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前面八句描绘了诗人春风得意时的生活景象。开头两句写诗人醉眠花柳,与当朝权贵们开怀畅饮。显示出诗人当时的生活之奢华。后面四句则表现出诗人当时的心态。那时候,诗人风华正茂,豪气干云。手握金鞭,走马章台,流连琼筵,出入宫掖,睥睨权豪。花红酒绿时纵情喝酒,歌舞声中尽情享受。随后两句凸显出皇帝对诗人的宠信,诗人能够在宫殿中为皇帝呈献风章,在酒席上流连忘返。表现出诗人在朝廷上的地位之高。
中间两句是转折句,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诗人原本以为这种同赴侯门、走马章台、献赋金宫、醉卧酒筵的得意生活会永远持续下去,谁知好景不长,平地风雷,安史之乱爆发了。“函谷忽惊胡马来”,即指安史叛军攻陷潼关,占领东西两京。一个“忽”字表现出这次战乱的出乎意料,忽然之间,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打乱了,诗人再也无法过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最后四句是对诗人战乱爆发后的生活的描述。敌人已经占领函谷关了,许多昔日同僚因兵兴之际,被朝廷越次擢用,好像桃花李花在阳光下盛开。此句或为诗人对当朝统治者的谴责,诗人眼见国家罹难,生民涂炭,欲为国效力而不可得,故而生发哀怨之情。最终诗人独自远谪夜郎,漂泊天涯。只能期待能够等到朝廷大赦天下的时候,使诗人能够有机会重新回归朝廷,为国家尽一份力。最后两句含蓄的表达了诗人希望辛判官能够施以援手,使诗人能够早日回归的心情。
此诗回忆昔日在长安的得意生活,对长流夜郎充满哀怨之情,通过今昔对比,写出他此时此刻企盼赦还的心情。诗中今昔处境的强烈对比,自然有博取辛判官同情之心,也暗含有期待援引之意。由于李白此诗直露肺腑,对当年得意生活颇有炫耀之意,不无庸俗之态,所以历来不少读者认为它非李白所作,即使肯定其豪迈气象,也显得极为勉强。不过穷苦潦倒之时,落魄失意之后,人们都不免会对当年春风得意的生活充满眷念,尤其在一个陷入困境、进人晚年依靠回忆来支撑自己的的诗人身上,这种眷念更会牢牢地占据他的心灵。
诗中使读者看到了诗人凡俗的一面,对失去繁华与功名的痛苦。只是诗人凡俗的这一面并没有主导诗人的精神生活。在更多的痛苦与不称意中,诗人是将自己的精神放飞在大自然中,放飞在睥睨一切的狂放与飘逸中。
“一派明云荐爽”一首,结构与“秋气”篇略同,上片写景怀古,下片抒情。首句为眼前秋景,次句为耳中秋声。“明云荐爽”的秋空,固然迥别于万马横排的阴霾;“碧空中响”的秋声显然也不同于“一点点,滴人心碎了”的三更素商。它或许是霜晨雁叫,或许是唳鹤排云、萧瑟之中又饶清丽。然而,景观虽异,它所引起的作者的感触则同。作者一想到秋阳下如此莽莽苍苍的大好河山已处于异族统治之下,不能不慷慨生哀。一个“徒”字,便已曲折地传达了此中消息;而嗟叹伯符、寄奴之已往,更将这层心事或明或暗地透露出来。寄奴即宋武帝刘裕,东晋末曾率兵北伐,企图将中原地区从少数民族手中夺回,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一词有“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之句,亦是借咏刘裕以表达自己的抗金复国之志。这个典故的含义较为明白。伯符即孙策,一般人多不过以为他少年英雄,骁勇善战而已。实则据《三国志·吴志》本传,“建安五年,曹公(操)与袁绍相拒于官渡,策阴欲袭许迎汉帝。”可见他还是一个汉家天子的忠臣。陈维崧嗟叹伯符已往之真意,或即在此。要之,伯符、寄奴皆喻抗清复明之志士。斯人已逝,恢复无望,作者安得不嗟!
昔日英雄既已往矣,而作者自己虽有雄才大志,但亡国之余,沦落憔悴,无从一展身手。换头三句即道此意。“厮养”犹言厮养卒,取薪者为厮,造食者为养。作者虽未必真的躬操贱役,但其弟宗石序其词集,有“中更颠沛,饥驱四方”之语,则其时作者生活处境之艰难,概可想见。“十载”未必是实数,但如作实数看,亦无不可。盖清兵入关在甲申(1644),后十年为顺治十一年(1654)。作者至康熙十八年(1679)五十四岁时始应诏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走上仕途,则1654年前后自视有如厮养卒,亦无足怪。“长头”谓身材伟岸,语出《后汉书·贾逵传》及《南史、范岫传》。“大颡”义犹“长头”。作者以“长头大颡”自喻怀抱之高,才学之富。长头大颡之人而沦为厮养卒,作者怎能不羞?怎能不自觉有负平生之志?
但作者并未消沉下去。结尾三句从前面的悲嗟叹息、羞愧自责的心情中突然振起:趁此秋晴时候,快马著鞭,往游上党;再掉臂西行,登上壁立千仞的西岳莲花峰,观看巨灵神为通黄河而擘开华山与首阳山时留下的掌迹。按上党在山西东南,为战国韩地。秦并天下,置上党郡,以其地极高,与天为党,故名。而华山在陕西境内,两地相去甚远。作者这里显然是以登临之高、所观景象之壮丽,来喻示自己志向之大。读其词,正可想象出作者当日意气干云,“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形象与气概。豪情快语,足令当时与后世读者为之浮一大白。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据《山海经·北次三经》晋郭璞注,衔西山木石以填沧海的精卫鸟所居的发鸠之山,即座落在上党境内,精卫填海与巨灵擘山,虽一成功一不成功,但都是对天地山河的一种改造。如果说所谓游上党、登华岳不仅仅是说登高远眺,而且另寓深意,当非厚诬古人。
维崧之词,“气魄绝大,骨力绝遒”。这从上文的简析中已可概见,无须多说。须特别提出者,他又是清初四六名家。《清史稿·文苑传》论其骈文“导源庾信,泛滥于初唐四杰,故气脉雄厚。”骈文的一大特点是用典。维崧万卷在胸,作骈文时用典固然随手拈来,作词时也技熟手快,用来毫不费力。这些典故的使用,一方面使词味醇厚耐咀嚼,另一方面也使作者之意包裹在一层迷离朦胧的古典罗之中,减轻了因干触时宪而可能招致的政治迫害
这首诗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反映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
此诗写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镜头:有人坐车从里中经过,看见有两个或数个小儿在啼哭,看长相像是同父亲兄弟,因为小儿哭得太悲伤了,所以乘车的人走了过去又不能不回过车来,询问小儿哭的原因。听了小儿悲惨遭遇的诉说,他悲叹不止。
孤儿的悲啼,是汉乐府民歌反映人民生活的一个方面,这首诗和《孤儿行》等篇一样,表现了对被抛弃蹂躏的孤儿的深切同情,有助于人们认识当时的社会现实。《上留田行》没有《孤儿行》那么多的细节描写,诗人只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作为兄长的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一个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从幼弟的哭泣和路人的感叹中,兄虐其弟的情境,使人自然领悟。
这首诗歌构思颇为新颖,开头两句从乘者眼中写啼儿,不蔓不枝又似在目前。后两句一问一悲,含无限情节于言语文字之外。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指出:“啼儿答语,更不揭出,语极含蓄。”不仅啼儿答语未揭出,作者已完全将啼儿抛置一边,只写问者之悲,他给读者留下的想象天地是无限的。王粲《七哀诗》云:“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驱马弃之去,不忍听此言。”在写法上,显然受《上留田行》的影响又有发展。两诗相比,王粲诗激情有余而含蓄不足。
余冠英《乐府诗选》认为此诗“不是全章”。按照叙事诗的要求,它确实需要补出许多内容。但汉乐府的叙事,常常不拘于事件首尾的叙述,而挑选最富有表现力的一点去集中描绘,这是一种成功的笔法,也是这首诗的艺术特色。再加上任何内容,都会成为画蛇添足,破坏这首诗的简洁和含蓄美。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当与《孤儿行》比照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