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散文。文章主要解释“非非堂”命名的缘由,从中发挥作者崇尚“静”的思想价值。欧阳修认为“心静则智识明”,才能对是与非、表扬与批评采取正确的态度。作者进一步认为,与表扬正确相比,批评错误更为重要,因为言行正确原是君子的本分,而纠正错误才能扶植正气。全文以天平、水、人的耳目三个比喻开端,这种“博喻”的手法,增加了文章一气呵成、豪健俊伟的气势。
文章开头由写静而展开议论。
天平静,称物才能分毫不差;水静,照物才能毫发可辨;人的耳目静,视听才能准确无误。作者用秤、水、耳目三重比喻,证明为人处世只有“心静”,才能“智识明”而不为物欲所蔽,才能明辨是非,做到恰如其分地肯定正确事物,否定错误事物,即文中所说的“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所谓“是是”“非非”,指的是肯定正确、批判错误;歌颂光明,揭露黑暗。倘若二者择一,作者以为宁可没有前者,不可没有后者,因为正确与光明本是君子固有的品质,而批评与揭露可以鞭策人们向上向善,以此说明立身处世只有“心静”而“不为外物玄晃”,摒绝一切私欲杂念,才能心明眼亮,洞察是非。
继而推出文章的主旨:肯定正确的似乎有谄媚吹嘘之嫌,批评错误似乎有讽刺讥笑之嫌,如果万一发生判断上的失误,宁可选择“讪”而不选择“谄”。正确的、好的,是君子所固有的品质,再去肯定他、表扬他,不能给君子增添任何光彩。如果把“是是非非”放在一起来观察,不如说多批评缺点错误更重要。
结尾过渡到洛阳新建西堂,而取名“非非”的缘由,就在于“静”有利于践行“非非之为正”的处世原则,也揭示出静中见真,静能生悲的生活哲理。接着写非非堂营建情况,着重描写非非堂环境的安静以及这安静给作者带来的莫大益处,即“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读者不难领会,非非堂内外清幽的环境,有助于作者安心读书、思考问题、贯通古今、辨别是非。
作为初入仕途的早期作品,文章议论有的放矢,针砭社会上歌功颂德、谄谀成风、粉饰太平等时弊,表明自我人格。作者信仰儒学,笃信名教,首创“君子”“小人”之辩,一事当前,只要道义所在,便会不恤浮议,奋勇向前,诚如其《斑斑林问鸠寄内》诗所说:“横身当众怒,见者旁可栗。”这种“非非之为正”的人格力量,受到苏轼的赞许(见苏轼《刘壮舆长官是是堂》诗),也遭到明人杨慎的非议(见杨慎《欧阳公非非堂记》)。作者一生诚如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所称“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他的人格净化了宋初污浊的社会风气,培育了宋人砥砺名节的士林新风。
全文写作打破樊笼,自创新路,运用精辟的比喻,逐层深入,语言平易,含意深远。
李煜从他做南唐国君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北方强大的赵宋政权的威慑下过着朝不虑夕的日子,随时都有灭国为虏的危险,这在南唐君臣的心中投下了很深的暗影。大臣徐锴临终时就说:“吾今乃免为俘虏矣!”庆幸自己逃过了做亡国俘虏的下场。然而亡国的一天终于来了,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为宋兵占领,李煜肉袒出降。作为俘虏,他与子弟四十五人被宋兵押往北方,从此开始了他忍辱含垢的生活。三年之后,宋太宗毕竟容不下这个亡国之君,将他毒死在汴京,时仅四十二岁。此词便写于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
南唐自先主李昪于公元938年立国,至975年后主亡国,计三十八年,称四十年是举成数言。版图共有三十五州,方圆三千里,定都金陵,当时堪称大国。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三句是说,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宫中危楼高阁,栖凤盘龙,上迫云霄;御园内遍布名花奇树、草木葳蕤,烟聚萝缠,一派豪华浓艳的景象。据宋人笔记中载,南唐宫中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外种梅花;梁栋、窗壁、柱栱、阶砌等都作隔筩,密插杂花,可见其豪奢。所以此词的上片可视为实录,而且写得词意沉雄,气象宏大,与当时盛行于词坛的花间派词风格迥异,已开后来宋人豪放一路。上片结拍:“几曾识干戈?”顺着前面豪华安逸的宫廷生活而来,峰回路转,承上启下,生出下片屈为臣虏的情景,转折之妙全在于自然流走,绝无拗折痕迹。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这两句是说,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后三句是说,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的辞别宗庙的时候,宫中的乐工还吹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教坊的音乐是李煜平日所钟爱的,他前期的不少词中都有听乐的记载,然而此时笙歌已不复能给人带来欢乐,却加深了别离的悲凉。从一国之主骤然沦为阶下之囚,李煜的感受自然是深沉悲痛的,然而千愁百感从何说起,况且面对着这些幽居深宫的宫女,于是只能挥泪而别。
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
这首诗语言虽粗略,境界却是相当优美,显示了曹操个性中不常展露的一面。
第一解开头二句重复咏唱,大约是为了适应曲调的需要而有意拉长的。(每一“解”的末二句,是演唱时的和声,无实义。)但从实际效果来说,这一重复,使得感叹的情绪显得格外沉重。这里,诗人不会真是感叹道路之艰难。无论以曹操的英雄性格,还是以他的丞相地位所享有的条件,都不会把道路的艰难当作一回事。这一唱三叹的调子,只是借道路的艰难,表达人生艰难的感慨罢了。下面写牛困车堕,独坐盘石之上,弹琴奏清角之韵(悲凉的乐调),更是从经历散关的见闻中,激发起来的想像和虚构。以曹操的身份,他给自己虚构这样一种艰难跋涉、困顿山谷、独坐无侣、心中烦苦的遭遇,这是很有趣的事情。
第二解写遇仙。正当虚构的主人公弹琴抒发内心烦苦之际,忽然有三位老人来到他的身旁。“负揜”不易解,“被裘”即披着裘衣。这句同下句,大概是说三位老人遮掩在宽大的裘衣之下,看上去不像是平常人。他们问主人公:你为何如此困苦,自怨自艾?你惶惶然来到这里,是想寻求什么?这个情节,使故事向神异的方向发展,形成幻想性的趣味,并便于作象征的抒情表现。“三老公”的发问,一方面从旁观者的眼光,进一步强化前一节所说“心中迷烦”的困苦气氛,一方面,又在不知不觉之中,把事不得已的失足(牛顿车堕)情节,转变为似有所求而来到此间的情节。就字面来说,因是不知情者的发问,所以与前文并无牴牾;但从抒情的需要来说,作者正是要表达一种试图摆脱现实矛盾、探求某种新的人生出路的欲望。这一节文字虽不很讲究,却相当巧妙地完成了一种过渡。
第三解从开头到“枕石”一句止,是仙人自述。他们本来似乎也是常人,修道既深,乃能得道,于是摆脱了凡人所遭受的束缚,自由自在地游历名山,飘飘然行于天地之间。他们的生活是简朴而无所求的,倦了便睡在石头上,饥渴时只需喝一点泉水,因此决没有常人因贪欲而造成的无数困苦。
有各种资料可以证明,曹操实际是不相信神仙的。那么,这一节虚构就有较深的意味。从大处说,即使一个不相信神仙的人,也并不能摆脱人生短暂所带来的烦忧,和对永恒存在的向往,而神仙的形象,正是永恒的象征。从小处说,神仙也可以比喻从世俗矛盾中解脱的境界。权势名位,物欲情欲,是导致人类相互竞争、引发无数冲突与烦恼的根本原因。倘能舍弃这一切,也就超越了现实生活的痛苦。“枕石漱流饮泉”,与世无争,就不会有什么麻烦。至于整个这一节,到底是从哪一方面说,还是兼而有之,无法加以确定。文学形象的意义,总是很宽泛的,读者只需将它理解为一种超越和自由的象征就行了。
如果主人公听了“真人”即仙人的话,便跟着走了,这诗就变成了真正的游仙诗,也就没有多少味道了。在曹操的笔下,主人公对“真人”的陈述,反应却是“沉吟不决”;而正在他犹豫之间,“真人”已弃他而去,“遂上升天”。这也许意味着,所谓永恒自由是一个抓不住的幻影,它只是扰人心烦而已;也许还意味着:所谓从现实中解脱,也只是一种幻想,事实上不可能作出这样的抉择。确实,如果说从曹操临死时对种种琐碎后事的安排中,可以看出他懂得一切辉煌的事业都是生命以外的东西,却也必须知道相反的一面:像他这样一个豪杰之士,若无不凡的成就,生命的欲望更不能得到满足。人本质上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他必须在某个对象上建立自我,但这对象到头来仍旧不是自我;然而反过来说,没有对象,却又根本没有自我。
第四解自“正而不谲”以下,文字已无法理解,也许是流传中产生了讹误。但从开头到“惆怅以自怜”,意思是清楚的。主人公正“沉吟不决”,“真人”已“遂上升天”,他忽然惊觉,想要追上前去,却已经根本追赶不上。失去这样一个机缘,从此抱恨不已,夜夜难寐,惆怅自怜。这一节在视觉形象的描绘上,显得十分优美动人。似乎可以看到:三位仙人冉冉升空,驾着风云悠悠而去,渐渐消逝在天边,而山谷间那个凡夫俗子,一面仰首呼喊,一面踉跄奔逐,不时被葛藤、岩石绊倒,直到什么也看不到的时候,终于落下痛悔的眼泪。
这里写的人生情绪,应该就是人对完美的人生理想的追逐。这种理想是人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却永远高于人们的生活现实;人们想要追上它,却永远也追不上。就是在永无止境的追逐中,人们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途。对于安于现状、容易满足的人说来,大概未必会感觉到人生有这一种痛苦;但任何一个具有强烈的人生欲望的人,最终都将明白:无论他走过多长的路,有过多少成功,他也终究要绊倒在追逐的路途上。
《小松》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描写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淹没在“深草里”。
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往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 ”,一字千钧,不 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 、勇敢的精神 ,形象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变大。
“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生长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预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
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生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那些人当时不识这可以高耸入云的树木,直到它高耸入云霄,人们才说它高。后两句,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果能识别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见识,所以诗人感叹说: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作栋梁之才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诗情与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里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