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观看祈雨的感慨。通过大旱之日两种不同生活场面、不同思想感情的对比,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水浒传》中“赤日炎炎似火烧”那首著名的民歌与此诗在主题、手法上都十分接近,但二者也有所不同。民歌的语言明快泼辣,对比的方式较为直截了当;而此诗语言含蓄曲折,对比的手法比较委婉。
首句先写旱情,这是祈雨的原因。《水浒》民歌写的是夏旱,所以是“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此诗则紧紧抓住春旱特点。“桑条无叶”是写春旱毁了养蚕业,“土生烟”则写出春旱对农业的严重影响。因为庄稼枯死,便只能见“土”;树上无叶,只能见“条”。所以,这描写旱象的首句可谓形象、真切。“水庙”即龙王庙,是古时祈雨的场所。白居易就曾描写过求龙神降福的场面:“丰凶水旱与疾疫,乡里皆言龙所为。家家养豚漉清酒,朝祈暮赛依巫口。”(《黑潭龙》)所谓“赛”,即迎龙娱神的仪式,此诗第二句所写“箫管迎龙”正是这种赛神场面。在箫管鸣奏声中,人们表演各种娱神的节目,看去煞是热闹。但是,祈雨群众只是强颜欢笑,内心是焦急的。这里虽不明说“农夫心内如汤煮”,而意思已全有了。相对于民歌的明快,此诗表现出含蓄的特色。
诗的后两句忽然撇开,写另一种场面,似乎离题,然而与题目却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果说前两句是正写“观祈雨”的题面,则后两句可以说是观祈雨的感想。前后两种场面,形成一组对照。水庙前是无数小百姓,箫管追随,恭迎龙神;而少数“几处”豪家,同时也在品味管弦,欣赏歌舞。一方是惟恐不雨;一方却“犹恐春阴”。惟恐不雨者,是因生死攸关的生计问题;“犹恐春阴”者,则仅仅是怕丝竹受潮,声音哑咽而已。这样,一方是深重的殷忧与不幸,另一方却是荒嬉与闲愁。这样的对比,潜台词可以说是:世道竟然如此不平啊。这一点作者虽已说明却未说尽,仍给读者以广阔联想的空间。此诗对比手法不像“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那样一目了然。因而它的讽刺更为曲折委婉,也更耐人寻味。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也是一位有丰富感情和平凡心的平常人。他这首借送弟兼寄女儿的诗,充分表现了一个兄长、一个父亲对亲人的深厚感情。这首诗实是写给女儿的,是为了送弟的缘故,来到龙安江边,触景生情,想起女儿出嫁时的复杂心情,不由得再次泪下沾衣。封建社会女子出嫁后,与父母的关系就疏远了,骨肉分别,给父亲的心灵是个不小的打击,但孩子的家庭幸福又是父母所期盼的,因而分别时心情十分矛盾复杂。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很少有父亲如此真实地表露对女儿出嫁的种种无可名状的心态,王安石却深切真实地写出了一个平凡的父亲的心情。
诗的前两句说来到江边送弟,同样的荒烟凉雨,同样的骨肉分离,这种场面又一次经历,怎不让人泪下沾衣。诗人说“泪下”而又“不自知”,正写出了站在江边遥望亲人远去时痴凝的神态,其中感情深厚沉郁。后两句说,除了春风吹绿了沙滩这一点与当年不同,一切都和当年送你出嫁时是一样的让人伤感。而“除却”一句又特巧妙,把春来草绿、凄迷伤情的景色特点反而加强了,风物一如往日,而今亲人却各自东西,心里必会伤怀和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