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六句写离别时的送别场面,运用顶真修辞手法,将这几句一线贯穿。接连出现两个“离声”和“涕零”。增强了诗的缠绵悱恻之情。给诗定了沉郁的基调。诗的首句,借用惊弓之鸟的典故,用以比喻“倦客恶离声”——久倦羁旅的游子最厌恶、最害怕的便是离歌之声,勾出倦客恶离别的心理状态。为突出其表达效果,连用两个“恶”字来充分烘托游子极度厌恶、畏忌远行的气氛,既增强了类比性,也加重了感情色彩。但是,“恶”之偏至,这就是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幸的一个原因吧。第三句的开头便用“离声”二字顶上,声情之急,节奏之紧,直令人难以喘息。“离声”一出,不仅去者伤情,就连送行的宾客和驾车的仆夫亦不禁潸然泪下,诚所谓“一曲离歌两行泪”,“天涯去住各沾巾”。此情此境,行子更难自持,只见他伤心落泪,挥泪而去,去去又回,依依话别。这几句由声而写到情,由己之情写到宾御之情,由宾御之情再回到己之情,回环往复,层层递进,把那种两情互感的情绪、场景和气氛,表现得一气贯注,淋漓尽致,以上将离情写足。下面两句说片刻的分离都会使人难受,何况是远游异乡的长久别离呢。叙议结合指出如此离伤的原因。应该说这个议论也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所以谭元春说它“甚真甚真,有情人之言”(《古诗归》)。因果相依,不着痕迹地为诗的上一段作了小结。同时,“异乡别”又为下一段写离乡远行之况作了准备。这种“住而未住”、“藕断丝连”的转接方式,很像词中的“过片”。可以想见词中的一些艺术手法,在诗人的创作中早有实践,只不过没有明确地上升为一种文学形式(词)中的自觉的艺术法则。
诗的第二段说车儿在漫漫长途上远行,颠簸摇晃了一天,又是日落黄昏,夜幕笼罩了静寂的大地,眼看周围的人家都掩门入睡了,可是远行的游子直到半夜才盼得一顿晚餐。黑夜里,听着野风呼号,草木哀鸣,更令人肝肠寸断。这几句由白天而写到夜晚,其间有人、有事、有景、有情,脉络清晰,丰而不杂,将行役之苦写得历历在目。“一息不相知,何况异乡别”两句引向对游子征途中苦难生活的描述。“遥遥征驾远”以下六句,游子驱车不停地走向遥远的地方,白日杳杳又到傍晚了。这个时候,在家的人早已关起门来唪觉,而在外的游子,午夜还在做饭。野外的寒风吹动草木,发出萧萧的声响,游子不由悲从心生,肝肠欲断。诗人这几句诗,写出了漂泊天涯,流浪江湖游子的真实感受。“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两句,诗人运用平常的事物,从衣、食这两个角度做比,写出游子在外的“酸”、“苦”,耐人寻味。这里突然插入两个比喻——吃梅总觉得酸,穿着葛麻布衣总是难以御寒的——这必然之理人人皆懂,然其酸、寒之状,他人难言,而只有食者、衣者自知。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必然”与“自知”。行役之苦,只有行子自知,自伤自苦,真切深刻,更为感人;而“必然”又为下文设置了前提,食梅苦酸,衣葛苦寒,一如人情苦别,乃事之必然,无法回避。即使在宾朋满座,丝竹盈耳之时,忧伤的游子亦无法表现出一丝欢颜,正是“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张谓《送人使河源》)。有时候自己也想长歌自慰,但其结果呢,只有引来更深长的愁恨。这就意味着不论客观环境如何,亦不论主观努力如何,行子之愁,愁不可销。诗人总是力图透过离愁表象的描述,以回折顿挫的笔法,将诗思引向更深刻更概括的情理之中;诗中的比喻用得灵活生动、自然贴切,有的能领起全篇,有的则能网络上下,在情理表达,叙事逻辑,章法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四句诗人满腹忧愁,坐于席上,即便丝竹满座,仍不能忘掉忧愁。要唱辞长歌来聊以自慰,哪知更牵动起心中的悲苦。可这仅仅是“长恨”的开始,日后苦难“万端”会源源不断涌来,腹中悲苦,难于化解,足见其悲苦之深重。
诗歌开篇就用了一个新奇惊人的比喻,把疲于奔波的人对再一次起程比为惊弓之鸟。鸟是因为身体受伤,而人则是心里受伤。因此,当受伤的心再一次听到别离之声,立时紧张而痛苦,完全没有宴饮的心情。再想到自己别离后的遥遥征程,曾经奔波的情景一时跳入脑海。而在傍晚时分,更是令人心碎。别离之后,一边是亲友家人的无尽孤独,一边是游子茫茫的征途。想到这些,再好的东西,都无法下咽,再动听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忧伤的心情,那痛苦的脸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开解了。最后,诗人说,本想振作起来,唱一支歌,自我宽慰,但未曾想到,长歌未尽,憾恨之心再起。这首诗诗人巧妙化用典故,合理运用顶真修辞渲染烘托气氛,格调沉郁,感情真挚。
这首词贵在委婉曲折。“江南秋色垂垂暮,算幽事,浑无数”在意思上就很曲折:“江南秋色”是美丽的,而“垂垂暮”是令人遗憾的;不过尽管如此,在这暮秋的时候还有那么多可以游赏的景物,终归还是令人高兴的。“日日澄澈亭畔路”的“日日”,是强调每天都去,这是因为对那个地方景色的喜爱。但如果结合前边的“垂垂暮”,则这个“日日”又令人联想到冯延巳《蝶恋花》的“日日花前常病酒”,这里边又令有一种对无常之美景难以割舍的执著之情。“西风林下,夕阳水际,独自寻诗去“点染出一幅清秀疏朗的“水畔独吟图”,独吟之人显得很超脱很自得。但是,由“西风”和“夕阳”点染而成的美景,却透着几分清清,几分伤感;而那“独自”二字,又暗含着几分寂寞、几分孤独。
“可怜愁与闲俱赴”——“愁”和“闲”实在是一对形影不离的老朋友,寄情山水独自寻诗是“闲”,但只要是“闲”的时候就必然跟来“愁”。既然这个办法不行,那就是用“尘劳”来“截”:把自己完全投入尘世事务的繁忙劳碌之中,以此来求得对内心之愁苦的暂时解脱。这时候已经“灯影幢幢天欲曙”——夜过去了,白天又来了。接续这个不眠之夜的,仍将是整天的繁忙劳碌,或者是整天的闲愁缠绕。
此词的上半阕主要写元宵节的夜晚,满城灯火,众人狂欢的景象。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东风还未吹开百花,却先吹放了元宵节的火树银花。它不但吹开地上的灯花,而且还从天上吹落了如雨的彩星——燃放的烟火,先冲上云霄,而后自空中而落,好似陨星雨。这是化用唐朝人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然后写车马、鼓乐、灯月交辉的人间仙境,写民间艺人们载歌载舞、鱼龙漫衍的“社火”百戏,极为繁华热闹,令人目不暇接。其间的“宝”、“雕”、“凤”、“玉”,种种丽字,只是为了给那灯宵的气氛来传神来写境,大概那境界本非笔墨所能传写,幸亏还有这些美好的字眼,聊为助意而已。这也是对词中的女主人公言外的赞美 。
下阕,专门写人。作者先从头上写起:这些游女们头上都戴着亮丽的饰物,行走过程中不停地说笑,在她们走后,衣香还在暗中飘散。这些丽者,都非作者意中关切之人,在百千群中只寻找一个——却总是踪影难觅,已经是没有什么希望了。忽然,眼睛一亮,在那一角残灯旁边,分明看见了,是她!没有错,她原来在这冷落的地方,未曾离去!发现那人的一瞬间,是人生精神的凝结和升华,是悲喜莫名的感激铭篆。到末幅煞拍,才显出词人构思之巧妙:那上阕的灯、月、烟火、笙笛、社舞、交织成的元夕欢腾,那下阕的惹人眼花缭乱的一队队的丽人群女,原来都只是为了那一个意中之人而设,而且,倘若无此人,那一切就没有任何意义与趣味。
同时,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站在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是对他自己的一种写照。根据历史背景可知,当时的他不受重用,文韬武略施展不出,心中怀着一种无比惆怅之感,所以只能在一旁孤芳自赏。也就像站在热闹氛围之外的那个人一样,给人一种清高不落俗套的感觉,体现了受冷落后不肯同流合污的高士之风。
作为一首婉约词,这首《青玉案》与北宋婉约派大家柳永和晏殊相比,在艺术成就上毫不逊色。上片写元夕之夜灯火辉煌,游人如云的热闹场面,下片写不慕荣华,甘守寂寞的一位美人形象。美人形象便是寄托着作者理想人格的化身。“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王国维把这种境界称之为成大事业者,大学问者的第三种境界,确是大学问者的真知灼见。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