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反映了北宋田家生活的痛苦。1040年(康定元年)六月,为了防御西夏,宋仁宗匆匆忙忙地下诏征集乡兵,加强戒备。而官吏们借此胡作非为,致使人民未遭外患,先遇内殃,上下愁怨,情景凄惨。田家的语言,浅显通俗,共二十四句,每四句写一件事,层层进逼,所述被逼租、遭水蝗灾害、征为弓兵、遭鞭扑、卖牛、饥饿等,都饱含血泪,令人惨不忍睹。诗的构思和立意,都直接继承了杜甫的“三吏”、“三别”,焕发着现实主义的光芒。
开头四句是说,谁讲田家快乐呢?春天的租税,到秋天还未能交足。地保、里长敲打我家的门,正没早没晚地催迫交税呢。这四句写租税的繁重,田家感叹春税到秋都未能交完,而催促又急,痛苦可知。次四句写在水灾、蝗灾的侵袭下,秋收难有指望。盛夏五、六月,内涝成灾,白水比住房还高,豆类、谷类都受到严重的灾害。作者此时在河南襄城县做县令,这里靠近许昌,池临汝河。河水涨时,河岸里面即就形成内涝;河中之水常常高过堤岸下的人家居屋。这四句写灾祸频仍,因而田家处境更加悲惨。接着“前月诏书来”以下八句,是诉说除了租税剥夺和天灾威胁之外,兵役又带来严重的灾难。就在1040年夏天,西夏攻宋,朝廷增置河北、河东、京东西诸路弓手,襄城地处京西路,之前朝廷诏书下来登记人口,三丁抽一壮丁(“三丁籍一壮”,即指三丁抽一),强迫人民操持弓箭。当时州里又下了公文,严紧地催迫,老吏拿着鞭子和敲朴,到乡下来搜索,连老年和幼年,也都在抽兵之列。幸免于役的,只有跛子和瞎子。这八句写官吏变本加厉地为非作歹,抽丁太滥,造成田家都无壮丁在室,情况倍加凄惨。
下面“田闾敢怨嗟”以后八句,写在兵役、租税、水灾等灾难的煎逼下,田家生活艰难,欲诉无门,走投无路。诗中先写:面临重重追迫,田家哪敢怨嗟,只有父子相持悲哭。种田地哪还再有指望,为了买下弓箭,只好把牛犊卖掉。次写淫雨不止,天意愁怨,锅子里、罐子里连稀粥都装不上了。瞎子和跛子都没有劳动力,不能耕种,死亡只在早晚之间了。这八句总写人祸、天灾给田家带来的苦难。以上各节,全是田家自诉之语。是诗的第一部分。
结尾四句,是作者听了田家语所兴的感慨。也是诗的第二部分。“我闻诚所惭,徒尔叨君禄。却咏归去来,刈薪向深谷。”作者是地方官,听完田家悲酸的诉说,感到内心的惭愧。他自己身为县令,徒然受到从人民身上剥夺来的官俸的供养,却不能为人民解除忧患,拯救民众于水火之中,只好吟诵《归去来辞》,学陶渊明弃官归田,回到深山幽谷,砍伐薪柴,自食其力。全诗朴质无华,感情深厚。白居易说:“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作者为诗,正是继承了这样的光辉传统。作者论诗以平淡自励,力挽北宋初期西昆体所形成的华而不实的诗风,对于转移诗坛风气,起了积极的作用。唐代诗人韦应物《寄李儋元锡》诗说:“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作者这首诗的结尾四句,和韦诗同样感人。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