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衣巷》这是唐朝诗人刘禹锡感慨藏而不露,寄物咏怀的名篇,是组诗《金陵五题》中的一篇。诗人此前尚未到过金陵,始终对金陵怀着憧憬,正好有友人将自己写的五首咏金陵古迹诗给他看,他便乘兴和了五首。乌衣巷原是六朝贵族居住的地方,最为繁华,如今有名的朱雀桥边竟长满野草,乌衣巷口也不见车马出入,只有夕阳斜照在昔日的深墙上。
首句“朱雀桥边野草花”,朱雀桥横跨南京秦淮河上,是由市中心通往乌衣巷的必经之路。桥同河南岸的乌衣巷,不仅地点相邻,历史上也有瓜葛。东晋时,乌衣巷是高门士族的聚居区,开国元勋王导和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都住在这里。旧日桥上装饰着两只铜雀的重楼,就是谢安所建。在字面上,朱雀桥又同乌衣巷偶对天成。用朱雀桥来勾画乌衣巷的环境,既符合地理的真实,又能造成对仗的美感,还可以唤起有关的历史联想,是“一石三鸟”的选择。句中引人注目的是桥边丛生的野草和野花。草长花开,表明时当春季。“草花”前面按上一个“野”字,这就给景色增添了荒僻的气象。再加上这些野草野花是滋蔓在一向行旅繁忙的朱雀桥畔,这就使我们想到其中可能包含深意。
记得作者在“万户千门成野草”(《台城》)的诗句中,就曾用“野草”象征衰败。现在,在这首诗中,这样突出“野草花”,不正是表明,昔日车水马龙的朱雀桥,今天已经荒凉冷落了吗!
第二句“乌衣巷口夕阳斜”,表现出乌衣巷不仅是映衬在败落凄凉的古桥的背景之下,而且还呈现在斜阳的残照之中。句中作“斜照”解的“斜”字,同上句中作“开花”解的“花”字相对应,全用作动词,它们都写出了景物的动态。“夕阳”,这西下的落日,再点上一个“斜”字,便突出了日薄西山的惨淡情景。本来,鼎盛时代的乌衣巷口,应该是衣冠来往、车马喧阗的。而现在,作者却用一抹斜晖,使乌衣巷完全笼罩在寂寥、惨淡的氛围之中。
经过环境的烘托、气氛的渲染之后,按说,似乎该转入正面描写乌衣巷的变化,抒发作者的感慨了。但作者没有采用过于浅露的写法,诸如,“乌衣巷在何人住,回首令人忆谢家”(孙元宴《咏乌衣巷》)、“无处可寻王谢宅,落花啼鸟秣陵春”(无名氏)之类;而是继续借助对景物的描绘,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名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他出人意料地忽然把笔触转向了乌衣巷上空正在就巢的飞燕,让人们沿着燕子飞行的去向去辨认,如今的乌衣巷里已经居住着普通的百姓人家了。
为了使读者明白无误地领会诗人的意图,作者特地指出,而今这些飞入普通老百姓家筑巢的燕子,以往却是栖息在王导、谢安两家权门高大厅堂的檐檩之上的旧燕。“旧时”两个字,赋予燕子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寻常”两个字,又特别强调了今日的老百姓是多么不同于往昔。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作者对这一变化发出的沧海桑田的无限感慨。飞燕形象的设计,好像信手拈来,实际上凝聚着作者的艺术匠心和丰富的想象力。晋傅咸《燕赋序》说:“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果至焉。”当然生活中,即使是寿命极长的燕子也不可能是四百年前“王谢堂前”的老燕。但是作者抓住了燕子作为候鸟有栖息旧巢的特点,这就足以唤起读者的想象,暗示出乌衣巷昔日的繁荣,起到了突出今昔对比的作用。《乌衣巷》在艺术表现上集中描绘乌衣巷的现况;对它的过去,仅仅巧妙地略加暗示。诗人的感慨更是藏而不露,寄寓在景物描写之中。因此它虽然景物寻常,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蕴藉含蓄之美,使人读起来余味无穷。
这首诗写诗人对盛衰兴败的深沉感慨。朱雀桥和乌衣巷依然如故,但野草丛生,夕阳已斜。荒凉的景象,已经暗含了诗人对荣枯兴衰的敏感体验。后二句藉燕子的栖巢,表达作者对世事沧桑、盛衰变化的慨叹,用笔尤为曲折。此诗为刘禹锡著名的咏史诗《金陵五题》中的第二首。
侧重写任运自然的洒脱心情。诗人的踪迹遍布南北,宦游四方,而今已近老境,鬓发斑白,“鬓将华”是说两鬓将花白了。“数亩荒池”就是前一首诗所说的 “小池塘”,因为人迹罕至,任其自然,所以称为“荒池”。秋天的塘水格外澄净,更加烘衬了宁静的氛围。
“扫地开窗置书几,此生随处便为家。”诗人在驿舍闲住,忘却世事忧烦,以此为家。这里表现出禅的思想方法对诗人人生态度的深刻影响。禅宗破除拘执束缚,随遇而安,心中不耿耿于忧患得失。其思想基础,在于 “佛性遍于一切有情”甚至 “遍于一切无情”。所谓“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只要自身佛性开解,那便无往而非佛了。因此,禅给人的影响是洒脱不羁的人生态度,放达自适,随遇而安,是悟禅之人的生活样态。唐代大诗人王维深契禅之 “三昧”,他的两句名诗: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便是这种态度的诗意表现。苏轼的 《定风波》词: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未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在精神内涵上与这首诗一致。“此生随处便为家”,是映现着禅的印痕的。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所以说“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没能想到会有重新相见的一天。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重逢,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分别悬想将来,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能和路六再度相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廷?”回答是不可知的。从他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六的聚散离合,诗人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相见时俱入老境。人生苦短,“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以诘问语发出咏叹,体现出他的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诗人由“过去”想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表明看,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但实际上,“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眼前的“忽漫相逢”,诗人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所以能掀起波澜,把诗人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所以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深湛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毫无相干。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也就是诗人“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颈联中的“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宕起伏;而诗句的措辞,脉络的贯通,则又丝丝入扣,在宏大中体现了精细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