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天台山赋》是一篇记游之作。这篇赋不是将天台山作旁观、静止的描写,而是紧紧围绕一个“游”字,把自然景物贯穿起来,循着作者的游踪,景物不断变换。千姿百态的景色,也随着作者攀援的节奏步步展开,构成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图画。全赋辩致工巧,语句骈俪而无滞涩之病;加之想象丰富,波澜起伏,意奇语新,景物摹写更显得情采飞动,可谓有摇笔散珠,动墨横锦之妙。
赋前的小序交代创作此文的原因:一是天台山神秀妙绝,可是没有人在通常典籍中记载它;二是幻想寻仙,摆脱世俗,便永托此山。这个序是一篇短小精悍的叙事与抒情相结合的散文。作者对天台山有深厚的感情,开头便热情赞颂了天合山是山岳中的神秀奇异的山,它的地理位置绝妙,凡是人、神所设想的壮丽景象天台山均具备。只是它远、幽深,在常典中没有记载。
在对比中突出天台山的奇挺、峻极。
天台山在牵牛星照耀下的灵秀越地,根据比华山、泰山还坚厚,论高度比湖南九嶷出还要高。正因为如此,作者认为天台山合于唐典配天的资格,堪称峻极。在肯定天台山奇特神秀之后,作者集中写它的两大奇景:赤城如同红霞一样立起一座标柱;白色的飞瀑在青山中划出一道明显的界限。作者抓住天台山二奇的特征,一红一自,鲜明醒目。
步步深入,引人入胜。
于是作者拨开了茂密树丛中一条路,登上高峻危险的山峰,经过楢溪,斜行五界,跨过石桥,面临万丈深渊。踏着青苔,抓住栏杆,拉住长藤……作者一步步写来,条理清晰,突出进山之艰险,与前面“之者以路绝而莫晓”相呼应。一系列动词的运用,十分确切:“披、陟、济、落、跨、临、践,搏、揽、援”,给人以鲜明的动态美。渐进山弯,山路宽畅。里面一派令人舒畅的景象:鸾鸟翩翩起舞,凤鸟和鸣。在灵溪中洗一洗,清除胸中俗念,敞开五盍昏蒙。于是追赶伏羲、神农时代绝迹的轨道,踏着老子、老莱子的脚印,自己也可成仙得道了。舒适恬淡,真是神仙生活。
仙都神奇,华美自由,妙不胜言。
接着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仙都气势不凡,华美楼台高悬空中,令人目炫,红楼空明透亮建在树林里,美玉装成的殿堂闪闪发光。美丽的红云与窗棂相承接,白日灿烂照窝户。高雅、华丽、富裕,一派珠光宝气,充满着飘飘欲仙的仙境气氛。作者用重彩描绘周围环境,不凋的高大桂花树,清晨开放的灵芝草;树林中的芳香,沟渠中的清泉;仙树、仙草、仙水、仙果,还有仙人——王乔驾仙鹤飞翔,罗汉执锡杖腾空,何等自由。作者一步一步把读者引入天台仙境,美妙无比。作者自己仿佛摆脱了尘世束缚,进入了神仙世界。作者不是单纯地写景,而是把自己的思想溶入景中。作者竭力宣扬道家玄妙之道,目的在于避世。寻仙觅道的虚幻思想,当然是消极的,这是欣赏这篇文章时应引起注意的。
整个游历过程,是由时代风尚而来,典型地反映了东晋士人的精神风貌和生活意趣。尽管其旨归不离“理过其,淡乎寡味”的清淡玄虚之理,但由于依托想象创作,化虚为实,神不离象,象以意成,使此赋不由得与流行的“玄言诗”模式相背离,成为脍炙人口的名篇。同时,这种创作方式又为刘宋山水画家宗炳继承,为中国山水画、山水诗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美学风格的滥觞。
这首诗题为《秋晚悲怀》,诗人把主题定得十分明显。自从宋玉在《九辩》中大抒悲秋情怀之后,感秋、悲秋就成为历来诗人常写的主题之一,这首诗也是借秋晚的景象,抒写诗人内心的悲感的。
起始两句“渐老多忧百事忙,天寒日短更心伤。”感叹时光易逝,壮志未酬。“渐老”则已是人生的秋天;“多忧”,可知世事并非平静;“百事忙”,可见劳生碌碌,生计维艰。但诗人伤怀者尚不止此,时已暮,天渐寒,日渐短,时序是不留情的,流逝的时光,不能够再回来了。“惟草木之零落兮,伤美人之迟暮!”作为一个有心的志士,诗人感到很悲伤。这两句是从悲秋之情着笔,先把心事和盘托出,以见情真。次两句写秋天的景色,但景中寓情,“数分红色上黄叶”,大自然原不过是点染秋色,诗人却体察到时事的易于变迁。“一瞬曙光成夕阳”,更使人深惜曙景不长,朝晖易成夕照。“数分”以显其渐变;“一瞬”,以明其短暂。秋晚降霜,黄叶染成了红色。日暮了,夕阳虽好,毕竟抵不上朝阳;“霜叶红于二月花”,虽然给人以另一种美的感受,但毕竟不及春花。诗人是多感的,他也懂得四时运行的规律,但面对现实,还是产生了淡淡的哀愁,因此这样的诗句,能引起很多人的同感。第五、六两句写诗人开拓心胸,从现实中力求振奋。诗人想到流去的春水,应有到海的时侯,它载去人们送别之情,祝愿它流进大海,汇成那雄波巨澜,在奔腾浩瀚、无边无际的海洋中,有它一份生命的力量。接着又想到山上的青松,青松的生命,是耐得住风霜的,在风欺霜打之后,依然虬枝奋昂,老干撑天,丝毫不带有畏怯的样子。前句以“应到海”表示推测,是写他人;后句以“合经霜”表示理所当然,是写诗人自己。前句于吟想中见柔情,是对他人的怀思;后句于激奋中见劲节,是诗人对自己的策励。但诗人此时并未得到完全的超脱,丝丝缕缕的秋怀,仍然使他有“岁月将零”的伤感。在诗的结尾中,诗人说:“壶中若逐仙翁去,待看年华几许长。”借用道书中壶公的故事,诗人说,如果能追随着壶中的仙翁,也许能知道人间日月的长短,而不致有岁月蹉跎、华年难再的感慨。
全诗以悲怀起兴,以自求振拔结束;中间两联,对仗自然,语言清新洒落,可见诗人风格的一斑。诗中所表达的情意,对当时怀才未遇的志士来说,有普遍的意义。
这是一篇人物传记,讲述了秦士邓弼的事迹和遭遇。文章通过几个富有特征的情节,描绘出邓弼这样一个身怀绝技、勇猛无敌而又博学多才、豪爽狂放的英雄形象;同时也写出了邓弼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老死林泉的悲剧一生。它含蓄地揭示了封建统治者埋没人才的客观现实,寄寓作者为国惜才、为有志之士不得重用抱不平的内心愤慨。全文笔墨酣畅淋漓,人物形象虎虎有生气。
文章开始的时候仅交代邓弼字伯翊,秦人,这一笔也是因为点题所必需,其他更具体的年里籍贯、家世出身,一概略而不书;接着只“录”其所必“录”,即行事、性情、才力等几方面的富于传奇色彩、足以耸人听闻的事迹,浮雕似地凸现其形象和性格,邓弼即呼之欲出。从主要方面看,邓弼以孔武有勇力闻名秦中,他当然是一个“武士”。第一段的概括介绍即从“武”的方面落墨,写他“身长七尺,双目有紫棱,开合闪闪如电,能以力雄人”。随手用两个例子说明“能以力雄人”:一是能徒手分开斗牛,“拳其脊,折仆地”。二是能抬起“十人舁弗能举”的市门石鼓,并“持之行”。邓弼一出场便身手非凡,他的勇武足以使人刮目相看。但他好使酒任气,以至人见辄避,人们对他抱有“狂生不可近,近则必得奇辱”的成见。极简略的文字,从邓弼的外形写到勇力最后交代其使酒任气,突出其性格中的一个“狂”字。
然而这篇传叙文字最出色之处在于中间的主干部分刻画邓弼的“武戏文唱”,写他的“亦狂亦侠”、“允文允武”。以文事写武力,使邓弼成为中国武士传记中别具色泽又熠熠生光的形象,令人耳目一新。
主干部分一共可以分为两大段。
第一大段写邓弼独饮娼楼,强迫萧、冯二生登楼共饮,并以其博学多才折服二生的精彩情节。萧、冯二生“素贱”邓弼为人,不愿登楼同饮,邓弼以“杀人”相胁迫,二生不得已而从之。酒酣耳热之余,邓弼竟然提出为了“少吐胸中不平气”,请二生面试文才,“四库书从君问,即不能答,当血是刃”。两生“遽摘七经数十义叩之”,“弼历举传疏,不遗一言”。经义之不足,再以史事辩诘之,邓弼对于历代史,上下三千年,“纚纚如贯珠”。这样的奇事,发生在一向“以力雄人”的邓弼身上,简直匪夷所思。他竟然能以文事上的博学多识折服素来贱视他的萧、冯二生,使“素负多才艺”的二生“相顾惨沮”。
这一场文唱的武戏开始时,邓弼强牵二生入娼楼,二生“力拒之”,邓弼口出不逊,竟以白刃相要挟,其后旁若无人“呼酒歌啸以为乐”,酒酣之后,“解衣箕踞,拔刀置案上”,都使人感到充满浓烈的火药味,时时有爆发一场全武行的可能。作者笔下营造了剑拔弩张触即发的态势,使人以为其后邓弼必然是使酒任气,挥拳捋袖,而结果必然是鼻青脸肿,盘碎杯飞。谁也料想不到这场武戏的发展竟是文唱,二生当场考较起邓弼的经史之学,而折服他们的居然是邓弼的文事而不是他的武功。这里的行文叙事,以构成鲜明的反差出奇制胜,使人叫绝;用热辣火爆的“武打”气氛烘托经史答问的潇洒优雅,文笔逆折回旋而各极其致。允文允武、文武全才、经史满腹却又不脱武夫本色的邓弼,便鲜蹦活跳地出现在读者面前。至段末,作者似故弄狡狯地为这场武戏文唱作出不是解释的解释说:“归询其所与游,亦未尝见其挟册呻吟也。”邓弼的文才竟似不读书而得,生与俱来。这就为邓弼平添了几分神秘感,文章也因之更加摇曳多姿和引人入胜。
主干部分的第二大段写邓弼以干云的豪气,无双的才调,“造书数千言”,登门求见德王,企图为世所用,在那儿受到文武两个方面的考验。邓弼求见,德王府的“阍卒不为通”,他“连击踣数人,声闻于王”,这是典型的邓弼风格。而当与德王见面“弼盛气曰”一段写的是邓弼的识见、吐属和抱负之不凡。仅就其自动请缨的非凡声口与风发意气而言,这类似于金殿对策的一段文字,便足以抒发邓弼的胸襟抱负,而使德王刮目相看。作者着意铺排这段文字,也是想写出邓弼不仅胸罗经史,而且他对于国家政治的重大问题有独具的识见。文事武略,才调抱负,至此而臻于完满,德王不免竦然动容。
下面德王想亲试邓弼武勇才力的一段问答,便以极快的节奏自然跳跃而出。三项问答,一问“解持矛鼓噪,前登坚城乎”,二问“百万军中可刺大将乎”,三问能否“突围溃阵,得保首领乎”,这包含了作为勇士或将军能攻能守,宜进宜退,善于进击亦善于自卫等几项基本素质。德王问得出色,邓弼回答只三个“能”字,简截明快,略无顾瞻,显示了他的自恃自傲和胸有成竹。作者刻画邓弼的这一段经过精心取舍的文字和经过精心结构的情节,完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虎虎有生气又跃跃欲一试身手的邓弼已经被作者的一枝笔挤逼到非大打出手不可的地步了。
这篇传记只是在开始时略述邓弼的武勇,其后便是武戏文唱,有时密云不雨,有时旁笔作势,始终将他武勇无双这一主要特点藏锋不露,摇曳作态而又步步逼进,最后终于逼出邓弼一展武勇的惊心动魄的场面来。德王部署善槊者五十人,驻马于东门外,邓弼单骑双剑闯阵。武打场面写得颇为精彩,并无落到实处的格斗文字,只写邓弼的“虎吼而奔”和“双剑飞舞”,绘声绘影,极具光彩。“虎吼而奔”使五十骑“人马辟易五十步”,“双剑飞舞”的光影中,则只见“斫马首堕地,血涔涔滴”。作者在真正面临武戏武唱时,仍然能驾驭自己的生花妙笔,采用烘云托月和侧笔旁敲,避开吃力不讨好的正面格斗描写,以寥寥数十字,绘写出了邓弼凛凛若神的武勇,至以五代名将铁枪王彦章相提并论,使千古后人读此,仍不免心魂俱震,宛如亲历。
最后一段是全篇归结和顿挫。邓弼其人狂且侠,武而文,胸襟磊落,才调不凡,德王上章论荐,只是因为“丞相与王有隙”而“格其事不下”。邓弼失望之余,自叹“命也,亦时也”,遁入王屋山为道士,后十年郁郁以终,下距元明易代豪杰并起不足二十年。这就非常自然地引出了作者的一番感慨,如同上文所言。
《秦士录》一文的格调就像它所描绘的邓弼一样,抑塞磊落而有奇气。传叙人物,截取情节,重在一个“奇”字;描摹人情,刻画个性,重在一个“狂”字;写武士武勇,笔墨却常常旁出“武”字之外,而代之以“武戏文唱”。“史官曰”唱叹有情,从邓弼其人的遭遇中沉淀出一股历史的失衡感和失落感,虽然不一定特别深刻,却也具有批判封建社会埋没人才的普遍性,引起读者深深的思索。这些都是文章的成功之处。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