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向江东去,定将谁举杯。稽山无贺老,却棹酒船回。
欲向江东去,定将谁举杯。稽山无贺老,却棹酒船回。
李白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 ▶ 1156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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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宋人或¹得玉,献诸子罕²。子罕弗(fú)受。献玉者曰:“以³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¹⁰有其宝。”
译文:宋国有人获得了一块弗石,向子罕献上弗。子罕不肯接受。献弗石的人说:“(我)把它给雕琢弗器的工匠看过了,弗匠认为这是一块宝弗,所以敢把它献给你。”子罕说:“我把不贪财作为珍宝,你把弗石作为珍宝;如果把弗石给我,那么两人都失去了珍贵的东西,不如我们各人都固守自己的珍贵的东西。”
注释:¹或:有人。“献诸子罕”即“献之于子罕”,意为向子罕献上玉。诸:“之于”的合音。³以:即“以之”,把它……。⁴玉人:雕琢玉器的工匠。⁵敢:表敬词。⁶宝:指珍贵的东西。⁷尔:你。⁸若以与我:如果把它给我。⁹皆丧宝也:意为两个人都失去珍贵的东西。指献玉者失去玉,子罕因受贿而失去廉洁的品质。¹⁰人:各人。指献玉者和子罕两人。
望碧天书断,宝枕香留,泪痕盈袖。谁识秋娘,比行云纤瘦。象尺熏炉,翠针金缕,记倚床同绣。月亸琼梳,冰销粉汗,南花熏透。
望碧天书断¹,宝枕香留,泪痕盈袖。谁识秋娘²,比行云纤瘦。象尺熏炉³,翠针金缕,记倚床同绣。月亸(duǒ)琼梳,冰销粉汗,南花熏透。
译文:抬头望青天,不见鸿雁传信到;低头嗅床中,卧枕尚遗伊人香,襟袖犹沾伊泪痕。虽离别而仍相思也。有哪一位还认识那像行云流水般纤细的“秋娘”呢?记得曾与“秋娘”两个人倚偎在床前,商量如何进行刺绣。绣架旁的几上用象牙制的直尺压着绣样,房中的熏炉内香气氤氲;绣架上还放着金针与彩色丝线,用以等待乞巧。记得天上的月牙儿像似一把晶莹的玉梳斜挂在空中,凉爽的秋夜收敛了她身上的香汗,南园中飘过来的花香也弥漫在绣房中。
注释:醉蓬莱:词牌名,又名“醉蓬莱慢”“雪月交光”“冰玉风月”“玉宇无尘”,计二体。此词九十七字,双调,前段十一句四仄韵,后段十二句四仄韵。七夕:农历七月七日,传说中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吴文英词集中尚有七首“七夕”词。方南山:词人好友,生平不详。¹望碧天书断:一本作“碧天书信断”。²秋娘:杜秋娘,后泛指美女。娘:一本作“娥”。³象尺熏炉:象牙做的尺子和熏香的香炉,为闺房生活用品,词中往往连类而及,作共列描绘。⁴金缕:金缕衣。唐宋贵族妇女时兴用金线在衣服上盘押各种花鸟图案,故称。⁵亸:一本作“蝉”。下垂貌。⁶南花:岭南梅花。
尽是当时,少年清梦,臂约痕深,帕绡红皱。凭鹊传音,恨语多轻漏。润玉留情,沈郎无奈,向柳阴期候。数曲催阑,双铺深掩,风镮鸣兽。
尽是当时,少年清梦,臂约¹痕深,帕绡(xiāo)红皱。凭鹊²传音,恨语多轻漏。润玉³留情,沈郎无奈,向柳阴期候。数曲催阑,双铺深掩,风镮(huán)鸣兽
译文:过去那些年轻时代美好的回忆,现在只有到清秋梦中去寻觅了。但是伊人确实在你的臂上残留有因亲热而咬下的齿痕;在两人定情的丝帕上还保留着她的胭脂吻痕。你想嘱托喜鹊传递自己的相思情,可是又怕它叽叽喳喳的多嘴多舌,将只供你我俩知道的秘密轻易地泄露出去。“秋娘”曾经送给他一块暖玉作为定情物,而他也因为相思无奈,曾去柳荫下等候过她的倩影,冀希她能应约而至。但是约而不至,所以他只好隔墙清歌数曲,催促她现身,但是最终还是不见伊人,惟见紧闭的大门上衔环的铺首被秋风吹出嗡嗡的哀鸣声。
注释:¹臂约:啮臂盟约。此指热恋男女海誓山盟,私定婚约。²鹊:鹊桥。韩鄂《岁华纪丽》卷三引《风俗通》:“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咒,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³“润玉”代指苏姬。玉:指玉奴,即杨贵妃小名。⁴润:指贵妃肌肤光润细腻。⁴沈郎:指沈约,有沈郎腰瘦之说。沈约曾写信给友人说,因老而病而腰瘦之状。此代指词人。⁵铺:金铺、铜铺。古代房门上的铺首,样式甚多,但大多为兽面者。⁶风镮鸣兽:古代门上的铺首为兽面,门环就衔在兽面上。镮,通“环”,圆形有孔可以贯穿的东西。

  《醉蓬莱》,《词谱》:《乐章集》注林钟商,始于柳永庆老人星现。云:“永为屯田员外郎,为太史奏老人星见,仁宗命词臣为乐章,柳方冀进用,即作《醉蓬莱》词奏呈。”又名《雪月交光》、《冰玉风月》。双调,九十七字,上片十一句,下片十二句,上下片各四仄韵。此词上片第一、五、八句,下片第六、九句,均作上一下四句法。  

  “七夕”,农历七月七日,传说中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吴文英词集中尚有七首“七夕”词:《六么令·七夕》、《荔枝香近·七夕》、《秋蕊香·七夕》、《诉衷情·七夕》、《惜秋华·七夕前一日送人归盐官》、《惜秋华·七夕》、《凤栖梧·甲辰七夕》,可以互相参阅。  

  “望碧天”三句,忆旧日“秋娘”。“望碧天书断”,原无“望”字,为平入空格,拟补一“怅”字。此言抬头望青天,不见鸿雁传信到;低头嗅床中,卧枕尚遗伊人香,襟袖犹沾伊泪痕。虽离别而仍相思也。“谁识”两句是说:有哪一位还认识那像行云流水般纤细的“秋娘”呢?“象尺”六句,一“记”字透出此全系回忆。此言记得曾与“秋娘”两个人倚偎在床前,商量如何进行刺绣。绣架旁的几上用象牙制的直尺压着绣样,房中的熏炉内香气氤氲;绣架上还放着金针与彩色丝线,用以等待乞巧。这些都是从前一个七夕之夜的情景。记得天上的月牙儿像似一把晶莹的玉梳斜挂在空中,凉爽的秋夜收敛了她身上的香汗,南园中飘过来的花香也弥漫在绣房中。上片全是忆旧。  

  “尽是”四句,承上而转。此处是说:过去那些年轻时代美好的回忆,现在只有到清秋梦中去寻觅了。但是伊人确实在你的臂上残留有因亲热而咬下的齿痕;在两人定情的丝帕上还保留着她的胭脂吻痕。“凭鹊”两句是说:你想嘱托喜鹊传递自己的相思情,可是又怕它叽叽喳喳的多嘴多舌,将只供你我俩知道的秘密轻易地泄露出去。“润玉”六句,申诉男女相思意。此言“秋娘”,曾经送给他一块暖玉作为定情物,而他也因为相思无奈,曾去柳荫下等候过她的倩影,冀希她能应约而至。所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即指此。但是约而不至,所以他只好隔墙清歌数曲,催促她现身,但是最终还是不见伊人,惟见紧闭的大门上衔环的铺首被秋风吹出嗡嗡的哀鸣声。此极言曲终人不见之哀伤。又“双铺”“环鸣”,即铺首,指装在门上用来衔环的动物头形。据《汉书·哀帝记》:“孝文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下片忆少年事,记相思情。  

  全词描写的一位多情男子,可以是词人自身,也可以是友人方南山,又可以是另一个多情种子。究竟是谁,只好由读者自己猜测。

zuìpénglái··shāngfāngnánshān--wényīng

wàngtiānshūduànbǎozhěnxiāngliúlèihényíngxiùshuíshíqiūniángxíngyúnxiānshòuxiàngchǐxūncuìzhēnjīnchuángtóngxiùyuèduǒqióngshūbīngxiāofěnhànnánhuāxūntòu

jǐnshìdāngshíshǎoniánqīngmèngyuēhénshēnxiāohóngzhòupíngquèchuányīnhènduōqīnglòurùnliúqíngshěnlángnàixiàngliǔyīnhòushùcuīlánshuāngshēnyǎnfēnghuánmíngshòu

吾始至南海,环视天水无际,凄然伤之曰:”何时得出此岛耶?“已而思之:天地在积水之中,九州在大瀛海中,中国在少海中,有生孰不在岛者?覆盆水于地,芥浮于水,蚁附于芥,茫然不知所济。少焉水涸,蚁即径去;见其类,出涕曰:”几不复与子相见。“岂知俯仰之间,有方轨八达之路乎?念此可以一笑。
吾始¹²南海,环视天水无际,凄然伤之曰:“何时得出此岛耶³?”已而思之:天地在积水之中,九州在大瀛海中,中国在少海中,有生孰不在岛者?覆(fù)盆水于地,芥(jiè)浮于水,蚁附于芥,茫然不知所济。少焉水涸(hé),蚁即径去;见其类,出涕曰:“几不复与子相见。”岂知俯仰之间,有方轨八达之路乎?念此可以一笑。
译文:我刚开始到海南岛时,环顾四面大海无边无际,凄然为此悲伤,说:然什么时候才能够离开这个岛呢?”一会又停下来想想,天地都在积水中,九州也在大瀛海中,中国在小海中,难道有生下来不在岛上的吗?把一盆水倒在地上,小草叶浮在水上,一只蚂蚁趴在草叶上,迷茫的样子不知道如何渡过。一会儿水干了,蚂蚁于是径直下叶走。见到同类,哭着说:然我差点再也见不到你了。”哪知道一小会后就出现了四通八达的大道呢?想到这个可以笑一笑。
注释:儋耳:地名,今海南省儋县。¹始:开始。²至:到。³耶:文言助词。相当于“呢”。⁴少:小。⁵方轨:两车并行。
戊寅九月十二日,与客饮薄酒小醉,信笔书此纸。
(wù)(yín)九月十二日,与客饮薄酒小醉,信笔¹书此纸。
译文:戊寅九月十二日,和客人喝少许酒微醉,随笔写下这篇文章。
注释:¹信笔:随手书写信笔写来,直抒胸臆。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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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双燕复双燕,双飞令人羡。
双燕复双燕,双飞令人羡。
译文:天上自由自在比翼而飞的双燕,实在令人羡慕。
玉楼珠阁不独栖,金窗绣户长相见。
玉楼珠阁不独栖,金窗绣户长相见。
译文:它们总是成双成对地在玉楼珠阁中共筑爱巢,在金窗绣户间相互嬉戏低飞。
柏梁失火去,因入吴王宫。
柏梁失火去¹,因入吴王宫²
译文:柏梁台失火了,焚烧了它们的巢窝,它们只好又到吴王宫里筑巢。
注释:¹“柏梁”句:汉武帝时皇宫中有柏梁殿,遭火焚。柏梁:汉长安台名。《二辅黄图》卷五:“柏粱台,武帝元鼎二年春起。此台在长安城中北关内。”王琦注云:“《汉武内传》太初元年十一月已酉,天火烧柏梁台。”此句似言李白被谗出众事。²“因入”句:此句似言太白入永王璘幕府事。
吴宫又焚荡,雏尽巢亦空。
吴宫又焚荡¹,雏尽巢亦空。
译文:吴宫又遭焚荡,这一次更惨,烧了个雏尽巢空。
注释:¹“吴宫”句:越王勾践伐吴,曾火焚吴王宫。
憔悴一身在,孀雌忆故雄。
憔悴一身在,孀雌忆故雄。
译文:只剩下憔悴的孀雌一燕身在,雌燕怀着对雄燕的无限眷恋,憔悴不堪。
双飞难再得,伤我寸心中。
双飞难再得,伤我寸心中。
译文:比翼双飞的日子已难再得,真是使人寸心欲碎。

  此诗为寓言诗,写雌雄双燕历尽艰险,生死不渝的“爱情”。一对恩爱燕子相依相伴,快乐幸福,不料一场大火降临,雄燕不幸身亡,雌燕憔悴伤心,回旋不去,非常伤感,凄切而动人。此诗用以寄寓人类爱情之忠贞。“令人羡”为全诗之眼,是联系人与燕的纽带。

  李白这首乐府取材比较随意,虽然提到“柏梁”、“吴王宫”,但都是信手拈来,并无所指。时序也是错乱的。按“柏梁失火去,因入吴王宫”语意,似乎先有西汉柏梁殿失火,后有春秋吴王宫焚烧,其实西汉在春秋之后。可见这首乐府是随意而写,可能是李白应景之作,并非有感而发,因此在艺术上少有可圈可点之处。

shuāngyàn--bá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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