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亚之落第还家,李贺写诗进行宽慰,这本是一般性的应酬之作。但是由于诗人的切身之痛,对科举制的体察,所以发出愤激之词,痛斥主考官有眼无珠,在光天化日之下“掷置黄金解龙马”可谓是字字珠玑,铿锵有力。
此诗以七言歌行体写成,十六句三次换韵,形成四句一段的结构特征。
开头四句写沈亚之下第“出都”。因下第,怀才不遇,故曰“怨”。桃花千里红,固然写眼前景,亦以此反衬内心之悲。
次四句追写沈亚之初次应试入京的情景。五六二句极赞其“书”之精,诗意与“书不中第”相对应,以突现礼部选材之不公。七八二句谓沈亚之远涉烟波,怀“雄光宝矿”之才华,上献春卿。
再次四句写礼部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不辨优劣,致使沈亚之下第,重入家门。这四句获得清人姚文夑的极度赞赏。
最后四句则寄予厚望,鼓励朋友振作精神他日再试。诗为送别之作,需要为落第之友着想,因而“携笈”二句表示出对朋友的深切关怀。
诗中“古人三走”的典故用得贴切自然,画龙点睛。诗人慨叹沈亚之下第,其实就是慨叹自己下第,他慰勉沈亚之,也有自慰之意。
本文是欧阳修为好友杨寘送行所作的一篇赠序。文章开篇后用较大的篇幅写作者自己学琴、爱琴的经历以及琴声对自己性情的陶冶作用,文末叙述为好友杨寘送行。全文结构严密,首尾呼应,情感表达含蓄、委婉。本文分三段。
第一段,写学琴。“予尝有幽忧之疾,退而闲居,不能治也”。“不能治”,言忧郁之深,“即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受宫声数引,久而乐之,不知其疾之在体也”,学琴竟然治好了,用药物不能治的“幽忧之疾”,这就巧妙地把“琴”和“疾”联系了起来。琴声能使人达到忘我的境界,一切忧愁自然烟消云散了,“幽忧之疾”自然乐而忘怀了。琴可治疾,故而临别赠琴、说琴。
第二段,写琴声。作者首先写琴声和人思想感情的联系:“大者为宫,细者为羽,操弦骤作,忽然变之,急者凄然以促,缓者舒然以和”,琴声千变万化,使人“凄然”悲伤,又使人“舒然”欢畅。接着,作者用各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琴声所表达的各种感情:“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风雨夜到也”,这是写琴声的高吭、悠扬、凄厉;“如怨夫寡妇之叹息”,写琴声的幽伤、哀怨;“雌雄雍雍之相鸣”,写琴声的婉啭、和谐。这样比喻琴声,作者似乎觉得还不够,又用更神奇的想象进行描绘:琴声所抒发的“忧深思远”的感情,好像“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琴声所抒发的“悲愁感愤”的感情,好像“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所以“喜怒哀乐,动人必深”;琴声所抒发的“纯古淡泊”的感情,“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孔子之文章、《易》之忧患、《诗》之怨刺无以异”。这一系列的排比形容描绘写出了琴声的清高,典雅和深沉,这正是琴声和琵琶、洞箫、古筝等的不同之处。琴声的“忧深思远”、“悲愁感愤”、“纯古淡泊”,是作者此时和友人杨寘感受最深的。这段末尾写出琴声的感人作用:“其能听之以耳,应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湮郁,写其幽思。则感人之际,亦有至者焉”,它可以消散忧闷,抒发幽思,使人进入无忧无虑的境界。
第三段,写赠琴。首先描写介绍杨寘的情况:“予友杨君,好学有文,累以进士举,不得志”,写其怀才不遇;“及从荫调,为尉于剑浦。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写其官职低微,任所途远,内心不平;“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医药,风俗饮食异宜”,写其多病、少药、不服饮食;“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作者实在放心不下,但却又无能为力,只有赠琴,“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于琴将有得焉。故予作琴说以赠其行,且邀道滋酌酒,进琴以为别”,末尾几句不仅点出写这篇文章的缘由,更主要阐明自己说琴、赠琴的原因。琴声医治了自己的“幽忧之疾”,但愿琴声伴随友人到数千里之外,以平和友人忧郁之心,治疗友人的多疾之体。
文章在描写操琴及声响效果上,运用了比喻、象征等一系列的手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加以描绘、烘托,仿佛使读者身临其境,去联想、去揣摩。另外,作者在形象基础上又加以对历史的联想,可谓于琴声中发思古之幽情。全文写得含蓄真切,读来十分感人。对琴声的描写,形象、生动。文笔也富于变化,并带有较为浓厚的感情色彩。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