的力度、深度愈大,而且虚实相间,增加了可读性。
“闷来弹鹊,又搅碎、一帘花影。”是说自从侍妾被迫离去后,词人日夜相思而忧闷不乐。偏有喜鹊不知趣,啾啾不停,词人遂迁怒于喜鹊。但弹走了喜鹊,却又反而搅碎了一帘花影,触景生情,徒增伤悲。
“漫试著春衫,还思纤手,熏彻金猊烬冷”,春天到了,自然该换穿春衫,但就是这一举动,又触动了词人心底的回忆。他回想起侍妾为他缝制新衣、试穿新衣、熏香衣物的那一双纤纤玉手,如今无人为他缝衣试衣,而熏衣的炉子里也只剩冰冷的灰烬。
“动是愁端如何向,但怪得、新来多病”,词人失去侍妾后,无论看见什么、做什么,都会想起她,就这样,愁绪堆积得多了,便渐渐演变成病。愁病缠身,愁加深了病,病又反过来加深了愁,因而词人发出了“嗟旧日沈腰,如今潘鬓,怎堪临镜?”的叹息。往日的消瘦并未好转,如今鬓上更是新添了白发,临镜自照,教人情何以堪。
以“重省”领起分手时的记忆。“别时泪湿,罗衣犹凝”,是当时诀别,她的痛泪洒在罗衫上,想是至今还没有干吧。此句虽是忆及别时场面,但词人的回忆却跳跃到今日。词人想象她时至今日,一直因为思念自己而以泪面,所以衣襟上的泪痕至今未干。写女子至今泪未干已十分深情,更何况这还是词人想象中的场景,因此读来令人心疼怜惜。
“料为我厌厌,日高慵起,长托春酲未醒”,又再悬想而今,她为了恋念我的缘故,“每日价情思睡昏昏”。这五旬用细节和情态的描写,勾画了一个相思女子的形象。其中“长托春酲未醒”一句最妙:分明是“为我厌厌”,可是不能吐露,只能“长托春酲未醒”,用春来病酒的理由来掩饰。这种吞咽到肚里的爱情,同样是最炽烈最痛苦的。再说,既然托辞“春酲”,则侍妾借酒销愁的情状亦可知。
“雁足不来,马蹄难驻,门掩一庭芳景。”说她终日期待着能得到“我”的消息,却始终等不来鸿雁的传信,终日期待着能再见到“我”的音容,却始终看不到“我”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庭院里一派春日佳景,她却把门户关闭,尽情描写出人空憔悴的凄楚情景。
“空伫立,尽日阑干倚遍,昼长人静。”是想象爱妾百无聊赖地倚着庭院中的栏杆,空空地等待,自伤自怜。只觉得白昼太长,庭院内外冷清,寂寞难耐。
全词抒情婉曲,笔法细腻。上下两阕互相辉映,扩大了词的感情容量。两阕之间以换头“重省”二字作为过渡,境界变化而意脉相连。词人善于捕捉典型的场景和心理感受,这种独具特色的艺术表现手法,感人至深。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但觅梨与栗”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
《马说》是一篇说理文,似寓言而实非寓言,用比喻说理却并未把所持的论点正面说穿,没有把个人意见强加给读者。通过形象思维来描述千里马的遭遇,提出事实,省却了讲大道理的笔墨,作者利用了古汉语中虚词(语助词、感叹词和连接词),体现出一唱三叹的滋味和意境。伯乐的典故几次被韩愈引用(见韩愈所作的《为人求荐书》及《送温处士赴河阳序》),可见韩愈命运的坎坷。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是从正面提出问题,“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从反面展开议论。说明千里马和伯乐的信赖关系是如此的密切。在韩愈看来,世上缺乏的不是人才,而是发现人才的人。所以说课文中流露的是作者怀才不遇之情和对统治者埋没、摧残人才的愤懑和控诉。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一开篇就奇峰突起,发人之所未发,点明全文主旨。这句话还包含着一个反题,即“无伯乐,则无千里马”,说明千里马的命运与伯乐的依赖关系。换句话说,就是除伯乐而外没有人能识别千里马。
“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具体地描绘了千里马没有遇见伯乐的可悲的遭遇。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的痛惜之情。
“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这两句揭示了千里马的才能为何被埋没的根本原因。“不知”,这正是问题的要害。一天能跑千里的马,一顿有时会吃光一石小米。是说才能、本领特殊,食量也特殊。喂马的人不懂得它能一天跑上千里而一般地喂它,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通常数量的喂养,常马吃饱了而千里马远没有吃饱;没吃饱的当然比不上吃饱的,本领自然发挥不出来。这正是说明,千里马喂养不得法,便无法显示它的本领。这一句描述了千里马因肚饥而无法发挥才能的痛苦。
文章写到这里,作者还觉得不够,又接着用“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从“人”的方面再做深入一层的刻画。使文章生动深刻,也表现出作者的愤激。作者并没有立即谴责这种不识马的“人”,反而让他面对着千里马不懂装懂,还说“天下无马”。意思是说,这样的“人”在主观动机方面还是不错的,他并非不想选拔人才,并非没有求贤用贤之心,无奈贤人贤才太“少”了。明明是“人”的主观上出了问题,却把这种局面的形成推给客观条件的不如意、不理想。眼前就是一匹千里马,食马者却对着千里马发出了“天下无马”的慨叹,认为这不过是一匹连常马也不如的马。这是作者的讽刺。文章写至此处,作者立即点明主题,用呜呼!其真无马邪(yé)?其真不知马也!结束,把“无马”和“不知马”这一矛盾形成一个高潮。这是韩愈凝聚浓缩手法的结果。
惜春和怜花的情感中,不仅仅是对自然美的珍惜,而且包含着一种自怜、对人生短促的叹惜、对生命不能圆满的茫然。也就是所谓的写景以自况,借花以自怜。《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怜花、葬花最明显也最强烈地表现了这种心态。
这首诗直露惜花之情,并借惜花来表达她对人世间不平的愤慨和对美的呼唤。前两句写象征邪恶力量的横雨狂风侵袭着象征美好事物的花;后两句写呼唤青帝为落花做主,莫让风雨欺凌花,隐含着诗人对人间幸福和美的呼唤。诗写得含蓄而深情。
唐代的孟浩然曾写过一首有名的“惜花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诗人在春眠中被欢快的鸟啼惊醒,想来当时还并未完全从梦中清醒,却唯独想起了昨夜的风雨和遭风雨的花。怜花之情写得很是生动。而这首朱淑真的诗,惜花之情却写得更是直露。
起首两句,展开的似乎是一种搏斗的场面,一方面是正在开的弱花,另一方则是满怀妒意的横雨狂风,作者用“正”和“便”两个字突出了其间时间的紧迫,有搏击的紧张感。“连理枝头花正开,妒花风雨便相摧”,花开正好,风雨何急,但是在作者眼里,横雨狂风夹着妒意向落花袭来时,已经成为人间暴虐力量的化身,而那正当新鲜、美好而又娇嫩的花枝则成了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作者眼中不仅仅只有落花,还有落花般不幸的人生、世事:人之无力掌握捉弄人的命运,而人间暴虐的力量往往占上风。这两句实际上是对人世生活的一种概括。
诗人无力改变残酷的现实和苦难重重的人生,只能从内心发出呼唤:“愿教青帝常为主,莫遣纷纷点翠苔。”在乞求司春之神保护花儿,不要落下地成为尘埃的心情中,实际上隐含着诗人对人间幸福和美的呼唤。这种呼唤有点类似于晚清诗人龚自珍写“我劝天公重抖擞”时的浪漫精神。整首诗的情花之情,并非是对自然景物的感慨,而是对人生的感溉,诗表达的主要是一种哲理,以落花来写人世的风雨沧桑,以惜花来表达她对人世间不平的愤慨和对美的呼唤。
将这首诗与孟浩然的那首诗作以比较,孟诗的意象和情感更自然,更生动,形象和意念结合得更紧密,更饱满,而这首诗则理大于象,理大于情,如果说孟诗更合于林黛玉所说的:“这是人心自然之音,做到那里就到那里”,那么朱淑贞的诗则是为理而作的诗。这也是唐诗与宋诗的基本区别。
本首诗的第一句“稠花乱蕊畏江滨”,是承第一首“江上被花恼不彻”而来的。江边的花是纷繁的花和杂乱的蕊左右包围着江的两边,浣花溪已是一片花海。第一首头一句说“江上被花恼不彻”,而这首第二句则说“行步欹危实怕春”。王嗣奭在《杜臆》把颠狂的形态和心理都讲得比较透辟。
花之醉人如此,接着写驱使诗酒,“未须料理白头人”。这是写花之魅力,花添诗情酒意,花使青春长在。这是寓有哲理,也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