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中首先抒发了自己的观点,“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一扫悲秋的传统。接着写出了秋天的种种景色。最后两句表达了与杜、范二人分别的惆怅心情,反映出感情的深厚。全诗寓情于景,语言自然流畅,层次分明,风格明快。
诗一开头紧扣题中“秋日”,抒发时令感受。自宋玉在《九辩》中以“悲哉秋之为气也”句开篇,后来的文人墨客都是一片悲秋之声,李白却偏说“我觉秋兴逸”,格调高昂,不同凡响。“我觉”“谁云”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富有李白的艺术个性;两名对照鲜明,反衬出诗人的豪情逸致。一、二句定下基调,别宴的帷幕便徐徐拉开。
三、四两句写别宴的具体时间和场景:傍晚,绵延的群山带走了落日;尧祠亭上下,清澈的水流同万里晴空相映成趣。诗人抓住群山、落日、水流、晴空等景物,赋予自己的想象,用“将”“与”二字把它们连成一体,即使这些自然景色获得了个性和活力,为首句的“秋兴逸”作注脚,又进一步烘托了诗人欢乐的心情。接着,正面描写别宴:席上已摆好玉落美酒,主宾们已止步下马,有的正在安置马匹休息,有的解下衣带挂在横生的树枝上,大家开怀畅饮,并且歌唱的歌唱,奏曲的奏曲,欢快的乐曲声疾风似地飘荡在尧祠亭的四周,响彻云霄。诗人的感情同各种富有特征的物件、动作和音响效果等交融在一起,气氛一句比一句浓烈,感情一层比一层推进,表现出诗人和友人们异乎寻常的乐观、旷达,一扫一般送别诗那种常见的哀婉、悲切之情,而显得热烈、奔放。
宴席到这时,已是高潮。接着描述送别的时间和景色:时近黄昏,白云飘向碧海,大雁从晴空飞逝。这两句既同“山将落日去,水与晴空宜”相照应,又隐隐衬托出诗人和友人们临别之际相依相恋的深厚情宜。宴席从高潮自然过渡到尾声。最后,全诗以“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作结,酒酣席散,各奔一方,留下的是无尽的离情别绪。
李白这首诗,既是送别,又是抒情,把主观的情感融注到被描写的各种对象之中,语言自然而夸张,层次分明而有节奏。尤其可贵的是,诗的格调高昂、明快、豪放,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词情景交融,悲秋伤怀。讲的是纳兰对伊人不在、夜深独立的一片哀怨心绪。
细观上片,自然是“瘦骨成愁”的刨心之痛了。作者一片之中连用两个“愁”字,可见其寂苦心绪。王国维语“有我之境,以我观物,则物皆著我之色彩”,于是,此处,暮雨之形,实为愁之形、柳之倦、荷之愁、风之急,更非实景,全是词人心中想象出来的。
在下片,纳兰承接上景而引发清愁,“别有心情瘦说”一问出,万古寂囿,道是家家争唱饮水词,却是纳兰心事几人知。不论是青梅竹马的表妹,抑或是贤良淑德的翠花公主,总是佳人一方,此岸却只身孤影暗销魂。
“未是诉愁时节”则是这首词第三次提到“愁”,宋吴文英《唐多令》:“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若不是那离情别绪缠绵难去,又如何翻来覆去地拿捏这个字,若不是那伊人回目、嫣然一笑的音容恍在耳畔,又如何会在失去之后生出这无边无尽的愁意来。
而自语“未是诉愁时节”则像是词人恍然发现此情难诉,对应发问那句,于是更显出无奈孤寂之情。是啊,未是诉愁时节,我何来这么多的愁绪。而那愁,却愁进了心底,愁成三更一片“谯鼓”之声。
“谯鼓”之声,则引此愁绪更见升华。谯鼓则是望楼上的更鼓了,三更未眠,于此浅道:梦须成。却不点破何来纠结,家国之意若隐若现。于此,此词,言有尽而意无穷,让人无限回味。
李觏的这首《忆钱塘江》,独辟蹊径,与众不同。诗人在诗中不写气势恢宏的钱塘江潮,而以“醉”这一传神的诗眼统摄全篇,形象生动地反映了醉眼中夕阳映照下的钱塘江奇景。
诗的前两句“昔年乘醉举归帆,隐隐山前日半衔”,写诗人当年乘醉行船归来,一路观赏着钱塘江傍晚的美景。首句中的“昔年”二字,紧扣诗题的“忆”,表明诗人是凭自己的记忆来描绘他当年观赏钱塘江之奇景的;“乘醉”二字则告诉人们他当年是醉眼赏景的。正因为诗人是醉眼赏景,所以他放眼望去,隐隐约约地看到夕阳西下,一半已隐身匿迹,另一半还悬挂在山头上,仿佛山口衔着半个夕阳似的。次句中的“隐隐”、“衔”诸语下得颇为精妙,很切合诗人醉眼赏景的特点。
诗的后两句“好是满江涵返照,水仙齐着淡红衫”,这里,诗人先以“好是”二字提示下文将拓深诗的意境;继而,以优美的笔触描绘了返照入江的情景;最后,则展开想象的翅膀,以“水仙齐着淡红衫”奇妙的比喻艺术地再现了夕阳辉映点点白帆的奇景。这两句诗亦实亦虚,虚实相间,也完全切合诗人醉眼观赏醉景——令人陶醉的钱塘江奇景的特点,体现了作者的奇思异想。
全诗三章,前两章开头两句互文见义,说苕华盛开,一片黄色,叶子青青,沃若葱茏。这两句诗人以所见苕的花、叶起兴,苕叶青花黄,充满生机,而荒年的人民呢,却难以为生。诗人由联想导入感慨,两章诗的结尾两句即是所感。诗人痛心身处荒年,人们在饥饿中挣扎,九死一生,难有活路,反不其苕一类植物,活得自在,生命旺盛。为此,他心里忧伤不已,竟至于觉得最大的遗憾就是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天地之下,本以人为贵,今反而羡慕无知觉的植物,乃至说出“不其无生”的话,实在悲哉痛哉,愤极恨极。
前两章尽管诗人感情激切,难以压抑的忧愤,几其烈火喷射而出,但是这一忧愤产生的原因,还是隐含在比兴之中,到第三章才加以揭示。“牂羊”两句确其清方玉润所说“造语甚奇”(《诗经原始》)。正因为“奇”,所以旧说纷纭,多不得要领。其实这是诗人诉说忧愤的原因,意思是说:荒年无物可食,宰母羊吧,可是它瘦弱得只剩下一个大头;打鱼吧,水中捕鱼的竹器中只有星光不见鱼。最后两句“人可以食,鲜可以饱”是最沉痛的呼号,人吃人,同类相残,本已惨绝人寰,可是此诗却说,即使人可以吃,而剩下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还可以想见,吃草的羊都已瘦得无肉可吃,何况饥饿已久的人呢。不消说个个枯瘦其柴,就是把这为数不多的人全吃了,也难以饱肚子的。说得何等毛骨悚然,把惨景更推进了一步,较之唐人所写的“足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白居易《轻肥》)的诗句更加怵目惊心,不忍卒读。对于这两句话王照圆还特地记下她闻见的一段事实,加以印证,其文说:“东省乙巳、丙午三四年,数百里赤地不毛,人皆相食。鬻男卖女者,廉其价不得售,率枕藉而死。目所亲睹,读此诗为之太息弥日。”并自注云:“巳、午间,山左人相食。默人与其兄鹤岚先生谈诗及此篇,乃曰:‘人可以食’,食人也;‘鲜可以饱’,人瘦也。此言绝痛,附记于此。”可见,此诗所反映的周代残酷的社会现实与人民苦难,在长期封建社会里是具有普遍性的,这充分显示了《诗经》现实主义精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