笳鼓归来,举鞭问、何如诸葛。人道是、匆匆五月,渡泸深入。白羽风生貔虎噪,青溪路断猩鼯泣。早红尘、一骑落平冈,捷书急。三万卷,龙韬客。浑未得,文章力。把诗书马上,笑驱锋镝。金印明年如斗大,貂蝉却自兜鍪出。待刻公、勋业到□云,浯溪石。
笳鼓归来,举鞭问、何如诸葛。人道是、匆匆五月,渡泸深入。白羽风生貔虎噪,青溪路断猩鼯泣。早红尘、一骑落平冈,捷书急。三万卷,龙韬客。浑未得,文章力。把诗书马上,笑驱锋镝。金印明年如斗大,貂蝉却自兜鍪出。待刻公、勋业到□云,浯溪石。

mǎnjiānghóng··jiāguīlái--xīn

jiāguīláibiānwènzhūréndàoshìcōngcōngyuèshēnbáifēngshēngzàoqīngduànxīngzǎohóngchénluòpínggāngjiéshūsānwànjuǎnlóngtāohúnwèiwénzhāngshīshūshàngxiàofēngjīnyìnmíngniándòudiāochánquèdōumóuchūdàigōngxūndàoyúnshí

辛弃疾

辛弃疾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猜您喜欢
公主当年欲占春,故将台榭押城闉。
公主当年欲占春¹,故将台榭(xiè)²押城闉(yīn)³
译文:太平公主当年想占尽春色,把自己山庄的亭台楼阁筑得高过城闉。
注释:¹占春:占尽人间春光美色。²台榭:亭台楼阁。³城闉:城门外层的曲城。
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
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¹不属人。
译文:要想知道山庄前面的花木还有多少,一直延伸到终南山也不属于他人。
注释:¹南山:指终南山。

  第一句“公主当年欲占春”是写“公主当年”的事。这是指公主凭借其权势,围地为庄,要想独自占有长安近郊的山色春光的事情。公主早已不在,人去事非,这当然是诗人游其故地而追怀过去的事情,所以诗人用了“当年”,诗一开头就点出此事已经过去,言外之意对现在仍有现实意义,即借古讽今之意。“公主”是指太平公主,武则天的女儿,否则,既使有这个野心想“欲占春”也没有这个胆,也只有武则天的女儿才会有如此野心和斗胆,太平公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统治阶级中最具野心勃勃的女性。“欲占”则更是精妙绝伦、警辟含深奇崛之语,钱可以占,地可以占,甚至人也可以占,可春天却不能占。春光能占的话,就是痴人说梦话了。这里本来是指太平公主大兴土木。建山庄别墅。可诗人不正面说建别墅山庄,却偏说“欲占春”,写得何等意味深长,连春天春光都可以占,反过来说还有什么不能占,“欲占春”三个字一出,太平公主,何止一个太平公主人,简直就是整个统治阶级的骄横贪婪的嘴脸,欲壑难填的本性就被揭露得血淋淋,真是“欲占春”三字见血,酣畅痛快。

  第二句“故将台榭压城闉”仍然是写“当年”事,仍然是诗人游览故地发生的故事。在绵延数十里的长安城附近山庄别墅中,建的亭台楼阁要比帝都长安的城墙还要高,其野心是很大的。这样大兴土木,这样奢侈,这样野心,这样贪婪,这样放肆,诗人只用了两个字“压”和“故”,“压”是超过。不言而喻是用公主建的“台榭”超过帝都长安城。言外之意,不仅是亭台楼阁规模大得惊人,而且也指出太平公主势力之大乃炙手可热。一个“压”字写出多少要说而说不尽的含义,只在一字中,尽显诗人功底之风流。“故”是有意,当然是要建造的亭台楼阁在长安豪华无双了,言外之意,是公主为所欲为、不可一世至极。

  第三四句“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继续描写庄园别墅规模之大,绵延数十里,直到终南山,山庄之广袤一眼望不到边,无涯无际,林木繁茂,绿海茫茫。前句不疑故问,后句以“不属人”给以回答。诗人刚刚把他的心扉向读者打开一条缝隙,透露出一点点内心深处的想法:当年人间多有不平事,有钱有势者什么都可霸占——人家的田地、人家的妻女,甚而连春天也想霸占,却又立即由遐想回到了现实:现在是诗人“游”山庄,山庄自然少不了花草树木,又正值山花烂漫的春天,诗人就脱口而出:“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前句故设疑问,并不正面回答,转而融情人景,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后句写出了“直到南山不属人”,偌大的林海,广袤无际。景色是翠绿动人的,但感情却是沉重的。眼前的广袤山庄,正好象征着太平公主生前煊赫的声势。“势入浮云亦是崩”,倒台之迅速与太平公主当时不可一世的声势,恰恰形成极富于讽刺性的鲜明对照。诗人将无比丰富的历史内容熔铸在这简短的“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十四个字里。这两句与前两句似断而实连,诗意从山庄犹在,就在“前面”,但这偌大山庄不知道属于谁。诗人没有说,也没有必要说,太平公主早已不复存在,过去“不属人”,现在事过境迁,当然山庄不能为公主独占,公主又何能“欲占春”。诗人用第三句的“花”字与第一句“春”字巧妙的连承,使诗翻出了新意:太平公主的形象在后人的心目中再次复现:一个野心勃勃、骄横贪婪、欲壑难填的有史以来又一女性。后两句表面看来似乎是对诗人所游的山庄之大的惊叹夸耀,骨子里却是深寓贬意、谴意。从游山庄到现在,从诗人自己写到游“山庄”之花木丛林,实际上却有形愈松而意愈紧的效果,在轻浅疏淡的笔墨中显示出了厚重的力量,欲不讽刺而不能,不谴责而不能的境界。

  全诗写景叙事抒怀,笔力骞举而又亦庄亦谐,余味无穷。

参考资料:
1、 刘克智.新编唐诗300首赏读:金盾出版社,2009.12:393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夫江上之处女,有家贫而无烛者,处女相与语,欲去之。
夫江上之处女¹,有家贫而无烛者,处女相与语,欲去之。
译文:在江上的众多女子中,有一个家里贫困得连蜡烛都没有的。女子们在一起商量,要把她赶走。
注释:¹处女:少女。
家贫无烛者将去矣,谓处女曰:“妾以无烛,故常先至,扫室布席,何爱余明之照四壁者?幸以赐妾,何妨于处女?妾自以有益于处女,何为去我?’处女相语以为然而留之。”
家贫无烛者将去矣,谓¹处女曰:“妾以无烛,故常先至,扫室布席,何爱²余明之照四壁³者?幸以赐妾,何妨于处女?妾自以有益于处女,何为去我?’处女相语以为然而留之。”
译文:家里贫困得连蜡烛都没有的的女子准备离去了,她对女子们说:‘我因为没有蜡烛,所以常常先到,一到便打扫屋子,铺好席子。你们为什么要吝惜照在四壁上的那一点余光呢?如果赐一点余光给我,对你们又有什么妨碍呢?我自认为对你们还是有用的,为什么一定要赶走我呢?’女子们商量以后,认为她说的对,就把她留下来了。
注释:¹谓: 对……说。²爱: 吝惜。³四壁:四面墙壁。⁴何为:为何,为什么。⁵相语:互相商量。
湿云不动溪桥冷,嫩寒初透东风影。桥下水声长,一枝和月香。
湿云¹不动溪桥冷,嫩(nèn)²初透东风影。桥下水声长,一枝和月香。
译文:潮湿的云彩凝滞不动,溪桥清冷,轻寒刚刚穿透东风的身影。桥下水发出长长的声响,河畔的梅枝正揉和着月光发出香气。
注释:¹湿云:天空中凝聚的浓云。²嫩寒:轻寒;微寒。
人怜花似旧,花比人应瘦。莫凭小栏干,夜深花正寒。
人怜花似旧,花比人应瘦。莫¹凭小栏干,夜深花正寒。
译文:人爱花好似见了旧友,花与人比较起来该是俊秀清瘦。独自一人寂寞靠着那小小的栏杆,殊不知夜深正熬受着寒冷哩!
注释:¹莫:同寞,寂寞。

  上片写桥下月夜船上所观美景。开头两句,以仰视描绘之笔,烘托词人此时此地的一种压抑心境。“湿云不动”是指空间湿气呈现饱和状态,人感到胸闷,暗示着词人的抑郁心情。而“溪桥”又是清凉的,昭示着冷天的到来。“嫩寒”刚刚穿透东风留下身影。一个“透”字,突出了词人生活处境的严峻。词人把“湿云”、“溪桥”、“嫩寒”、“东风”全都人格化了。第三、四句以俯视描绘之笔,烘托词人此时此地由压抑到恬淡的心境: “桥下水声长”,写听觉;“一枝和月香”,写嗅觉。由听觉挪移到嗅觉,其间采用了跳跃和剪辑的手法,把它们连接起来的便是河畔上、高楼旁的一棵梅花树。“和”字一出,全盘皆活了。月,本是不香的,只因花一枝揉和叠印在月儿上,花香、月香也就分不清了,给人一种宁静恬淡的感觉。上面八种景物,构成四幅画面,声、形、色、味俱全,宛如过电影一般。

  下片写河畔高楼与河下船里的情思。第一、二句用互比的手法,正面描写船人想象中的佳人形象:“人怜花似旧,花比人应瘦。”是“人怜花”还是花怜人,是“花比人”还是人比花,全在词人的情感中:“旧”与“瘦”。这与“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有异曲同工之妙。最后两句侧面描写佳人的相思,实际也是东坡自己的情思:“莫凭小栏杆,夜深花正寒。”词人运用李后主《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中的“独自莫凭栏”和“罗衾不耐五更寒”词句,不露痕迹,有点石成金之妙。

  全词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比喻与通感的笔调,生动描绘了泗水上的冬夜月景,烘托了两种相思,一样情怀。只说“人怜花似旧”,不说花怜人全新;只说“夜深花正寒”,不说夜深人正寒。这种隐喻之笔,是词人描写佳人惯用的手法,值得借鉴。

参考资料:
1、 朱靖华,饶学刚,王文龙编著,苏轼词新释辑评 (下册),中国书店,2007年,第1316-1318页
武平产猿,猿毛若金丝,闪闪可观。猿子尤奇,性可驯,然不离母。母黠,人不可逮。猎人以毒附矢,伺母间射之。中母,母度不能生,洒乳于树,饮子。洒已,气绝。猎人向猿子鞭母,猿子即悲鸣而下,束手就擒。每夕必寝皮乃安,甚者辄抱皮跳跃而毙。嗟夫!猿子且知有母,不爱其身。况人也耶?世之不孝子孙,其于猿子下矣!
武平产猿(yuán),猿毛若¹金丝,闪闪可观。猿子尤²奇,性可驯,然³不离母。母黠(xiá),人不可逮。猎人以毒附矢(shǐ),伺母间射之。中母,母度(duó)¹⁰不能生,洒乳于树,饮¹¹子。洒已¹²,气绝¹³。猎人向猿子鞭(biān)¹⁴母,猿子即悲鸣而下,束¹⁵手就擒(qín)¹⁶。每夕必寝皮乃安,甚者辄(zhé)¹⁷抱皮跳跃而毙。嗟(jiē)¹⁸!猿子且¹⁹知有母,不爱²⁰其身。况²¹人也耶?世之不孝子孙,其于猿子下矣!
译文:武平(今福建境内)这个地方有猿猴生存,猿猴的毛像金丝,闪闪发光可以观赏。小的猿猴更加奇特,性格可以驯服,但不离开母亲。母猴很狡猾(也可译为“聪明”),人难以抓住它。猎人在箭头上涂毒,等到母猴不注意时射它。母猴被射中了,母猴猜测自己不能活了,将乳汁洒在树上,让小猴喝。乳汁洒尽后,就断气死亡。猎人向着小猴鞭打他的母亲,小猴悲哀地鸣叫爬下树,束手就擒。每天夜里一定要枕着母亲的皮才能睡觉,更有甚者则抱着母亲的皮跳跃而死。哎!猿猴尚且知道有母亲,不吝惜它们的生命,何况人呢?世上的不孝顺的子孙,连猿猴也不如哩!
注释:¹若:好像。²尤:更加。³然:但是。⁴黠:狡猾。⁵以:用。⁶矢:箭,这里指箭头。⁷伺:观察,守候。⁸间:不注意时。⁹中:射中。¹⁰度:猜度,猜想。¹¹饮:让...喝。¹²已:完。¹³绝:断。¹⁴鞭:用鞭打。¹⁵束:捆。¹⁶擒:捉住。¹⁷辄:总是,就。¹⁸嗟夫:唉。¹⁹且:尚且。²⁰爱:吝啬。²¹况:何况。
请使用Ctrl+D进行收藏。
确认
请使用Ctrl+D进行收藏。
确认
是否确认删除?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