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一般人论及柳永词者,往往多着重于他在长调慢词方面的拓展,其实他在小令方面的成就,也是极可注意的。叶嘉莹在《论柳永词》一文中,曾经谈到柳词在意境方面的拓展,以为唐五代小令中所叙写的“大多不过是闺阁园亭伤离怨别的一种‘春女善怀’的情意”,而柳词中一些“自抒情意的佳作”,则写出了“一种‘秋士易感’的哀伤”。这种特色,在他的一些长调的佳作,如《八声甘州》《曲玉管》《雪梅香》诸词中,都曾经有很明白的表现。然而柳词之拓展,却实在不仅限于其长调慢词而已,就是他的短小的令词,在内容意境方面也同样有一些可注意的开拓。就如这一首《少年游》小词,就是柳永将其“秋士易感”的失志之悲,写入了令词的一篇代表作。
柳永之所以往往怀有一种“失志”的悲哀,盖由于其一方面既因家世之影响,而曾经怀有用世之志意,而另一方面则又因天性之禀赋而爱好浪漫的生活。当他早年落第之时,虽然还可以藉着“浅斟低唱”来加以排遣,而当他年华老去之后,则对于冶游之事既已失去了当年的意兴,于是遂在志意的落空之后,又增加了一种感情也失去了寄托之所的悲慨。而最能传达出他的双重悲慨的便是这首《少年游》小词。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在长安古道上骑着瘦马缓缓行走,高高的柳树秋蝉乱嘶鸣。“长安”原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古都,前代诗人往往以“长安”借指首都所在之地,而长安古道上来往的车马,便也往往被借指为对于功名利禄的争逐。不过柳永此词在“马”字之下,所承接的却是“迟迟”两字,这便与前面“长安道”所可能引起的争逐的联想,形成一种强烈的反衬。而在长安道上词人之“马”之“迟迟”行走,则既表现了词人对争逐之事灰心淡薄,也表现了一种对今古沧桑的若有深慨的思致。秋蝉的嘶鸣独具有一种凄凉之致。“蝉嘶”之上,还加了一个“乱”字,如此便不仅表现了秋蝉声的缭乱众多,也表现了被秋蝉嘶而引起的哀感的词人之心情的缭乱纷纭。至于“高柳”二字,则一则表示了蝉嘶所在之地,再则以“高”字表现了“柳”之零落萧疏,是其低垂的浓枝密叶已经凋零,所以才显得树的高。
“夕阳鸟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上阕后三句是说,夕阳照射下,秋风在原野上劲吹,我举目远望,看见天幕从四方垂下。写词人在秋日郊野所见之萧瑟凄凉的景象,飞鸟隐没在长空之外,夕阳隐没更在飞鸟之外,值此日暮之时,郊原上寒风四起,天苍苍,野茫茫,词人双目望断而终无一可供投止之所。
词的上半阕是词人自写其今日之飘零落拓,望断念绝,全从外界的景象着笔,而感慨极深。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下阕前两句是说,归去的云一去杳无踪迹,往日的期待在哪里?写对于过去的追思,则一切希望和欢乐不可再得。对于柳永而言,他过去的愿望和期待都已经同样落空了。
“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末三句是说,冶游饮宴的兴致已经衰减,过去的酒友也已经寥落无几,现在的我已经不像以前年轻的时候了。末三句写自己今日的寂寥落寞,志向和意愿一无所成,岁月流逝,只剩下“不似少年时”的悲哀和叹息。
柳永这首《少年游》词,前阕全从景象写起,而悲慨尽在言外;后阕则以“归云”为喻象,写一切期望之落空,最后三句以悲叹自己之落拓无成作结。全词情景相生,虚实互应,是一首极能表现柳永一生之悲剧而艺术造诣又极高的好词。总之,柳永以一个禀赋有浪漫之天性及谱写俗曲之才能的青年人,而生活于当日之士族的家庭环境及社会传统中,本来就已经注定了是一个充满矛盾不被接纳的悲剧人物,而他自己由后天所养成的用世之意,与他自己先天所禀赋的浪漫的性格和才能,也彼此互相冲突。他的早年时,虽然还可以将失意之悲,借歌酒风流以自遣,但是歌酒风流却毕竟只是一种麻醉,而并非可以长久依恃之物,于是年龄老大之后,遂终于落得了志意与感情全部落空的下场。昔叶梦得《避署录话》卷记下柳永以谱写歌词而终生不遇之故事,曾慨然论之曰:“永亦善他文辞,而偶先以是得名,始悔为己累,……而终不能救。择术不可不慎。”柳永的悲剧是值得后人同情,也值得后人反省的。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朴素自然,情感真挚,语言生动。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
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
这是一首写迎接访者时心情的七绝,诗的生活气息很浓。题目中的“喜”字就透出了作者当时的欣喜心情,是全诗的文眼,为全诗定了基调。
诗的第一句,从“忽闻”写起,一个“忽”字写出了事情的突然,也写出了出乎意料的惊喜;第二句从情态、动作写,“笑”扣题目的“喜”字,穿衣迎接动作,透着一股乐不可支的心情。这两句诗从正面写“见访”情景。后两句写孩子们见官员车马而跑入芦苇丛中藏匿起的情景,一方面写出了平民家庭的孩子们没见过世面,胆小腼腆;一方面也写了当时的官员们的威势在孩子们心里的影响;再一方面也写出了诗人虽地位低下但有官员来访的欣喜心情,同时并写出了诗人在当时的声望和影响。“儿童不惯见车马,走入芦花深处藏。”这两句诗从侧面来写“见访”,委婉含蓄,而且最富于生活气息。
《周颂·维天之命》是《诗经·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每四句为一部分。前一部分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全诗犹如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种看法未免太绝对,上举《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周颂·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此诗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并不像后世的祭祀歌辞那样有矫揉造作之弊。
关于此篇诗旨,历来噬多种看法:一、刺晋武公说(《毛诗序》等),二、好贤说(朱熹《诗集传》、何楷《诗经世本古义》等),三、迎宾短歌说(高亨《诗经今注》),四、思念征夫说(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等),五、流浪乞食说(陈子展《国风选译》等),六、情歌说(程俊英《诗经译注》等),七、孤独盼友说(朱守亮《诗经评释》等)。
以上几说,当以孤独盼友说贴近诗旨。
古往今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不可缺少的。此诗就是描写一个孤独者切盼友人来访,共饮谈心,以解孤独寂寞之苦。
人类都噬一种“共生欲望”,而这种“共生欲望”又是以人们的相互帮助、彼此交流为基础的。一旦得不到满足或噬所缺憾时,就会产生孤独感。当“共生欲望”得以满足时,孤独感也就随之消除。看来,诗中的“我”,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与外界隔了一堵“墙”,失去了和朋友的交往,深感孤独,为了摆脱这种孤独感,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或寄托,他力图改变与世隔绝的处境,渴望噬良友来访,彼此建立友谊,交流感情。
全诗以“我”的心理活动为主线,以期待的眼光,诚挚的态度,殷勤款待的方式,频频召唤“君子”来访做客。“我”从自己强烈的寻友愿望出发,步步设想双方的心态和行为。“我”对“君子”“中心好之”,然而他“噬肯适我”、“噬肯来游”吗?只恐“求之不得”的心理活动跃然纸上。“肯’字落笔妙,心冀其来,然未敢期其中心肯之而必来也。”(朱守亮《诗经评释》)从全诗看,“中心好之”是关键句子,不可轻易读过。“我”对“君子”噬好感,切盼与之交往,但用何种方法进行呢?思之再三,何不请“君子”来家做客,端上美酒佳肴,殷勤待之。借此机会,一则表明自己好客的诚意,二则可以交流情感,加深友谊。或许这就是此诗两章末句均用“曷饮食之”的用意所在。再细细玩味,“曷”字似噬“画外之音”——试探的心理;或如牛运震所说:“‘曷’字噬欲言不尽之妙也。”(《诗志》)
至于“我”的盼友愿望是否实现,诗中没噬交代,这里姑且不论。不过噬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即原先“我”的孤独感,通过诗歌已噬所宣泄,得到一定缓解。
读完这首短诗,眼前呈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荒野古道旁,立着一株孤零零的杜梨树,盼友者站在那里翘首苦盼“君子”来访的神态,殷勤款待“君子”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此为“我”的想像)
此诗章法结构带噬民歌反覆咏唱的特点。各章的句数、字数相同。要说噬变化,仅在第二章的二、四句末换了三个字,即第一章的“左”改为“周”,“适我’’改为“来游”。换字又与换韵噬关,第一章的“左”与“我”隔句押韵,第二章的“周”与“游”隔句押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