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前六句,重在描绘诗人所见“孤松”之景,写“孤松”枝叶繁茂、清风中显得那样潇洒自得;“孤松”苔绿叶翠,秋烟中更添膘胧之美。这给人以孤傲自恃,超然物外的感觉。末二句,侧重体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此诗借孤松自喻,借物抒怀,写孤松的潇洒高洁、顽强挺拔的品性,赞颂“凌云霄”的孤松,表现出诗人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希望孤松上冲千尺、直上云霄,侧重体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暗寓出诗人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首联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松树苍劲挺拔、松树枝叶稠密昂首天外的景致。诗一开头,就说这是一棵“孤松”,突出了它的不同凡俗。接着写松树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四季常青,塑造出松树郁郁苍苍、风朴高洁的形象。
颔联是讲风吹劲松,更觉松树苍劲。风人有诗云:“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清风”、“潇洒”、“日夕”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迅猛阔大的气势。风因松而见其盛,松因风而见其劲,为下文期盼“孤松”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作铺垫。
颈联两句,再对松树生长的环境进行描写,来烘托松树高大苍翠。“阴生风苔绿”,是说由于松树高大,在它的阴处长出了碧绿的风苔。既言“风苔”足见这棵松树的年岁之长。半空中松树茂密的枝叶,一片浓密翠绿,而地上的风苔也呈现出一片绿色,上下辉映,似乎将周围的空气都要染绿了似的。“色染秋烟碧”,形象地描绘了这一迷人景象。其中一个“染”字用得妙,将景物都着上了宜人的色彩。
最后尾联两句以夸张的口吻极言其高。正是抒写的诗人见“孤松”而生的感叹,但不是以上所说的那种感觉,却是一种因不满足于眼前之景而萌生的期待、盼望之情。
此诗借用“孤松”、“清风”、“游云”、“日夕”、“苔绿”、“秋烟”、“苔绿”、“云霄”、“染”、“凌”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气势,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侧面衬托出“孤松”潇洒高洁、顽强挺拔的品性,表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表达了诗人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道明诗人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实际上剥开神话的外衣,我们发现共工和祝融都说是两个部落,共工氏部落负责水文地理和治理水利,而祝融氏负责火事管理。由于炎皇神农时期地球处于冰河时期,那时水灾不明显。到了颛顼大禹期间,冰河期已经过去,气候变热,冰川消融,大地开始不断发大水,而有经常暴雨不断。作为负责水事管理的共工氏,首领颛顼认为是共工氏的责任,因此把滔天不断的洪水怪于共工氏,便下令诛杀共工氏,这边有战争的可能。然而杀了共工,水患依然不断,到了尧帝继位,水患依然不断,大雨依旧经常下个不停,于是乎尧帝也下令继续追杀共工氏族之人,而祝融氏正是追杀共工氏的执行者。杀戮再继续,暴雨和洪水依旧不停止。
大禹的父亲鲧被尧帝派去治理水患,修堤堵水九年未果,被杀。公元前4128年舜帝即位,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水患,并彻底诛杀共工氏族之人。
禹改变了治水方法,运用准绳和规矩,带领族人凿开了龙门和伊阙,凿通积石山和青铜峡,挖通了九条河,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去,地面上又可以供人种庄稼了。他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禹常年脚长年泡在水里连脚跟都烂了,只能拄着棍子走。
禹在涂山遇到一个名叫女娇的姑娘,两人相互十分爱慕,便成了亲。禹新婚仅仅四天,还来不及照顾妻子,便为了治水,到处奔波,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没进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怀孕了,没进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忍着真心没进去探望。大禹治水居外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水患的治水英雄。对于这故事,一些人认为就是大洪水大劫难时期,更因为这西元前4000年的人类历史基本是一个空白。《圣经》中并没有记载年代或重大的具体事件,也就认为现代人类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然而一些考古研究,却发现了“史前”文明,诺亚方舟的故事无法解释。而在中国的历史记录中,这三皇五帝的故事都是十分混乱零散的,要找出具体年代,真的很难。
第三次,大禹治水经过家门,适逢女娇生子,邻居告诉大禹,劝他回家探望妻儿,大禹说:“治水要抢时间,无法分心。”邻居说:“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大禹在匆忙说就命名为“启”,意思是说”治水启行“。如此一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归来时他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女娇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此外,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相传古时嵩山一代洪水滔天,土地淹没,许多生命被夺走,大禹为了尽快凿开山间通道,大禹之妻涂山氏为支持大禹治水,也一同来到嵩山,就住在太山脚下,每天给大禹缝衣送饭。顾不得回家,到了吃饭时分,便击鼓为号,由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前来送饭,此事感动了上苍,玉帝便出手相助,让大禹在开山凿渠时变成一头力大无比的黑熊,滔滔江水乖乖听从大禹安排,但大禹始终没有把变熊的事情告诉妻子。大禹对涂山氏说:"当你听到击鼓声,就给我送饭"。这就是闻鼓饷夫的故事。大禹为了尽快开山间通道,就变成了一只大熊,在山间来来往往,开山石,忙碌不停。
一天,大禹开山迸石误触皮鼓,涂山氏闻声前来送饭,不见大禹却见到了一头威猛的黑熊,又惊又急,扭头便往东奔跑。大禹急忙去追,到快要追上时,涂山氏却化成了一块大石头。面对急匆匆赶到的大禹,涂山氏明白了一切,悲喜交集,但却已无法回答大禹的千呼万唤。只听一声巨响,巨石的北部裂开了,生出了一个婴儿。原来是涂山氏焦急万分,愁肠百转,迸破了肚子,把十月怀胎的儿子留给了大禹,也把无限的眷恋和思念留给了大禹,这个婴儿便是夏代的第二代君主夏启。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赠白马王彪》一诗共分七章,表现了曹植恐怖、悲伤、痛恨和愤怒相互交织的复杂感情,深刻地揭发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尖锐矛盾。
第一章共十句,写这次“会节气”结束之后启程返回封地的经过和心情。诗人在“承明庐”朝见了魏文帝曹丕之后,将要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按曹植于黄初二年(221年)改封鄄城侯,次年立为鄄城王。清晨从京都洛阳出发,傍晚经过了首阳山。这前四句都是过程的介绍。接着“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则寓有深意。说伊水、洛水既宽广又幽深,已经感到路途艰难。“欲济川无梁”竟然说过河无桥,更表明是难以克服的因难。作者瞻望前途,寸步难行。只好从水路“泛舟”,却又遇见“洪涛”,因而“怨彼东路长”:东归鄄城还有好长一段路呢!这个“怨”字,不止怨路,实际还包括怨人,怨曹丕和他的爪牙。“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是在旅途的困苦之中回头再朝京城看了一眼,内心不是怀念曹丕,更不是留恋“会节气”的活动,而是想到了曹彰在洛阳暴死得不明不白,引起作者的极大悲愤,甚至恐怖,所以在伸着脖子遥望城阙时心情也是悲伤的。
第二章共八句,写归途中的困苦。诗人经过寥廓的太谷关,山上的树木郁郁苍苍。接上章可知诗人弃舟登岸,走入山谷。不巧“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连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积水纵横流淌,行路和“泛舟”同样困难。这里路途难行,也隐喻处境危险。下文“中途绝无轨”和上文“欲济川无梁”一样,还是无路可走,这里可以体会出曹植身受的痛苦和威胁多么深重。水上有洪涛,山谷遇大雨,只好改道登上山坡,然而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前面的路程辽远而又高峻。恰在此时马又得了玄黄的病。困难加剧,矛盾激化,东行归藩的路途竟然如此充满险阻,有如唐诗人李白《行路难三首》说的那样:“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隐约说明了曹植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不平。
第三章共十二句,开始直接抒发内心的悲愤,进入诗的核心部分。在这进退两难之际,作者还得骑着病马前进,说明当时诗人已失去自由,只能返回封地,没有其他选择。因此“我思郁以纡”,心中愁闷郁结。接着提出自己和亲密的弟弟曹彪不得团聚的问题:“亲爱在离居。”这点明了写这首诗的直接原因。途中派有监国使者灌均,灌均使他们弟兄“离居”。灌均其人,过去就曾经“奏植酒醉悖慢,劫胁使者”(《三国志》曹植本传)。如今曹植想在途中同曹彪互叙兄弟情谊,灌均竟然不准,因此曹植对他恨之人骨。把他比做鸱枭、豺狼、苍蝇。他们窃据要津,混淆黑白,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进谗言,说坏话,使得亲人之间都疏远了。这里当然有难言之隐和违心之论。由于当时的恶劣的政治环境和君臣名份的限制,诗人不能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对曹丕的不满,而只能把满腔怒火烧向使他们“亲爱在离居”的监国使者灌均之流。诗人表面还要回护一下曹丕,好像曹丕对他们本来很好,是“谗巧令亲疏”的。“中更不克俱”是说中途才改变主意不让他们弟兄同行的,似乎说曹丕本来是没有明确让他们分路而行的。曹植的这种用心是清清楚楚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诗人受到这帮势利小人的胁迫,心情沮丧愤慨,一时想要重回京城,但“欲还绝无蹊”,没有退路,只能拉起绳在那里徘徊犹豫。
第四章十二句,诗人于路上触景生情,感物伤怀。曹植在路上徘徊,前途茫茫,自己不禁发问:但在这里又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原来相思之情是无穷无尽的。“相思”指弟兄之间的关怀,也就是指他对曹彰的悼念和对曹彪的思念。在陷入相思的苦痛之中,又面对着秋风、寒蝉、萧条的原野和西匿的白日。秋风没有温暖,寒蝉发出哀鸣,一派肃杀凄清景色。此外“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更引起诗人的无限伤感。归鸟有林可赴,孤兽有群可归,鸟兽尚且各自寻求归宿,然而曹植本人却无路可走,无家可归,从而产生人不如物的感触,这就是“感物伤我怀”。最后只能“抚心长太息”,拍着胸脯长叹罢了,现实生活,没有前途和希望。
第五章共十四句,表现了曹植对曹彰暴死的哀悼和对人生的感慨。这章接触到写这首诗的根本原因。作者深知,叹息没有什么用。好像上天安排的命运故意和他作对。这种念头是由曹彰暴死引起的。根本不会料想到一母所生的兄弟,一道来到洛阳就突然死去了,落得“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曹彰如果死而有知,也会感到孤独寂寞的。其实这是作者当时的心境。曹彰之死,使曹植感到前途未卜,命运难料,不免产生兔死狐悲的颓丧情绪。曹彰突然间就死去,活着的人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人生一世,只不过像早晨的露水那样,太阳出来一照就干了。而且进入晚年,时光流逝更快得惊人。诗人又自知不如金石长寿,只能叹息悲伤。曹植写作此诗时年龄不过32岁,正在有为的壮年,然而居然认为“年在桑榆间”,到了人生的暮年,这种反常的心理,是他对个人命运难以把握的反映。“人生如朝露”或“人命若朝霜”(曹植《送应氏二首》),为汉代末年士大夫中较为流行的思想。《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有“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的诗句,但较之曹植的忧愤深广就显得肤浅得多了。
第六章共十二句,诗人以豪言壮语和曹彪互相慰勉。上一章诗表现的是由曹彰之死引起的悲愤,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然而一味沉湎于忧伤之中,于身无益,于事无补。曹植清醒地知道“心悲动我神”,因而毅然“弃置莫复陈”,不能陷入忧伤的深渊而不能自拔。诗人抖擞精神振作起来,用“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豪言壮语和曹彪共勉。唐代诗人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受了曹植的启发。情绪的由低沉而变得昂扬,使诗的情调也变得开朗豪迈了。下面“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是对曹彪的开导。告诉他:弟兄之间的情谊如果没有减弱,离得远了情份反倒会日益亲密。不一定要像后汉姜肱那样,和弟弟常常共被而眠才算表示深情。言外之意是说对这次途中没得同行不要介意。如果因此而得病,那就是失掉了大丈夫的气概而沉溺于儿女之情了。和上文所引的王勃诗中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个意思。话是这样说,但诗人还是不能从沉重的忧愤之中完全解脱出来,因此末二句“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情绪又急转直下,曹彰的暴死以及由此产生的兄弟残杀的恐怖阴影是永远不能忘怀和消除的。
最后的第七章共十二句,在赠诗惜别的情意之中,表示了诗人对天命的怀疑和对神仙的否定。作者后半生形同囚禁,动辄得咎,生活没有乐趣,前途没有希望。经过这次“会节气”和归国途中受到的刁难,使他对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弟兄骨肉之间的权力之争的残酷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以前还认为命运不好,“天命与我违”;如今知道“天命信可疑”了。似乎意识到,他的遭遇,不是上天意志的安排,而是人世斗争的产物。至于神仙,更是骗人已久了。汉末建安时期,求仙之风很盛行,曹操的诗有一半是描写神仙世界的。曹植也有不少游仙题材的诗。略早于建安产生的《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里也有“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的抒写。曹植对神仙的虚无有所认识,不能不说是一种觉悟。曹植感到“变故在斯须”,顷刻之间就会发生曹彰暴死的惨剧。那么,人生百年,谁能把握不了,曹丕随时都可能加害于他,所以他说“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不然,和年青的兄弟分手是不会有诀别之感的。在这作者看来是生离死别的时刻,只能祝愿对方保重身体,并且互相祝福而已。诗人与白马王曹彪最后洒泪而别。
《赠白马王彪》一诗,直接反映的是曹植对曹丕手下的鹰犬爪牙的仇恨和愤慨,实际是对其兄曹丕对他们弟兄残酷迫害的抗议。
这首诗是继屈原《离骚》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首长篇抒情诗。诗的正文共80句,400字,篇幅之长,结构之巧,感情之深都是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罕见的。全诗气魄宏伟,结构严谨。曹彰之死有如一个阴影笼罩全篇,由此构成的悲剧气氛,在序文和一、五、六、七各章里都反覆渲染,突出了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中间“欲济川无梁”,“中途绝无轨”,“欲还绝无蹊”的“三无”,把作者走投无路,进退失据,悲愤交加的境遇和心情联结起来,并使文气贯通,前后勾连,全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全诗结构的浑然一体,和各章之间运用辘轳体有密切的关系。辘轳体即修辞学里的“顶真格”,它要求行文在段与段或句与句之间用相同的字句相互衔接。古代《诗经》中的《大雅·文王》和《大雅·既醉》两篇;乐府诗《平陵东》、《西洲曲》都运用了这种形式。《赠白马王彪》除第一章和第二章没有使用辘轳体(《古诗源》把第一章和第二章视为一章)之外,其余各章都用了。如第二章的末句是“我马玄以黄”,第三章的首句就是“玄黄犹能进”;第三章的末句是“揽辔止踟蹰”,第四章的首句就是“踟蹰亦何留”,下皆仿此。这种手法能够使结构紧凑、段落分明而又便于人们记忆和传诵。
此诗抒情的方式也时有变化,有时直抒胸臆,有时却把抒情和叙事、写景结合起来。“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看起来是叙事,实际是抒情。第四章借景抒情,情景相生,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中的寒蝉、归鸟、孤兽都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冷落空旷的秋季原野,也是当时诗人所处的政治环境的形象再现。
另外,恰当的比喻也是此诗的特色之一。作者把监国使者比之为“鸱枭”、“豺狼”和“苍蝇”,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些比喻不仅可以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且免于授人以柄。
这是一首七律,律诗的格律已经很严,而次韵诗又多一重限制,不易写好。苏轼诗中的次韵之作竟达三分之一。有人指责他骋才,搞文字游戏。其实,艺术本来就是戴着枷锁跳舞,限制越严,表演越自由,越能赢得观众的喝彩。
苏辙的原唱是:“春去堂堂不复追,空余草木弄晴晖。交游归雁行将尽,踪迹鸣鸠懒不飞。老大未须惊节物,醉狂兼得避危机。东风虽有经旬在,芳意从今日日非。”这当然不失为一首佳作,抒发了伤春之情,寄托了身世之感。但与苏轼和诗相比,却略逊一筹。
原唱的首联是惜春,和诗的首联却语意双关,既可说是惜春,又可说是伤时,感伤整个“青春”的虚度,内涵丰富得多。出句以反问语气开头,着一“可”字,表示“青春”已无可挽回地消逝了,比原唱的陈述句“不复追”,语气强烈得多。杜甫《曲江》诗有“何用浮名绊此身”句,苏轼反用其意,表示“欲将诗句绊余晖。”诗名虽也是浮名,但诗人已把功名事业一类浮名排除在外了,也就是“我除搜句百无功”、“更欲题诗满浙东”(《秀州报本禅院乡僧文长老方丈》)之意。青年苏轼“奋厉有当世志”,本以“致君尧舜”为目的。但这种雄心壮志早已像春梦一般过去了。他因同王安石的分歧被迫离开朝廷,无法施展抱负,只好以“搜句”来消磨时光。这对他来说是很痛苦的,可见开头两句就感慨万端,有很多潜台词。
颔联“酒阑病客惟思睡,蜜绊黄蜂亦懒飞。”紧承首联,进一步写自己的心灰意懒。前句直赋其心灰意懒之情,以“惟”字加强语气;后句用一“亦”字,以黄蜂之懒比己之懒。
颈联“芍药樱桃俱扫地,鬓丝禅榻两忘机。”是化用杜牧《题禅院》“今日鬓丝禅榻畔,茶烟轻飏落花风”句意,出句写景,遥接首句的伤春,“俱扫尽”的“俱”字说明春色已荡然无存;对句抒情,是“酒阑”句的进一步发挥,说自己淡泊宁静,泯除机心,不把老病放在心上。
尾联“凭君借取法界观,一洗人间万事非。”是进一步抒情,作者想要借《法界观》里的“圆融无碍之说”洗刷世间之烦恼。
苏辙原唱颔联是比,颈联是赋,对仗平稳。苏轼和诗中间两联颇富变化,元人方回称其情和景相互交织,虚虚实实,“一轻一重,一来一往”(《瀛奎律髓汇评》卷二十六)。此诗尾联上句五仄落脚,下句不作拗救,正是“诗律颇宽”的表现。虽然未守诗律,但有“神妙流动”之感。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于春事的感伤,对于宦海的沉浮,不执着于一时、心灰意懒的感伤。诗写得含蓄有味,别有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