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当年的雄心壮志还在,可是美好的时光又哪会再来呢?
注释
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
衔:用嘴含。
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
猛志:勇猛的斗志。。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鸟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
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
讵:岂。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诗里通过汝河边上一位贫家女子的悲怆控诉,描叙了一个由于征集乡乒,致使贫民家破人亡的典型事例,反映宋仁宗时期人民在兵役中所遭受的苦难。和另一首《田家语》是作于同一年的姊妹篇。
起笔两句入题:“汝坟贫家女,行哭声凄怆。”这个诗题《汝坟贫女》定得很有意义,《诗经·周南》中,就有一篇《汝坟》诗,“汝坟”,指汝河堤岸边上。那首诗,用一位妇女的口气描写乱世,说丈夫虽然供役在外,但父母离得很近,仍然有个依靠。这一篇取《汝坟》旧题,也用一位女子的口吻来描叙,但这位妇女的遭遇却更加悲惨。作者从她走着哭着的凄怆声音,引入下文悲酸的诉说。诗从第三句“自言有老父”到末句“生死将奈向”,全是贫女控诉的话语。这段话可分为三小段。第一小段由“自言有老父”,至“幸愿相依傍”八句,诉说老父被迫应征的情况。前四句诉说家中孤苦,没有丁壮,老父年迈无依。郡吏征集弓手,强迫老父应征,县官虽知实情,却不敢违抗。后四句诉说老父被督遣上路,符令紧迫,不许稽留,老人只得拄着拐杖应役。在老父上路之时,贫女殷殷地嘱托同行的乡邻,恳求他们照顾年迈的父亲。按照当时诏书“三丁籍一”的规定,这家本不在征集之内,但是官吏们取媚上司,多方搜集丁口,以致超过兵役年龄的老人,也被搜索入役。《田家语》诗中所写的“搜素稚与艾,唯存跛无目”,与这里所说的情况相同。
第二小段由“适闻闾里归”至“僵死壤河上”四句,诉说老父出征之后,隔了一段时日,闾里有人从戍所回来。贫女前来问讯,怀疑她父亲还在勉强撑持,但回答的是她父亲已在寒雨中僵冻而死,露尸在壤河边上。
第三小段由“弱质无以托”至结尾句“生死将奈向”六句,叙说老父死后,贫女弱质,孤苦无依,老父的尸体运到村里,也无力安葬。只好捶胸痛哭,呼天抢地,悲痛自己是个女儿,不如男子,虽然活在世上,却没有什么用,就连自己是生是死,也不知如何了结。
全诗语言质朴,字字悲辛,纯用自诉口气,真挚感人。诗里写的,仅仅是在兵役中被折磨而死的一个实例,但这个事例,是成千成百事例中的一个,很有代表性。它道出了当年兵役过滥,使人民遭受苦难的悲惨实况。诗的小序说:“时再点弓手,老幼俱集,大雨甚寒,道死者百余人,自壤河至昆阳老牛陂,僵尸相继。”可见当时无辜的人民,未遭外患,先受内殃,所造成的社会悲剧是十分惨痛的。
此诗前四句写景,以疏烟、明月、树木、微雨、落花、村落背景的怆凉衬托杜鹃的声声哀鸣,气氛极浓。后四句抒情,叙述自己本来已经伤心,听到杜鹃声就更悲伤了,因而产生了思家的念头。全诗基调激越,主体和客体两两相形,蕴露有法。
此诗一开始,诗人便以杜鹃自喻。杜鹃的声声嘶鸣,凄切动人,蕴含着自己的万古冤屈。
颔联写杜鹃生活之环境,诗人叠用六个名字,营造出了雾霭弥漫、烟雨迷茫、明月凄清、落花遍地的客观环境,这实际上是诗人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曲折反映。现实世界知音难觅,诗人内心的冤屈无人可以申诉,也无人可以分担。这一联是写景。
诗的下半部分,明写自己的内心世界。诗人泪将干,魂欲断,自怨自艾,自惭自伤。因此,他深深责怪自己“谬从科试”作茧自缚。如今,听到杜鹃的声声哀啼,他越发思念家乡,甚至意欲远离仕途,回归家园。特别是诗歌尾联,虽然表面上是对自己的责怪,然而读者从中却可以体味到诗句的言外之意。仕途的险恶、科举的束缚、人生的无常,使诗人产生了抱负成空、年华虚度的精神苦闷。如果联系余靖的生平,就能领悟这诗句所包蕴的人生况味。余靖出身于仕宦之家,性聪慧,少年师从林和靖先生,23岁便进士及第,官至朝散大夫、守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等。宋景祐三年(1036),因向皇帝上书为被贬的范仲淹辩护而遭贬。因而,诗人发出了“名缰惭自束,为尔忆家园”的感叹。
全诗托物寓怀,抒写了身世之感。以杜鹃的声声嘶叫表现诗人的万古之冤,用杜鹃声引发诗人“将干泪”、“欲断魂”体现诗人寸肠欲断的百结愁肠,表现了沉郁愁苦的感情基调。而且,诗中有杜鹃生长的自然环境的描写,诗人借此反映了所处的社会环境,这就使诗歌具有更深广的社会意义。
本诗借景抒情,以冬夜的肃杀衬托自己途失意的萧索。又以丽服、朱灯与颓颜、华发的对比,表现诗人无奈的迟暮心情。
不是真写自己老迈无用,顾影自惭,而是写自己不受重用,与执政者的心意相左。王维早在天宝十一年即为吏部郎中,而至天宝末,转为给事中,官阶并未升迁。据《旧唐书·李垣传》:“杨国忠秉政,郎官不附己者悉出于外。”当时,被排挤出朝廷的有“尚书十数公”,而同时启用了一批归附于杨国忠的年轻人。王维虽未外调,但给事中是谏官,在杨国忠一手遮天的极权统治下,可谓无言可进,无言可采。诗人的孤独与苦闷之情,只能在诗中作委婉的流露。
天宝年问,李林甫和杨国忠先后当政,王维对这两个反动腐朽的政治集团都有所认识,不愿同流合污,但既然在朝为官,也不能不与其敷衍周旋。诗人内心极其苦闷,身在朝廷,心存山野。在这首诗中,他叹老嗟卑,惭愧无用,却隐隐地流露出对当朝援引朋党、年少竞进的不满。诗从他人值省中起笔,写寒夜漫长,漏滴声声,宫外草白霜凝,木衰月清。这萧条冷寂的冬夜景色,更加强了诗人的迟暮之感。五六句自绘其形,丽服与衰颜、朱灯与华发相互映照,对比鲜明。言简韵促,寓慨深沉。
《田家三首》是一组完整的诗篇。第一首诗写农民一年四季从早到晚,辛勤紧张地在地里劳动,到头来却无法维持生计,因为他们的劳动果实全都被官府以田赋和徭役的形式搜刮去了。他们不仅无法改变自己的处境,而且子子孙孙还得把这种悲惨的遭遇延续下去。第二首诗通过具体的事例真实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官吏为催租逼税而威胁恫吓直至私刑拷打农民的种种罪行,从而反映了广大农民在封建暴政下的痛苦生活。这首诗前六句写农民在完成夏税的征敛中被封建官府剥削一空的情景,次十句写里胥在催租时对农民的敲诈勒索和威胁恫吓的情景,后二句写农民听了里胥的一席威胁话语后所产生的恐惧心理。第三首诗前八句描绘的是秋收后农村的景象,后六句则是描绘诗人因迷路在农家借宿的经过。这首诗用非常朴素的语言刻画了一位淳朴可敬的田翁老人形象,反映了诗人和农民亲密无间的关系。
这三首诗体现了一些共同的特色。一是叙事朴实生动,客观真实;二是语言质朴无华,几近口语,体现了田园诗的本色;三是运用生动的形象描写与对话描写,极富艺术感染力,忠实客观地表现了农村悲惨的生活图景,含蓄而又自然地流露出诗人对封建官吏的憎恶,对穷苦民众深切同情的民本思想和对自己遭贬永州、前途无望的愤慨。清人毛先舒说这组诗“叙事朴到”,这一评价是精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