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是屈赋中最精、最美、最富魅力的诗篇。它代表了屈原艺术创作的最高成就。《九歌》以楚国宗祖的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晚年放逐南楚沅湘之间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和“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
《九歌》包括11章,前人为了使它们符合“九”的成数,曾作过种种凑合。如清代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主张《湘君》、《湘夫人》并为一章,《大司命》、《少司命》并为一章。《闻一多》《什么是九歌》主张以《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章为“九歌”正文。但多数人的意见,以“九”为虚数,同意汪瑗《楚辞集解》、王夫之《楚辞通释》之说,认为前十章是祭十种神灵,所祭的十种神灵,从古代人类宗教思想的渊源来考察,都跟生产斗争与生存竞争有密切关系。十种神灵又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天神──东皇太一(天神之贵者)、云中君(云神)、大司命(主寿命的神)、少司命(主子嗣的神)、东君(太阳神);②地□──湘君与湘夫人(湘水之神)、河伯(河神)、山鬼(山神);③人鬼──国殇(阵亡将士之魂)。有人认为,在上述十种神灵里面,篇首“东皇太一”为至尊,篇末“国殇”为烈士,都是男性;其余则是阴阳二性相偶,即东君(男)与云中君(女),大司命(男)与少司命(女),湘君(男)与湘夫人(女),河伯(男)与山鬼(女)。《九歌》原来的篇次,也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的关系排列的,今本《东君》误倒(闻一多《楚辞校补》)。
从《九歌》的内容和形式看,似为已具雏形的赛神歌舞剧。《九歌》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如余、吾、君、女(汝)、佳人、公子等,它们都是歌舞剧唱词中的称谓。主唱身份不外三种:一是扮神的巫觋,男巫扮阳神,女巫扮阴神;二是接神的巫觋,男巫迎阴神,女巫迎阳神;三是助祭的巫觋。所以《九歌》的结构多以男巫女巫互相唱和的形式出现。清代陈本礼就曾指出:“《九歌》之乐。有男巫歌者。有女巫歌者;有巫觋并舞而歌者;有一巫唱而众巫和者。”(《屈辞精义》)这样,《九歌》中便有了大量的男女相悦之词,在宗教仪式、人神关系的纱幕下,表演着人世间男女恋爱的活剧。这种男女感情的抒写,是极其复杂曲折的:有时表现为求神不至的思慕之情,有时表现为待神不来的猜疑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会的欢快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别的悲痛与别后的哀思。从诗歌意境上看,颇有独到之处。
朱熹曾评《九歌》说:“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楚辞辩证》)同是言情之作,而《九歌》较之《诗经》的郑、卫之风,确实不同。但这并非由于“世风日下”的“再变”,而是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民族文化不同特征的表现。郑、卫之诗,表现了北方民歌所特有的质直与纯朴;而《九歌》则不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外衣,而且呈现出深邃、幽隐、曲折、婉丽的情调,别具一种奇异浓郁的艺术魅力。
男女之情并不能概括《九歌》的全部内容。作为祭歌,由于它每一章所祭的对象不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东皇太一》的肃穆,《国殇》的壮烈,便与男女之情无涉。《国殇》是一首悼念阵亡将士的祭歌,也是一支发扬蹈厉、鼓舞士气的战歌。它通过对激烈战斗场面的描写,热烈地赞颂了为国死难的英雄,从中反映了楚民族性格的一个侧面。
《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这首诗;《毛诗序》谓“美”,郝敬谓“讽”,二说视角不同,自然见解相反,然也有共同点,那就是皆着眼于此诗的言外之意,非诗中的基本内容。见仁见智,各有所取,此姑且不论,如果就诗说诗,当以朱熹说为胜。
此诗首章起句不凡。开头四句郑重提出“人性”这一命题,哲理意味甚浓。前人多认为这是最早的“性善论”,故孟子在《告子章》中引此四句与孔子的阐释作为论“性善”的理论依据。但从全诗考察,似乎诗人并不是倡导什么“性善论”,他只不过是借天赋予人以善性,为下文歌颂仲山甫张本。第一章颂扬仲山甫应天运而生,非一般人物可比,总领全诗。接下去二至六章便不遗余力赞美仲山甫的德才与政绩:首先说他有德,遵从古训,深得天子的信赖;其次说他能继承祖先事业,成为诸侯典范,是天子的忠实代言人;再次说他洞悉国事,明哲忠贞,勤政报效周王;继而说他个性刚直,不畏强暴,不欺弱者;进而回应前几章,说他德高望重,关键靠自己修养,不断积累,因而成了朝廷补衮之臣。诗人对仲山甫推崇备至,极意美化,塑造了一位德才兼备、身负重任、忠于职守、攸关国运的名臣形象。七、八两章才转到正题,写仲山甫奉王命赴东方督修齐城,尹吉甫临别作诗相赠,安慰行者,祝愿其功成早归。全诗基调虽是对仲山甫个人的颂扬与惜别,但透过诗中关于仲山甫行事与心理的叙述,从中大体能体察到处于西周衰世的贵族,对中兴事业艰难的认识与隐忧,以及对力挽狂澜的辅弼大臣的崇敬与呼唤。不难理解,此诗对仲山甫的种种赞美,是真实的、现实的,然而也不排除其中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包含着诗人所代表的这一阶层的期盼。有人斥此篇为“谀词”,似乎过苛。
此诗主要以赋叙事,开篇以说理领起;中间夹叙夹议,突出仲山甫之德才与政绩;最后偏重描写与抒情,以热烈的送别场面作结,点出赠别的主题。全诗章法整饬,表达灵活,为后世送别诗之祖。在《诗经》中此篇说理成分比较浓厚,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后世“以理为诗”当溯源于此。此诗语言也很有特色,尽管多用说理、议论,却不迂腐呆滞,这除了诗人的激情之外,还在于语言运用独具匠心,诗人多以民间俗语入诗,如表现仲山甫扶弱锄强的性格特征、赞美仲山甫重视修身立德,都是反用俗语来衬托,这比直说简洁、形象,又有理趣,说理中注进了诗味,故姚际恒称此为“奇语”(《诗经通论》)。诗中一些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有的经后人使用或提炼,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如“小心翼翼”、“明哲保身”、“爱莫能助”、“穆如清风”等。善用虚词与叠字词本是《诗经》的语言特点,此篇独特之处是“之”字的运用,全诗十二个“之”字,用于句尾的有九个,其中第六章连用五个“之”字收句,娓娓道来,委婉有致,起到了特有的抒情效果,姚际恒指出“多用‘之’字,见缠绵之态”(《诗经通论》)。第十、八两章连用“业业”、“捷捷”、“锵锵”、“彭彭”、“骙骙”、“喈喈”等叠字词,铺叙送行场面的壮观和行动的迅捷,绘声绘色,增强了诗的形象性与节奏感。此诗押韵复杂,除五、六两章用一韵外,其余各章皆用两韵,韵脚也变化不定,如第一章则、德为韵,下、甫为韵;而第二章德、则、色、翼、式、力为韵,若、赋为韵;第三章考、保为韵,舌、发为韵;几乎无规则可循,后五章也是如此。
这是李商隐作幕梓州后期之作,为咏梅而寓意之诗。写在百花争艳的春天,寒梅早已开过,所以题为“忆梅”。
一开始诗人的思绪并不在梅花上面,则是为留滞异乡而苦。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离长安一千八百余里,以唐代疆域之辽阔而竟称“天涯”,与其说是地理上的,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李商隐是在仕途抑塞、妻子去世的情况下应柳仲郢之辟,来到梓州的。独居异乡,寄迹幕府,已自感到孤孑苦闷,想不到竟一住数年,意绪之无聊郁闷更可想而知。“定定住天涯”,就是这个痛苦灵魂的心声。定定,犹“死死地”、“牢牢地”,诗人感到自己竟象是永远地被钉死在这异乡的土地上了。这里,有强烈的苦闷,有难以名状的厌烦,也有无可奈何的悲哀。屈复说:“‘定定’字俚语入诗却雅。”这个“雅”,似乎可以理解为富于艺术表现力。
为思乡之情、留滞之悲所苦的诗人,精神上不能不寻找慰藉,于是转出第二句:“依依向物华。”物华,指眼前美好的春天景物。依依,形容面对美好春色时亲切留连的意绪。诗人在百花争艳的春色面前似乎暂时得到了安慰,从内心深处升起一种对美好事物无限依恋的柔情。一、二两句,感情似乎截然相反,实际上“依依向物华”之情即因“定定住天涯”而生,两种相反的感情却是相通的。
“寒梅最堪恨,长作去年花。”三、四两句,诗境又出现更大的转折。面对姹紫嫣红的“物华”,诗人不禁想到了梅花。它先春而开,到百花盛开时,却早花凋香尽,诗人遗憾之余,便不免对它怨恨起来了。由“向物华”而忆梅,这是一层曲折;由忆梅而恨梅,这又是一层曲折。“恨”正是“忆”的发展与深化,正像深切期待的失望会转化为怨恨一样。
但这只是一般人的心理。对于李商隐来说,却有更内在的原因。“寒梅”先春而开、望春而凋的特点,使诗人很自然地联想到自己:少年早慧,文名早著,科第早登;然而紧接着便是一系列不幸和打击,到入川以后,已经是“克意事佛,方愿打钟扫地,为清凉山行者”(《樊南乙集序》),意绪颇为颓唐了。这早秀先凋,不能与百花共享春天温暖的“寒梅”,正是诗人自己的写照。诗人在《十一月中旬扶风界风梅花》诗中,也曾发出同样的感叹:“为谁成早秀?不待作年芳。”非时而早秀,“不待作年芳”的早梅,和“长作去年花”的“寒梅”,都是诗人不幸身世的象征。正因为看到或想到它,就会触动早秀先凋的身世之悲,诗人自然不免要发出“寒梅最堪恨”的怨嗟了。诗写到这里,黯然而收,透出一种不言而神伤的情调。
五言绝句,贵天然浑成,一意贯串,忌刻意雕镂,枝蔓曲折。这首《忆梅》,“意极曲折”(纪昀评语),却并不给人以散漫破碎、雕琢伤真之感,关键在于层层转折都离不开诗人沉沦羁泊的身世。这样,才能潜气内转,在曲折中见浑成,在繁多中见统一,达到有神无迹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