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析第二首,作者首先以饱满充沛的热情歌颂了宋太祖、宋仁宗,追述了北宋的历史。
“建隆家业大于天,庆历春风一万年”,宋太祖结束了五代割据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宋王朝,;宋仁宗享国最长,达四十三年之久,政治比较清明,在庆历年间国力鼎盛,旧史家和小说、讲史人都爱以宋仁宗为宋极盛之世。因此诗人把他们作为民族景仰的代表来歌颂,这样起题以唤起爱国之思的手法是比较精简凝练的。
颔联点出宋徽宗信任奸臣蔡京、童贯,本来收复幽燕是应该的,但应该从政治、军事上充分准备,而宋徽宗信用的奸臣却以笑谈出之,结果收复幽燕落了空,为国家造成损害。
颈联紧承颔联,指出了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与金约和造成了“易水今移淮水前"的局面。易水是河北的一条河,与白沟河相通,用以象征宋辽的分界线。而今宋和金的分界线却南移到了淮河,感慨是深沉的。
尾联最后表达了作者的愿望,愿国家强大,恢复中原,要改变淮河“两岸舟船各背驰”的局面,同时也只有在中原恢复之后,淮河才不成为界河,才可以“一波分护两涯船”。
第二首的历史背景明了之后,就不难读第一首了,万里的诗以白描、不掉书袋,不避俚俗著名,他善于从日常生活和眼前景物中,寻找题材。并能以新鲜活泼的笔触,发抒自己的思想感情,使人感到意境清新感情真挚。此诗首联“第一山头第一亭,闻名未到负平生”,便是以非常接近白话的语句开始的。除“第一山"需要略加诠解外,没有一个难字。“第一山”在此诗里具有唤起读者注意,敲起国土沦丧的警钟作用,一开头就使人感到盱眙军这里不平常,使人感到作者在另一首《初人淮河四绝句》所表达的“人到淮河意不佳”的沉重气氛。颔联“不因王事略小出,那得高人同此行”,紧紧申明首联,若不是受朝命来接待金国使臣,是不会到这样一个最前线的要地的。颈联“万里中原青未了,半篙淮水碧无情”,倾泻了作者对中原的无限深情,表达了作者对在金人残酷统治下广大北方人民的怀念。
中原是华夏古老文化发祥之地,也是宋代的兴王之地,北宋的列祖列宗都葬在河南,然而因为宋徽宗的昏庸,以致入于金人之手,滔滔的淮水把本是一家的人民分割成两地而居,长期得不到统一,碧绿的淮水真是无情。这正如作者在《初入淮河》所说的“只余鸥鹭无拘管,北去南来自在飞”,淮河两岸的人民还不如淮河中的鸥鹭,可以“北去南来自在飞”。还不如天边的归鸿,可以“一年一度到江南”。因此颈联十四个字表达了统一和收复失地的心愿,用非常经济的笔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
尾联“登临不觉风烟暮,肠断鱼灯隔岸明" ,对全诗再作一次概括,在暮霭苍茫的时候,从盱眙东南第一山北眺,可以看见被金人统治的淮河北岸渔火,那儿的人民该有多少辛酸和苦难,他们会有多少不堪忍受的痛苦要向亲人诉说,可是滔滔的淮河无情地把他们要想倾诉的话隔住了,而南岸的赵宋小朝廷却歌舞湖山,没有一丝一毫的雄心壮志去恢复失地。在这样临高远眺的时刻,望淮北,念中原,想南方,怎能不使诗人肠断心伤。
杨万里的诗风着意创新,“(故)其争新也在意,而不在词,当其意有所得,虽村夫牧竖之俚言稚语一切阑入,初不以为嫌,及其既成,则俚者转觉其雅,稚者转觉其老”(赵翼《杨诚斋诗集序》)。此诗在词汇上如“不因”、“小出”、“那得"都是当时的口语,但经过他巧妙的组合,完全不觉得质俚无文,真做到了赵翼所说“俚者转觉其雅,稚者转觉其老”。全诗音节铿锵,余韵悠扬,在他的诗集中,应该算是上品。
作者来到未央宫殿的遗址,登上那高大的土台基,思接千载,自然想到了这座宏伟宫殿的营造者,那些辅佐汉高祖刘邦创建大汉帝国江山的开国元勋们,尤其是被刘邦称为“人杰”的张良、萧何、韩信,即世称之为“三杰”者。此三人,或“运筹策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或“镇国家抚百姓给馈让不绝于粮道”,或“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为汉王朝的建立,作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被封公封侯。反思自己,宦途坎坷,如今“白发满头新”([中吕]《喜春来》)而壮志未酬;张良和韩信,为刘邦开创天下,尽心竭力,建立殊勋,然而当刘邦坐稳皇帝之后,前者被迫急流勇退,后者被杀害于长乐宫钟室之中。想到自己“中年才过便休官”([双调]《水仙子》),又曾因上疏谏内廷元夕张灯事被迫弃官归去,如今虽接受朝廷任命,在关中救灾,但以后的情况又会如何,追忆历史,凭吊古人,想及现实,感念自身,让他“见遗基,怎不伤悲”,写得言真理至,水到渠成,深沉而自然。
下面“山河犹带英雄气,试上最高处闲坐地”二句,应颠倒一下先后次序去理解。作者登上未央宫遗址那高大的土台基之上,举目四望,心胸顿时为之开扩,刚才那种略带伤感的意绪倏然逝去。关中真乃帝王之乡,金城千里,三杰的英名和事业,好象使壮美的山河更增添了绚丽的色彩。向东望去,美丽的山川如在图画之中,向西望去,美丽的山川也如在图画当中,祖国的美丽山河,使诗人心中发出由衷的赞叹。在这里,作者仰慕三杰的英气长存,为河山生色,也就是仰慕三个人物的壮志与功业,这种仰慕之中自然也就透露出作者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的雄心壮志。结合作者在关中救灾时的勤政爱民诸事来看,这样的理解就更有根据了。
这支怀古曲由缅怀历史人物写起,缘事抒情,感情的旋律始抑终扬,先含蓄后明快,起伏跌宕,韵味悠长。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