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秋两季有很多好日子,我经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诵新诗篇。
经过门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有美酒,大家同饮共欢。
要干农活便各自归去,闲暇时则又互相思念。
思念的时候,大家就披衣相访,谈谈笑笑永不厌烦。
这种饮酒言笑的生活的确很美好,抛弃它实在无道理可言。
穿的吃的需要自己亲自去经营,躬耕的生活永不会将我欺骗。
注释
斟酌:倒酒而饮,劝人饮酒的意思。斟:盛酒于勺。酌:盛酒于觞。
农务:农活。
辄:就。
相思:互相怀念。
披衣:披上衣服,指去找人谈心。
厌:满足。
此理:指与邻里过从畅谈欢饮之乐。理:义蕴。
将:岂。
将不胜:岂不美。
兹:这些,指上句“此理”。
纪:经营。这两句语意一转,认为与友人谈心固然好,但应当自食其力,努力耕作必有收获。
这组诗写于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当时作者46岁。根据逯钦立《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与郭维森《陶渊明年谱》,义熙元年(405年)弃彭泽令返回柴桑,住上京里老家及园田居。义熙四年(408年)六月,陶渊明隐居上京的旧宅失火,暂时以船为家。两年后移居浔阳南里(今江西九江城外)之南村村舍。《移居二首》当是移居后不久所作。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用拙存吾道,幽居近物情。桑麻深雨露,燕雀半生成。”他过着笨拙、简朴的生活,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他要坚定自己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道”。地里的桑与麻都在雨露里安静地生长,燕子和麻雀也渐渐在这里安家了。这是杜甫安静的生活状态,朴实而淡定,淳静而单调。
“村鼓时时急,渔舟个个轻。杖藜从白首,心迹喜双清。”远处不时传来村里社鼓的声音,急促而有力,溪里的渔舟在水面流转飘荡。“心迹双清”现在已经成为成语,最早的出处是南朝·宋·谢灵运的《斋中读书》里有这样的句子:“矧迺归山川,心迹双寂寞。”注意,他是寂寞,到杜甫才有了“双清”这个说法。杖藜,指拄着手杖行走。藜,是野生植物,茎非常坚韧,可以做拐杖。《庄子·让王》里说:“原宪华冠縰履,杖藜而应门。”这时杜甫的头发已经完全白了,可不就是白首。心迹双清,指心地、行为高洁,没有尘俗之气,杜甫觉得自己的生活超脱了尘俗,对于杜甫来说,这是一种无奈的快乐。
“村起家何事,无营地转幽。竹光团野色,舍影漾江流。”因为家里没有任何紧迫的事情可做,于是,不用起来那么早,因为不需要经营,也不参与勾心斗角(其实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或者说,他从来都是无足轻重的人物),所以,他的居处变得格外清幽。竹子衬托着田野的绿色,草舍的倒影在江流里荡漾。
“失学从儿懒,长贫任妇愁。百年浑得醉,一月不梳头。”没有学上,就放纵孩子的懒惰不去管他们,因为太穷,也只能听任妇人的唠唠叨叨个没完,诗人也不想去赚钱(其实他没门路赚钱),任凭家里一直穷着。人生百年不过是浑然一醉罢了,不需要见人,因此长达一个月不用梳头(因为梳头没有用,没必要梳头),后来闻一多引用过这个典故,专心做学问的闻一多,觉得修饰形容不重要,这跟杜甫的“一月不梳头”意思并不完全一样。
“衰颜甘屏迹,幽事供高卧。鸟下竹根行,龟开萍叶过。”容颜衰朽的我甘愿屏却我的踪迹,有一些清幽的事情供我在高卧赏心:鸟儿落在地上,在竹根旁边行走,乌龟顶开水中的浮萍叶子游过。
“年荒酒价乏,日并园蔬课。犹酌甘泉歌,歌长击樽破。”年景不好,原来的酒钱已经不够用了,我只能并日而食(两天吃一天的饭),省下来经营园蔬得来的收入,用以买酒。“甘泉歌”是一首乐府诗,原歌是:“运石甘泉口。渭水不敢流。千人唱。万人讴。金陵余石大如塸。'诗人一边唱着甘泉歌,一边击打着酒樽,歌太长,酒樽都被敲破了,歌真的长吗,不长,但一直唱,一直敲,酒樽总会破掉的。
这首诗写的是杜甫在草堂的生活状态,这给人的印象是杜甫是懒散的,这像一个混吃等老的闲人,一个失去理想的人,实际情况是这样吗,不是的。杜甫的懒散是因为他想做事而做不成,他苦恼,他没有办法,大环境之下,他只能以自己的“百年浑得醉,一月不梳头”做形式上的抗争,他憋屈,他苦恼,他以懒散的行状示人,而实际上,他的生活是相当积极的,否则就不会有草堂安定的生活了,他砍树除草,他伐竹种药,比如《除草》诗“芟荑不可阙,疾恶信如仇”,比如《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成竿”。老杜不管在怎样的生活状态之下,他从来都是积极的。
首联写洛阳的夜景。清静的夜晚,白云已回到了家中,只见天上的天河已没有了夏日的浩瀚,皎洁的月光笼罩全城,整个夜空只有几个稀疏的星星的闪烁。本联起笔不凡,视野阔大,写洛阳秋夜天高云淡,月华似水,清辉笼罩着静谧的古城。
颔联中的“秋”“雁”“月”“捣万家衣”这几个意象。鸿雁是候鸟,春秋迁徙。秋天,大雁乘着长风,奋力飞往南方越冬。这种景象每每牵动游子的思乡之情,或分别友人的怀念之情,因此,诗人们常以鸿雁作为书信的象征,借雁抒情,寄寓自己浓浓的思念之情。而关于“月”与“捣衣”,唐王朝沿用府兵制,应征人员的衣服武器俱得自备。所以,每到清寒时节,在家的女子就要在劳作之余趁夜为戍边的丈夫准备寒衣。而唐朝时民间衣料依然是苎麻葛,需砍来苎麻煮后再捣而成葛布然后再制衣。此时,征人之妻不仅承受着赶制戎衣的沉重负担,在精神上还承受着征夫音讯不通、长年不归的煎熬。她们往往借助“捣衣”的劳作表达对丈夫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盼归愿望。所以它们都是唐诗中表示思念的常见的典型意象。所以诗人选用的这几个意象,从其本身我们就能看到其中蕴含的浓浓的思念之情。
在手法上,“见”是视觉描写,展现的是作者眼前所见。而诗人所见的大雁高飞之处远达千里,所以所写的是远观之景。而后句的“闻”则是听的意思,诗人听见捣衣声采用的是听觉描写。而炼制苎麻捣成葛布,这声音必不会如大雁般千里之外还能听到,所以“月中闻捣万家衣”所写的是近闻之景。
在写作思路上,“秋后见飞千里雁”必然是白天所见之景,正是因为看见大雁南飞,深感凉意,发觉寒冬将至,所以人们才会趁夜,诗人也才能“月中闻捣万家衣”。诗人这两句诗,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展开,由白天看见秋寒意象引发月下闻捣衣,也符合当时人们生活的日常逻辑,思路顺畅。
颈联写作者在青门道送别了自己的友人,要和家在东吴黄鹄矶友人作长久的离别。“青门”点出送别地点,“长怜”表现了诗人对客居异乡的朋友的无限同情和怜惜。“久别”写出了诗人无友人相伴的孤独寂寞,又暗含思念好友和渴望早日相见的厚意。
尾联宕开一笔,作者想问一问,写给友人书信该寄往哪里呢?不知道皇甫冉郑丰两个人是否已经回到东吴还是仍然客居西雍,渺无定踪,才不知道寄书当向何处。我对你的一片用心如果不能到达,这无异于彼此之心在两处违背。
诗题中的金陵,指润州,即今江苏省镇江市,非指南京。唐人喜称镇江为丹徒或金陵。如李德裕曾出任浙西观察使(治所润州),其《鼓吹赋·序》云:“余往岁剖符金陵。”府相,对东道主周宝的敬称,其时周宝为镇润州的镇海军节度使同平章事。中堂,大厅。此诗是诗人参加周宝的盛大宴会,有感而作。
起二句连用三个“满”字,笔酣意深。满耳的笙箫吹奏,满眼的花容月貌,满楼的红粉佳丽,佩戴着炫目的珠宝翡翠,真比吴娃还美,若非仙宫似的富贵人家,不可能如此。
颔联“因知海上神仙窟,只似人间富贵家”,正以此意承接首联歌舞喧阗、花团锦簇的豪华场面。可诗人匠心独运,以倒说出之,便觉语新意奇。本来神话中的仙境,人间再美也是比不上的。而诗人却倒过来说,即使“海上神仙窟”,也只能象这样的“人间富贵家”。淡淡一语,衬托出周宝府中惊人的豪奢。沈德潜评此诗时说:“只是说人间富贵,几如海上神仙,一用倒说,顿然换境。”
颈联“攒”、“曳”二字丝丝入扣。雕饰精美的门庭,灯烛辉煌,像是红烛夜市一般。歌女们翩翩起舞,彩衣像牵曳着碧空云霞。轻歌曼舞,轻盈摇曳之姿毕现。“夜攒”益显其满堂灯火,“晴曳”更衬出锦绣华灿。“夜”和“晴”又把周宝夜以继日、沉湎于歌舞声色之中的场面写了出来。
诗吟至此,已把争妍斗艳、溢彩流光的相府夜宴写到绝顶了,收笔几乎难以为继。而诗人别具心裁,毫锋陡然转到了宴会场外的静夜遥天:“却愁宴罢青娥散,扬子江头月半斜。”一个“愁”字,点出了清醒的诗人并未被迷人的声色所眩惑,而是别抱深沉的情怀。酒阑人散,月已半斜,徘徊扬子江头,西望长安,北顾中原,兵戈满天地,山河残破,人何以堪。伤时,怀乡,忧国,忧民,尽在一个“愁”字中含蕴了。
“月半斜”之“半”,既是实景,又寓微言。这时黄巢起义军纵横驰骋大半个中国,地方藩镇如李克用等也拥兵叛唐,僖宗迭次出奔,唐王朝摇摇欲坠。只有东南半壁暂得喘息,然而握有重兵的周宝却整日沉湎酒色。这样一个局面,正是残月将落,良宵几何。
全诗用四分之三的篇幅重笔浓墨极写阀阅之家穷奢极欲、歌舞夜宴的富贵气象,而主旨却在尾联,诗眼又浓重地点在一个“愁”字上。一“愁”三“满”,首尾相应,产生强烈的对比作用。三“满”正是为了衬托出深“愁”。“愁”,是这首诗通前彻后的中心轴线。
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苍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苍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苍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苍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
《陈涉世家》是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的传记。文中真实、完整地记述了爆发这次农民大起义的原因、经过和结局,表现了陈涉在反对秦王朝暴政斗争的关键时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显示他洞察时局的能力和卓越的组织领导才干,从中反映了农民阶级的智慧、勇敢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文章也比较生动地描写了陈涉和吴广的形象。陈涉出身雇农,胸怀大志,有政治远见,他要求人民从“苦秦”中解放出来;他聪明果断,具有组织群众、制定策略、指挥战争的卓越才干,是农民阶级的杰出领袖。吴广虽然刻画简略,但从他与谋起义、诱杀将尉等事迹中,也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勇敢和反抗精神。在他们身上,都充分地表现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以不甘忍受黑暗统治而敢于斗争的英雄气概。文章也写到了起义军内部的不和及自相残杀,陈涉称王之后的贪图享受、信用奸邪、脱离群众,表明了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作者善于把握历史事件的发展进程,又善于运用语言、动作、神态描写等多种技巧来塑造人物形象,从而生动真实地再现了这一场伟大斗争的图景。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