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首先从节令上着手,说自然界的风物,随着季节的转换而不断更新,而痴心儿女何苦要对春天苦苦留恋;三四句从反对痴心儿女对春天的逝去而伤心遗憾上着手,指出对繁花的凋谢不需要抱恨,接下来的夏天,树木荫浓,同样令人高兴。诗一反旧例,没有悲伤的情调,却是顺其自然,豁达通变。
文人伤春,似乎是永恒的主题,春风春雨,落花垂柳,引起过多少诗人感叹。三月晦日,是春天的最后一天,更难免激起诗人无计留春住的愁思。唐诗人贾岛有首著名的《三月晦日赠刘评事》诗云:“三月正当三十日,风光别我苦吟身。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表现的就是浓重的惜春情绪。秦观这首绝句,与贾岛诗一样,也是通过议论,表达春将逝去时的感想。但秦诗一反旧例,没有悲伤的情调,却是顺其自然,豁达通变。
诗富有哲理,蕴含“理趣”。“三月晦日”,即暮春三月的最后一天,过了这天,意味着时令进入夏季。春去的伤感,对于情感敏锐的人而言,不言而喻。但这首诗,却反其道而行之,写出了新意。“节物相催”,是自然规律,非人力所能为。因为新陈代谢,是自然运行的铁的规律!但那些“痴心儿女”却想“挽留春”,不欲让春归去。这样写足了人们对春将逝去时的怅惘之感。为诗的后两句翻出新意,做了充分的铺垫。后两句,反振一笔,如异峰突起,醒人耳目。繁华似锦(“芳菲”)的春天归去,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那“阴阴”的“夏木”同样“可人”,诗人的乐观、豪放、豁达,跃然纸上!
诗是说理,指出了对春天的逝去的两种不同看法,强调应该顺其自然。推而广之,诗人也是在阐述自己的处世观:人生是处在不断地转换之中,好的可以变坏,祸福相倚。因此,当你失去了什么时,不要过分抱憾,要正视现实,知足常乐。春天有春天令人留恋的地方,夏天也有夏天使人 合意的所在;顺境有顺境的快乐,逆境何尝不可磨炼人,使人步入顺境。通过这诗,我们充分理解到诗人宽广的胸怀,并从中得到勉励。宋人的说理诗,虽然常常有陈腐惹人生厌的地方,但也不乏像这首诗一样有积极意义的作品。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