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可分为五段。第一段写天马的神峻,诗人以此来比喻自己非凡的才能。头一句首写出天马的不凡来历。天马并非产于中土,传说天马出产在西域月支国的山洞中。月支、大宛等国,俱在新疆伊犁河和苏联伊塞克湖一带,故在汉人的眼中,那就是“西极”。这匹天马的背上的毛色就象虎皮的花纹一样,它长着飞龙的翅膀,形象更加神奇。接着,诗人描写天马驰奔的神姿:它嘶声响彻青云,跑起来鬃毛象绿发一样飘荡;它的双目之上兰筋突起,权骨奇异,飞奔起来霎时间就不见了踪影。它从神话中的昆仑山上腾跃而起,跨越了西极的千山万水,四蹄生风,无一闪失。它飞奔的神速简直令人不敢相信。鸡鸣时它还在北方的燕地(北京、河北、辽宁一带)刷洗鬃毛、下午申时(约为三、四点钟)已经奔驰到南方的越地(浙江地区),在那里安详地吃草。它奔走的速度真如电闪流星,一闪即过,使人们来不及看清它的身影,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里诗人以描写天马的神异来喻自己的卓越才能。对于自已的才能,李白一向是非常自负的,甚至于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简直是说大话。而了解他的人,都称他有王霸之才,堪为帝王之佐。
第二段,写天马也曾有过“跃天衢”、“照皇都”的得意时刻。以此来比喻他在天宝初在长安待诏供奉翰林的一段宠遇。在天马得意的时期,它仰头呼啸,扬蹄飞奔,象飞龙似的。它的眼睛象长庚星一样的明亮,它的胸脯,两块肌肉鼓鼓的,象一双鸭子一样丰满,扫尾迅似流星,昂头犹如乌鹰,口喷红光,膊出汗血,是何等的骏健精神。它曾和天子御厩中的龙马一起在长安的大道上并驾齐驱,头上的金羁络头套在月一样丰满的两颊上,金光闪耀,影照皇都。它逸然自得,威风凛凛,声传九州。一时间,它的身价倍增,即使是白璧如山,价值连城也换不去这匹天马。再回头瞧瞧那古代曾名贵一时的骏骥紫燕,相比之下,那紫燕竟笨得象条驴!诗人天宝初年的恩宠和身价,就是透过这样的描绘给反射出来的。
第三段写天马被丢弃冷落的情状。它虽然依恋君王的车驾,不忍离去,但是已得不到君王的爱怜,只好腾跃惊矫,四方奔驰。象浮云一样飘荡万里。回首遥望天门,再也逢遇不到象寒风子那样识马的人,会用它这匹周穆王的千里马“逸景”的后代。天马的这种遭遇与李白逐出长安后的情况,何其相似。
第四段写天马的晚年。它拉着盐车,仰望青天,那天上的白云是多么悠闲自在,它自己却忍辱负重,向着陡峭的山坂攀登,真象是倒行逆施一样困难。抬头看,前面的丘陵连绵,道路遥远而没有尽头。红日西坠,天色渐晚。它想起了古代的伯乐,曾经抚摸着蹄折胫断的骏马,哀伤它少尽其力,老了而被弃。这匹遭难的天马,正象征着李白晚年因永王事件而遭难的悲惨处境。
最后一段,写天马希望能够遇到象田子方这样的仁人,同情它、起用它。田子方是战国时的仁人。一次,田子方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人赶着一匹老马,问他要干什么,那人回答说,这是他主人家的一匹马,因老而无用,要牵出去卖掉。田子方说:“少尽其力而老去其身,仁者不为也。”就掏钱将这匹马买下了。李白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同情和理解。若不被理解和同情,其实就是有昆仑山上的琼草玉禾,也不能疗救自己的痛苦,这匹天马的遭遇,就象是五月的桂枝遭到了意外的严霜摧打,它有着无限的冤屈私不平。它希望有象田子方这样的识才仁人,能够把自己献给穆天子。虽然老了,已不能驾车奔驰,但是,在王母娘娘的瑶池盛会上,当一名舞马总还是可以的。严霜五月”说的是战国时邹衍的故事。邹衍奉事燕惠王,竭尽忠诚,反被小人谗毁,被关进监狱,他仰天大哭,感动了苍天,夏天五月竟下了一场严霜。在这里,李白用以说明自己被系狱流放是冤枉的,他象这匹天马一样。伏枥衔冤摧两眉”。唐玄宗时,宫中常有马戏,舞马立于台上,按着音乐节奏进退起卧,抬起前腿为君王祝寿。这里是说,如今我老了,尽管不堪大用,但是做一名宫廷文学侍臣,为国家朝廷献出些绵薄之力还是可以的。
李白一生可以说是与王侯权贵、世俗礼教相斗争、相对立的。但是,他也有妥协的一面。马克思评价歌德时说,他是一个一伟大的诗人,同时身上也有德国庸人的气味。同理,对李白的评价也适用。读者不能因他有过对统治者抱有幻想以及对功名有所追求留连而否定他对统治者反抗精神的一面。相反,通过李白在高压的痛苦下,使得他的灵魂发生扭曲的悲剧中,读者可以看到封建社会的黑暗势力对一个天才的心灵和肉体的摧残,从而更加理解诗人痛苦的心灵,更加痛恨这个不合理的社会。此诗既是咏天马,也是喻李白自己,二者浑然一体,声情并茂,表现了李白的二重性格,是一首成功的咏物诗。
“我不践斯境,岁月好已积。晨夕看山川,事事悉如昔。”开头他就说不到此地已是很久了,说明他很久以前曾到过钱溪。关于他到钱溪的时间,江西宜丰陶氏族谱中有这样一条:“乙巳三月,公使都,经钱溪,复邦族……”说明他以前曾来钱溪,与这里的陶氏宗族有过应酬的事。不过这条记载是否可靠,与此诗关系不大,反正他过去来过此地就是了。关键是,旧地重游,他却说出“晨夕看山川,事事悉如昔”这样的句子。这见出他多么喜爱这个地方,似乎看不够;当他将眼前所见与往日的印象进行对照时,又会感到多么亲切。因为前年岁暮桓玄篡位,去年刘裕起兵讨伐桓玄,现在战争基本结束。两三年的短暂时间里,世间发生这样剧烈的变化,而自然界的山川景物却“事事悉如昔”。话说得很平淡,但“江山依旧,人事已非”的感慨已经寄寓其中了。“微雨洗高林,清飙矫云翮。”这是他看山川时的一个突出印象,写得清新、细致。“微雨”、“清飙”,透出春天美好的气息,高林经微雨一洗润,会越发青绿可爱,空中鸟的翅膀在清风的举托下,会盘旋得更加自如。这两句历来被看作是陶诗中触景生情,寓情于景,而达到情景交融境地的写景佳句。潘德舆说它“体物之妙,畴非化工兼画工都”?因此,诸如“从胸中自然流出”,“不烦绳削而自合”,“直写胸中天”等赞语也相次而出,不言陶诗有雕琢事。其实,“有时析之以炼字炼章,斯陶之手眼出矣”(黄文焕《陶诗析义自序》)。用这观点来赏析这两句诗,倒是非常恰切的。陶诗有许多写雨写风写园林写飞鸟的句子,但在陶渊明的笔下,无不赋有“为仁”的思想,因而在美的想象中便出现一个天机和畅,万物得所的境界,这些自然景色同当时的现实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后,能对现实社会起到批判作用。可以这样说:陶诗中这些兴象,是诗人艺术的化身,在一些天机和畅、静气流溢的描绘中,仿佛隐隐约约有一个陶渊明在,这两句也是如此。陶渊明是暮春三月经过钱溪的,这里的微雨,即“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的“微雨”;也即后来杜甫所写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的“好雨”。这种雨能起到滋润万物的作用。故句中的“洗”,不仅含有“洗净”的内含,而且兼有“润物细无声”,“夜雨瞒人去润花”的“润”的内含。这个“洗”字用得非常精当,实即后来诗评家所谓的“诗眼”。飙,一般解作暴风。在陶渊明的笔下的“飙”,却没有凶猛的气势,而有和畅的内涵,如《和郭主簿二首》中的“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阴。凯风自南来,回飙开我襟”的“回飙”就是,“清飙”与此同义。矫,也不宜解作“勇猛”,而
有舒展自如的意思,如“矫若游龙”,并不取勇猛义。“云翮”,这里虽指飞鸟,但实有影射自己的意思。如《杂诗》的“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即同此意。故这句的意思是:“空中的鸟儿,也将因受到清爽的春风的鼓翼,而飞翔得更为舒展。”作者抓住在眼前呈现的天机和畅的自然景色,尤其把风、雨、林、鸟组合在一起,予以集中表现,就更能体现陶渊明的思想境界,故此两句无论就思想内容或艺术特色方面讲,都是不容忽视的两句。历来对“眷彼品物存,义风都未隔”两句有不同的解释和体会。有的把“品物”解作“景物”,“义风”解作“适宜的风”,认为这两句是说:“想到这些依然存在,和风没有同他们相隔”。有的把“品物”作“人品事物”讲;“义风”,解作“正义风尚”,认为两句是说:“喜爱此地人品事物还存在,正义风尚没有改变”。有的则认为“品物”,同于《易经·乾卦》中所说的“品物流形”。“品,众庶也”,见《说文·品部》。《说文解字注笺》补充说:“庶物谓之品物,引申之义也”。关于“流形”,与文天祥《正气歌》“杂然赋流形”同义。所以“品物”,有现在所谓的“生物”的含义。关于“义风”,应该看作是广义的,因为“义者,事之宜也”,既可用于自然方面,也可用于社会方面。作者对风常赋予一种化育的内涵,约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春风化雨”;比如“泠风送余善”,“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凯风自南来,回飙开我襟”等。陶渊明喜把人、物、我视为能在一体同仁的状态中各徜徉自得的个体;上面说的是“品物”,便是选用了“义风”这个词,这样就“民胞物与”了。可见他在选用词语方面是精雕细琢的。所以这两句的意思是:“我深情地看到这个地方仍然保存着一种天风和畅,万物得所的境界。”语意浑含,耐人寻味。儒家以为一切人群与一切万物都有血缘联系,都应该相爱,这种爱的表现就是“仁”。陶渊明是一个“朝与仁义生,夕死复何求”的人,当然是一位具有仁者襟怀的人,于是他对风雷日月,雨露云烟,山川园林,众鸟新苗,田夫稚子,都表示一种亲切而冲和的爱意,上面的“品物”“义风”,正是这种爱意的表现。陶渊明是把自己纳入“品物”的范畴的,似乎自己已感到一种和乐相处的乐趣,进入到忘我的境界,因而他退仕的决心就更大了。这样,便引出了后面言志的八句,显示题旨。
后面八句大致的意思是,眼前虽然被迫行役,但归田适志的襟怀不变,要像霜后的柏树一样,保持高尚的情操和品德。“伊余何为者,勉励从兹役?”这里他自我责备起来了:我是干什么的,这样风尘仆仆奔走在道路上?这种自责是由钱溪这里江山之美、居人之乐引起的,转得虽陡,其实自然。“一形似有制,素襟不可易。”“一形”,指个人的形体,“有制”,受到牵制、约束。这里是说自己奔走道路是由于职任的制约。中间又用个“似”字。这不定之词表示出自己并不十分看重这官职,扔掉它并不困难。“素襟”,平素的怀抱,即归隐田园,他认为这是不可改变的。下面就说“园田日梦想,安得久离析?”“离析”,离开。陶渊明此次出仕时间很短,这里说“久”,日日梦想,见出他确实“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归去来兮辞》)。“终怀在归舟,谅哉宜霜柏。’这两句是说:我一定要回到田园中去,这决心就像不怕冰霜的柏树那样坚定不移。这里暗用了孔子“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的话,这个誓愿是发得很重的。《饮酒》其十九有“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与这两句意思相似。下半这八句,头两句自责,后六句两句一层,反复表明自己的归耕之志,一层深似一层,而且用“似有”、“不可”、“安得”、“终怀”、“谅哉”这些词语进行呼应,把他的心情表现得十分强烈。
这首诗在构思上颇具特色。第一,它能显示作者的思想依时间的推移而出现的深度。他阻风于规林时,只是想到家乡美好的园林而不想从政(“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在夜行涂口时,只是想到一向爱好诗书,而园林中又没有世俗之情才不想从政(“诗书敦宿好,林园无世情”;在经曲阿时,是看厌了异乡景象而不想从政(“目倦川途异,心念山泽居”);但在经钱溪时,却是看到钱溪品物美好而不想从政。这是作者采用“移就”的修辞手法把故乡的美移到钱溪来,并从根本思想写,集中笔墨写,就为退出仕途的决心增添了砝码。第二,诗的前半用触景生情,寓情于景的手法表示自己内心的意念,语言精到,形象深刻;后半则言明题旨所在,故它能在托物言志上做到章法均衡,过渡自然,显示了古典诗的整齐和谐美。第三,诗歌常讲求艺术容量,既用精炼的语言雕绘形象,又能于其中表达出丰富的思理,而这首诗就是这样的诗。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
这首词上片写“目送楚云”,下片又曰“望断斜阳”,显然全篇笔墨集中在写两个有情人驿馆不期而遇又倏然而别的动人一幕。“目送楚云空,前事无踪”,经年不见的表兄,突然出现在眼前,勾起自己多少相思恨。可是人在眼前,却不能对他面诉衷情;顷刻间情人鞭马而去,又只好忍看他匆匆离去,徒然远远地“目送楚云”,心中凄楚难言。“楚云”,似说漂泊的行人如浮云般远去,又何尝不是暗示往昔的一段恋情,云雨巫山枉断肠。一个“空”字,多少怅惘,大有往事不堪回首之慨。
紧接“目送楚云空”一句,抒情女主人公仿佛发出一声轻轻叹息:“前事无踪”。“前事“,自是指她“少与表兄同砚席,雅有文字之好”那段美好的时光,然而,往事已如云烟般地永远消失了。当然,如果真的彻底消失得渺无踪迹,倒也干净;可是,却又偏在自己心灵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终身遗恨。“漫留遗恨锁眉峰”,空有遗恨,不能明言,又难以排遣,于是她转而自怨自艾,归咎于命运:“自是荷花开较晚,孤负东风”,可怜的荷花,你不在春天开放,偏要迟迟等到夏季,孤负了东风的深情,现在只好独自默默地吞咽下这人生的苦果了。荷花的比喻,当是指自己年尚未笄、兄欲缔姻这件事了。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父母以兄未禄,难其请”,这一点幼卿当然是很清楚,然而,作为封建时代的妇女,不便责怪父母,所以,她吞吞吐吐隐约其辞。
上片由“目送楚云”引出对往事的回忆,下片便着重写这次重逢的悲恸。“客馆叹飘蓬,聚散匆匆”,在幼卿看来,人生就像随风飘的蓬草,不曾想到两个离别经年的恋人,会突然在这他乡驿馆见面。相见却又立刻相别,人生的离合、聚散,如此匆匆。
于是词人便推出这短暂的扣人心弦的一幕:“扬鞭那忍骤花骢。”这一幕也就是《能改斋漫录》记述的情景:二人“相与邂逅于此,兄鞭马,略不相顾,岂前憾未平耶”。可以想见,此情此景,从悲剧主人公眼里望去,更是心如刀剜。她怪他给马儿狠狠的那一鞭,太无情了,忽地拉开了两人的距离,他骑着的花骢马飞奔而去,他怎么忍心匆匆离开,也不多看自己一眼。然而,她心里又何尝不明白:在这一刹那间,他内心翻腾何等剧烈的痛苦,正因为他前时欲缔姻未成,对她有误解,有怨气,所谓“前憾未平”,才给马儿狠狠一鞭,这狠狠一鞭,看似无情却是有情。
这一鞭,在悲剧女主人公心里是永远难忘的,它象征着心爱的人永远地离去;它象征着美好的恋情如昙花一现,永远幻灭;它象征着无可弥补的千古遗恨。“扬鞭”这一句写出了特定情境中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动作,刻画出悲剧主人公内心感情的剧烈矛盾和痛苦,是十分难得的传神妙笔。而这种传神之笔来源于生活本身,因而更为真切动人。
表兄远远去了,她还痴痴望着,看他远去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终于消失,而她还在痴痴地望着,直到“望断斜阳”。显然,少女时期最初的恋情未遂将使她抱恨终身,在今后的岁月中,她或许将朝朝暮暮凭栏“目送楚云”、“望断斜阳”。而这种痛苦又只能永远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层,于无人处偷偷饮泣,以至于“满袖啼红”,此恨绵绵无尽期也。
这首词不同于一般文人词,它是闺阁女子自抒衷曲,感情真挚,不事雕琢。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