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诗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为“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式的大气磅礴、雄奇浪漫之壮美,诸如《蜀道难》之类;一种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自然之优美。此诗应属后一类。
另外,此诗也透露出李白隐逸与入世的矛盾。诗人思想中有很深的隐逸情结,所以把家乡描绘得极其优美,且环境清幽,适于隐居。但毕竟身处大唐盛世,男儿志在四方,立志报国,所以最终“无心恋清境”,离开家乡,“已将书剑许明时”。
首句“晓峰如画参差碧,藤影风摇拂槛垂”,天色初晓,作者走出门外远望匡山,只看到曙光中美景如画,山色斑斓,不禁心情舒畅。近处,藤蔓从树上垂下,随风摇曳,枝条轻轻拂过栏杆,令人心旷神怡。
次句“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山上野径交错,人们常常带着家犬一起走过。每逢夕阳西下,晚归的农人就背着柴薪走下山来。这一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给人平静而悠远的感觉。
中间两联“看云客倚啼猿树,洗钵僧临失鹤池”,读书读累了,作者常倚树休息,没看云卷云舒,聆听猿啼阵阵。有时候还会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出来清洗钵盂,他们洗钵的那个池塘曾有白鹤飞来,如今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短短几句诗,描绘出匡山的美好景致,也表达出作者对这里所怀有的深沉感情。
最后两句描绘出一幅匡山虽美、无心留恋、决心奉献文才武艺的雄心壮志图。诗人“将犬”为伴,“带樵”晚归,听“猿啼”,看“鹤飞”,心旷神怡,安闲舒适。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匡山虽美,我却要离开了。不是我不喜爱这里的美景,而是我已经决心走出大山,凭自己的文武才艺,开创一番伟大事业。
此诗的前三联描写了匡山的自然美景,雄奇、秀丽、清幽,可见其对家乡的深情与依恋。尾联则抒发了他欲为大唐盛世奉献出文才武艺的宏伟抱负。不是不热爱家乡与大自然,只是因为早已有了在盛世施展才能的抱负了。
全诗八句,前六句皆写匡山“清境”,末二句写己之政治抱负,亦即远游之目的。全诗于清雅闲适中体现着作者远大的志向和豪迈的情怀,叙事娓娓,抒情款款,可见李白去蜀辞乡之际,既对故乡无限依恋,而用世之心更高于一切。
这篇文章作者先写关中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向往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写弱冠之时,无暇欣赏关中之美,长大后想象与友人结庐南山,闭门读书,伸眉高谈,脱屣世事;如今友人归秦,而自己未能同行,遗憾之情,跃然纸上。最后作者对追名逐利的世俗之人进行了讽刺,表达来春与友人相聚秦中的美好愿望。文章质朴恬淡,潇洒自然。
文章开篇落笔,便直写秦中风土民情之美,并以“天下莫与为比”的赞语和“有四方之志者,多乐居焉”的事实加以突现。接着是作者回忆秦中往事。随着阅历增多,元好问由“沉涵酒间,知有游观之美而不暇”,以至于每闻谈及秦中风物“则喜色津津然动于颜间”。然后引出送别之人,言昔日常相约在终南山“寻一牛田,营五亩之宅”,“脱屣世事”,过游山访古的自在日子。只可惜“家在嵩前”,终难如愿,不禁为“二三君之便于归”慨叹不已。若是一般送别文字,到此当可收煞。然而作者笔锋陡转,另起一端,锐意讽刺那些沽名钓誉、迫名逐利的仕途小人,表达自己对朴素、恬淡的田园生活的神往。显然,作者巧妙地以送别为名写秦中之美,其最后归向是表白自己洁身自好、愤世嫉俗之心,故冲淡了离情,而由归去之乐占据上风。
文章以浓墨重彩极写山川之胜,人情之美,且皆从大处着手,虚处落笔。如介绍秦中奇观天下为尊,一概粗略勾勒,在整体上给人大致印象。虽提及周汉都邑、蓝田、鄂、杜,却又似蜻蜓点水,不作深入细致描写,仅以作者对秦中由来已久的切身体会来着意渲染,字里行间真情洋溢。同时,写秦中诸人,以“二三君多秦人,与余游,道相合而意相得也”一笔带过,然后补叙闲居南山的旧约。“二三”乃虚数,实为几人不得而知,其余就更是无可奉告了。虚写秦中秀色,易激发读者好奇心,探寻关中究竟美在何处,于是就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引人神往;“二三君”不明其人,可作“质直尚义”的关中人物代表。作者与之志同道合,反衬出秦中人情之醇美古朴,民风的慷慨耿介。作者此笔,虚实相映,于空灵中见深意。同时,人情美与自然美的融合,使读者从整体上把握秦中之美。而这种浑然一体的美,又恰好与后文作者所竭力鞭挞的“众人所必争”、“造物者之所甚靳”的“美食大官、高赀华屋”相比较,关中自成了净土和归宿。
缘情而化,跌宕成韵,显示了文章的语言风格。“关中风土完厚,人质直而尚义,风声习气,歌谣慷慨,且有秦汉之旧。至于山川之胜,游观之富,天下莫与为比。”皆四六句相间,整饬精巧而又流转活脱,胸中情致随之直泻而出;抒写“二十许时”、“长大来”对关中的不同感受,则又笔法酣畅悠忽、疾徐有致,“津津然”喜气溢于言表;提及闲居之乐,则不乏桃源之风,至于澹泊清纯,语言也近乎典雅,往往使人想起终南山、“五亩之宅”(《孟子·梁惠王下》)、“伸眉”高谈(司马迁《报任安书》)等掌故;指斥世俗污浊,歌咏“方之外者”(《庄子·大宗师》引孔子语),顿然浩气充溢。文风沉稳而峭拔,句式不求工巧,唯在气魄。篇末以呼告式语句“行矣诸君,明年春风,待我于辋川之上矣”结束,又与前之“清秋扬鞭,先我就道,矫首西望,长吁青云”一气贯通,文人才子潇洒飘逸、倜傥风流之态,呼之欲出。
这首诗写诗人自己为了生活不辞辛苦“戮力东林隈”的劳动过程。当他看到丰收在望时,想起了自己已经渡过了十年艰苦的农耕生活,心情是自豪的。
前六句是写见到下溪田丰收时的心情。“不言春作苦,常恐负所怀”,他的愿望和司田是一致的,这使他很觉得欣慰。看来这“寄声”与诗人的司田也是他的一位朋友。诗人在这里之所以提到这位任司田的朋友,是表示自己的农耕生活并没有脱离整个社会的生产活动,并且对社会生产有积极的意义。这是陶渊明农业社会理想和务实精神的表现。接下去就写诗人怎样鸡一叫就到荒山去劳作,从而领略了山中的晨景。“饥者欢初饱”,这是多么深切的生活体验,没有亲身尝过饥饿的味道,就不知这“欢视饱"是怎么回事。正是为了求得一饱,他才天不亮就去劳动:进山是随着山势和河谷的迂伺划船前进的。山里很荒凉;听得见猿的哀啼。凄凉的夜风随着残夜逝去了,鸟儿歌唱善迎接早晨的到来。这是一个多么寂静清冷的早晨他想到自己十年的农耕生活。十二年中他始终不渝地坚持着初衷,付出了自己大好的年华这时陶渊明已五十岁了,老之将至,他怎能不感慨万分。诗的最后一句就回答了这个问题,“遥谢荷榛翁,聊得从君栖”,致意古代隐居躬耕的先哲,我也在追随着您呢。诗人心目中有理想,有信念,有榜样,这就是他固穷守节,虽老死田野也终不反悔的原因。
这首诗比前期的田园诗更真实地反映了陶渊明农耕生活的实际情形,同时也说明,陶渊明的务农,并不只是作了个样子而已。特别是在后期,他的生活越来越艰难了,饿肚子是常有的事,只有付出艰辛的劳动才能赖以生存。这时他的田园诗中纪实的成分就多了,而不象前期那样情趣盎然,那样富于浪漫谛克。可是他并不抱怨生活的艰辛,在述其艰苦之中仍然时时表现出对生活和对自然景物的热爱。
这是一首咏物诗。古人咏菊之作很多,但此诗为作者一念触发,灵感倏至而作。
头二句写作诗缘起,乡居野处的百姓出于对隐居的英雄的敬佩,相赠菊花。首句“战罢秋风笑物华”,起势不凡,一个“战”字,一个“笑”字,使横戈疆场而又乐观坚贞的民族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次句“乡人偏自献菊花”,是对抗清英雄的崇高礼赞。诗的一、二句创造了赏菊的感情环境。
后两句则笔势急转,“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是全诗最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诗句。诗人由对自身的抒写转入对菊花的描绘。野菊挺秀的枝茎和灿然如火的黄花激发许多联想。花茎虽已经霜,仍不失挺拨咄咄之势;“铁骨”一词拟化出不畏风霜的菊花的伟岸不群的品格。诗人以怜惜的笔调写出对不畏风雨的菊花的爱护。后二句虽然字面上全为咏叹菊花的字句,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野菊经霜不老的傲岸实为诗人自身凛凛正气的象征。无疑,后两句仍是在抒写诗人自己的豪情气概。
前两句是叙述,叙述中充满诗情,后两句借景抒情。“骨”与“心”都将菊花拟人化,赋予菊以人的性格。“骨”用“铁”字修饰,“心”用“金”字限定,既写出了菊花的凌霜贞姿,又写出了诗人的英雄品格。全诗写菊,又是写人,是写景,又是抒情,菊与人,景与情,洽合无间,融为一体。
此诗严格说来,不是纯粹的咏物诗,因为诗人的感情、精神时时介入其间,不过借菊花象征而已。但野菊的自然情态处处与涌荡于诗人胸中的奔逸之情相合,所以诗人才得以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实质而言.作者描绘菊花的诗句已创造出一种艺术形式,从而将主体感情固着其中,菊花成为诗人情感的一个对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