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第一句“公主当年欲占春”是写“公主当年”的事。这是指公主凭借其权势,围地为庄,要想独自占有长安近郊的山色春光的事情。公主早已不在,人去事非,这当然是诗人游其故地而追怀过去的事情,所以诗人用了“当年”,诗一开头就点出此事已经过去,言外之意对现在仍有现实意义,即借古讽今之意。“公主”是指太平公主,武则天的女儿,否则,既使有这个野心想“欲占春”也没有这个胆,也只有武则天的女儿才会有如此野心和斗胆,太平公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统治阶级中最具野心勃勃的女性。“欲占”则更是精妙绝伦、警辟含深奇崛之语,钱可以占,地可以占,甚至人也可以占,可春天却不能占。春光能占的话,就是痴人说梦话了。这里本来是指太平公主大兴土木。建山庄别墅。可诗人不正面说建别墅山庄,却偏说“欲占春”,写得何等意味深长,连春天春光都可以占,反过来说还有什么不能占,“欲占春”三个字一出,太平公主,何止一个太平公主人,简直就是整个统治阶级的骄横贪婪的嘴脸,欲壑难填的本性就被揭露得血淋淋,真是“欲占春”三字见血,酣畅痛快。
第二句“故将台榭压城闉”仍然是写“当年”事,仍然是诗人游览故地发生的故事。在绵延数十里的长安城附近山庄别墅中,建的亭台楼阁要比帝都长安的城墙还要高,其野心是很大的。这样大兴土木,这样奢侈,这样野心,这样贪婪,这样放肆,诗人只用了两个字“压”和“故”,“压”是超过。不言而喻是用公主建的“台榭”超过帝都长安城。言外之意,不仅是亭台楼阁规模大得惊人,而且也指出太平公主势力之大乃炙手可热。一个“压”字写出多少要说而说不尽的含义,只在一字中,尽显诗人功底之风流。“故”是有意,当然是要建造的亭台楼阁在长安豪华无双了,言外之意,是公主为所欲为、不可一世至极。
第三四句“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继续描写庄园别墅规模之大,绵延数十里,直到终南山,山庄之广袤一眼望不到边,无涯无际,林木繁茂,绿海茫茫。前句不疑故问,后句以“不属人”给以回答。诗人刚刚把他的心扉向读者打开一条缝隙,透露出一点点内心深处的想法:当年人间多有不平事,有钱有势者什么都可霸占——人家的田地、人家的妻女,甚而连春天也想霸占,却又立即由遐想回到了现实:现在是诗人“游”山庄,山庄自然少不了花草树木,又正值山花烂漫的春天,诗人就脱口而出:“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前句故设疑问,并不正面回答,转而融情人景,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后句写出了“直到南山不属人”,偌大的林海,广袤无际。景色是翠绿动人的,但感情却是沉重的。眼前的广袤山庄,正好象征着太平公主生前煊赫的声势。“势入浮云亦是崩”,倒台之迅速与太平公主当时不可一世的声势,恰恰形成极富于讽刺性的鲜明对照。诗人将无比丰富的历史内容熔铸在这简短的“欲知前面花多少,直到南山不属人”十四个字里。这两句与前两句似断而实连,诗意从山庄犹在,就在“前面”,但这偌大山庄不知道属于谁。诗人没有说,也没有必要说,太平公主早已不复存在,过去“不属人”,现在事过境迁,当然山庄不能为公主独占,公主又何能“欲占春”。诗人用第三句的“花”字与第一句“春”字巧妙的连承,使诗翻出了新意:太平公主的形象在后人的心目中再次复现:一个野心勃勃、骄横贪婪、欲壑难填的有史以来又一女性。后两句表面看来似乎是对诗人所游的山庄之大的惊叹夸耀,骨子里却是深寓贬意、谴意。从游山庄到现在,从诗人自己写到游“山庄”之花木丛林,实际上却有形愈松而意愈紧的效果,在轻浅疏淡的笔墨中显示出了厚重的力量,欲不讽刺而不能,不谴责而不能的境界。
全诗写景叙事抒怀,笔力骞举而又亦庄亦谐,余味无穷。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上片写桥下月夜船上所观美景。开头两句,以仰视描绘之笔,烘托词人此时此地的一种压抑心境。“湿云不动”是指空间湿气呈现饱和状态,人感到胸闷,暗示着词人的抑郁心情。而“溪桥”又是清凉的,昭示着冷天的到来。“嫩寒”刚刚穿透东风留下身影。一个“透”字,突出了词人生活处境的严峻。词人把“湿云”、“溪桥”、“嫩寒”、“东风”全都人格化了。第三、四句以俯视描绘之笔,烘托词人此时此地由压抑到恬淡的心境: “桥下水声长”,写听觉;“一枝和月香”,写嗅觉。由听觉挪移到嗅觉,其间采用了跳跃和剪辑的手法,把它们连接起来的便是河畔上、高楼旁的一棵梅花树。“和”字一出,全盘皆活了。月,本是不香的,只因花一枝揉和叠印在月儿上,花香、月香也就分不清了,给人一种宁静恬淡的感觉。上面八种景物,构成四幅画面,声、形、色、味俱全,宛如过电影一般。
下片写河畔高楼与河下船里的情思。第一、二句用互比的手法,正面描写船人想象中的佳人形象:“人怜花似旧,花比人应瘦。”是“人怜花”还是花怜人,是“花比人”还是人比花,全在词人的情感中:“旧”与“瘦”。这与“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有异曲同工之妙。最后两句侧面描写佳人的相思,实际也是东坡自己的情思:“莫凭小栏杆,夜深花正寒。”词人运用李后主《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中的“独自莫凭栏”和“罗衾不耐五更寒”词句,不露痕迹,有点石成金之妙。
全词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比喻与通感的笔调,生动描绘了泗水上的冬夜月景,烘托了两种相思,一样情怀。只说“人怜花似旧”,不说花怜人全新;只说“夜深花正寒”,不说夜深人正寒。这种隐喻之笔,是词人描写佳人惯用的手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