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写贵公子彻夜饮宴作乐的诗。虽未直接描述“沉湎长夜狎饮”,但通过“袅袅沉水烟”、“腰围玉带玲”,是能让人想象出作乐场面之盛,时间之长来的。全诗仅仅二十个字,似乎刚开了个头,就结束了,但李贺写诗的思路是变化莫测的,诗无定格,句亦无定式,这首诗仅仅是侧面烘托,轻轻一点,便戛然而止。
李贺此诗有意捕捉这“夜阑乐罢的最后一镜头”,通篇仅作含蓄的静态描写,而此前的纵酒豪饮等种种行乐情事,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了。诗中的那位贵公子醉眼朦胧,稍带倦态,然而神志尚且清晰,正满意地感触着周边事物的声音、色彩、香氲和质料,仿佛他所有的感官一时都充分地扩张开来。“袅袅沉水烟”一句写视觉和嗅觉,“乌啼夜阑景”写听觉和视觉,“曲沼芙蓉波”写视觉和听觉,“腰围白玉冷”乃写视觉和触觉。综观全诗,作品呈现出由多种微妙感觉纠葛构成的奇特意象。这四句诗涉及到了四种感觉。李贺诗歌内频繁出现的感觉语词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芳、香、馨等表现嗅觉和湿、冷、寒等属于触觉的字眼。嗅觉、触觉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原始的感觉。通过对这些最为原始因而也是最为根本的感觉的尖锐化,李贺实现了对日常生活感觉的超越。
通过诗歌来实现对平凡生活的超越,触及了李贺创作的一处要害。以“唐诸王孙”的名分而论,李贺自视为“贵公子”原无可挑剔,问题是身为没落的贵族,不可能得到社会的普遍尊敬和丰厚的物质待遇。李贺的潜愿既不为现实所容,只能通过诗笔想象在幻境中得到宣泄。《夜饮朝眠曲》、《梁台古意》一类歌诗,肆力绘写五光十色的贵胄游宴生活,这里面弥漫着恣纵行乐的气息,既无道义的约束又无理性的调节,唯能感受到醉生梦死和欲望的尽情流淌。这首《贵公子夜阑曲》,更是无一处理语,任由人类本初就有的“原始感觉”在诗中游走,李贺的心思多少应了那句“ 我感故我在”。然而,虚幻的总归虚幻,理想与现实云泥之别只能倍增李贺的痛苦,让他在生活的无奈中越陷越深。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这首组诗见于小说第三十四回。
这三首绝句是林黛玉用泪写就的,是黛玉第一次比较直接地表达了自己对宝玉的感情和对未来的忧心,也是他们两人感情明朗化的一个开端。题写这三首诗之后,他们几乎没再有像之前那样的争吵过。
第一首主要是林黛玉回顾与贾宝玉两情未通前的痛苦和两情相通后的喜悦;第二首进一步抒发黛玉对宝玉挨打的深切同情和悲哀,表现他对宝玉之爱的一片赤诚;第三首诗借湘妃的故事以古喻今,抒写黛玉对宝玉情义之深笃,也预示了他们爱情的悲剧结局。这三首诗是小说女主人公林黛玉对男主人公贾宝玉爱情的心血之流注。组诗通篇都闪烁着泪珠,黛玉的形象跃然纸上。
这三首诗在小说中的作用,全在于联系宝玉挨打这件事,表明贾宝玉、林黛玉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他人。只有将它放在具体的情节中,对比薛宝钗、袭人的不同态度,才能看出贾宝玉、林黛玉的互相同情、支持。贾宝玉被打得半死,薛宝钗来送药时虽然也露出一副怜惜的样子,但心里想的却是“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这样吃亏”,还“笑着”说“你们也不必怨这个,怨那个,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的。”处处卫道,处处维护贾政,实际上是用所谓“堂皇正大”的话把贾宝玉教训了一顿。袭人则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贾宝玉“男女不分”,“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和“君子防未然”的道理,从中挑拨贾宝玉、林黛玉关系,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她的话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据《红楼梦》戚序本),并骗取了王夫人的宠信,为后来抄检大观园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相互体贴、了解和林黛玉的一往情深、万分悲痛,顺便也写了贾宝玉身边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诚信使——晴雯,这都是大有深意的。
其次,“还泪债”在作者艺术构思中是林黛玉悲剧一生的同义语。要了解“还泪债”的全部含义,最好的办法是读曹雪芹原稿中后面所写的林黛玉之死的情节,但这一部分,后世读者已看不到了。不过,作者的写作有一个规律,多少可以帮助读者弥补这个遗憾,即他所描写的家族或人物的命运预先都安下了伏线,露出了端倪,有的甚至还先有作引的文字。描写小说的主要人物林黛玉,作者更是先有成竹在胸,作了全盘安排的。在有关林黛玉的情节中,作者先从各个方面挖好渠道,最后都通向她的结局。
这三首绝句始终着重写一个“泪”字,而这泪是为她的知己贾宝玉受苦而流的,它与林黛玉第一次因贾宝玉摔玉而流泪,具体原因尽管不同,性质上却有相似之处——都为脂砚斋评语所说的知己“不自惜”。这样的流泪,脂砚斋评语指出过是“还泪债”。但好久以来,人们形成了一种看法,以为林黛玉总是为自身的不幸而伤感,其实,贾宝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伤痛。为了贾宝玉,她毫不顾惜自己。贾宝玉挨打,她整天地流泪,“任他点点与斑斑”。“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诗中将这个疑问提出,为“还泪债”埋下了伏笔。与此同时,黛玉在此落泪,又似乎是在暗示她跟宝玉最终悲痛分离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