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专门吟咏幼女(含少女)的诗作数量不多,但这类诗作大都写得富有诗趣,颇具特色。西晋著名诗人左思的《娇女诗》可谓中国古代最早写少女情态的妙诗。此诗极尽铺陈之能事,着力描绘诗人的两个女儿——小女“纨素” 与大女“蕙芳” 逗人喜爱。正如明代谭元春所评:“字字是女,字字是娇女,尽理、尽情、尽态。”明代诗人毛铉的《幼女词》,尽管仅有20字,但状写幼女情态逼真传神,“如在目前”,较之左思280字的《娇女诗》毫不逊色。
毛铉的《幼女词》仅寥寥数语,便使一个纯真可爱的幼女形象跃然纸上。诗的前两句,写幼女下床穿新衣,初次学着“小姑”(此处指新娘)成婚时拜堂。这里,由幼女“下床着新衣”的动作引出其“初学小姑拜”的另一动作,并在“学小姑拜”之前着一“初”字,便突出了其情窦初开。诗人写幼女“学小姑拜”,旨在描绘其心态,故诗中并未具体描绘她学拜的情景,这一点与施肩吾《幼女词》别无二致。三、四两句笔锋一转,以幼女的动作摹写其含羞之心态。“羞见人”,这是直接点明幼女害羞,怕别人取笑她“学小姑拜”。“双手结裙带”,这是写幼女以双手扎缚、抚弄裙带来掩饰其含羞之情。而她要“结裙带”,就得“低头”,其不自然的心理也就被上述自然的动作所掩饰。此诗描绘幼女情态,语言质朴自然,看似信手拈来,实却颇见功力。读之,给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之感。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有两句诗“忽忆情亲焦土下,佯看罗袜掩啼痕”(《所闻》),写一个给豪门侍宴的“娇女”(侍女),在豪门酒宴上以“佯看罗袜”这一动作掩饰其“啼痕”,以及她失去亲人(亲人被战火夺去生命)后的悲情。鲁迅先生的这两句诗是现实的写照,或许他在写作时也受到毛铉《幼女词》的启发。
施肩吾的《幼女词》与毛铉的《幼女词》都惟妙惟肖地描绘了个性鲜明的幼女的形象,也都以稚态见童心,富有诗意、诗趣。但其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在于幼女的年龄略有差异,交代其年龄的方法不同,还在于幼女的稚态与表现手法有别。施诗中的幼女年仅6岁,这是以“幼女才六岁” 直接点明的。毛诗中的幼女年龄多大,诗中并未直接点明,让读者自己从字里行间去寻找答案。此幼女不是像施诗中的幼女那样“学人拜月”,而是学“小姑”成婚时拜堂。可见她已不止“六岁”了。她知道“着新衣”,还知道“羞见人”,甚至懂得掩饰自己的羞态,去“双手结裙带”,可见她稚气未尽,仍是“幼女”,尚未成人,否则,她也做不出“初学小姑拜”的动作了。
施诗写幼女的稚态,突出其弄巧成拙,从而,见其童心。在写法上,施诗先直言幼女少不更事,分不清“巧”与“拙”,为下文写幼女弄巧成拙埋下伏笔;然后,以“向夜在堂前,学人拜新月”这一反映其稚态的动作描写照应上文,为“未知巧与拙”作了形象的注脚。这里,既有幼女年龄与其行为的不相称之明比,又有他人之“巧”与幼女之“拙”的暗比。如此着墨,就使幼女的形象活了,动了。
毛诗写幼女的稚态,着重反映其情窦初开,羞于见人之童心。毛诗通篇采用白描手法,一句诗就是一幅画面,逼真地勾勒出了幼女一系列的动作。在写法上,除了写幼女“学拜”这点相似外(其实二者学拜的内容也不一致),其余的皆与施诗明显有别。诗中通过幼女下床穿新衣,学着“小姑”成婚时拜堂,低下头,用双手扎缚、抚弄裙带等一系列的动作描写,以及“羞见人”的心理描写,突出幼女又要学拜,又知害羞之个性,把个特定年龄和环境中的“幼女”写得纯真可爱。施诗中的幼女,少不更事,“学拜”,纯属其好奇心所致;而毛诗中的幼女则要懂事得多,因为其年龄要大些,她“学拜”之因,除了好奇心之外,还在于情窦初开,诗中一个“初”字可谓道出个中信息。施诗笔法较直,毛诗笔法较曲。
明代文学家李贽曾道:“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意为天下最妙的文章,无一篇不出于具有童心(真心)的作者之手。其实,赋诗亦然。童心诗心,相映成趣,尽管笔法不一,但诗必妙而耐读。这也为施肩吾与毛铉的两首《幼女词》所证实。
此词上片以倒装句式描绘暮春萧条的景色,抒写惜花惜春的情意,表达了作者慨叹美好年华逝去的惆怅情怀;下片抒写暮春伤逝念远的幽怨,以暮春纷飞的杨花不肯飞入权贵人家的画堂朱户,表达了作者不亲权贵的品格。全词情景交融,清新婉丽,曲折多致,笔法精妙,堪称伤春词中的佳作。
古来伤春愁秋的诗词多得不可胜数。这类被人嚼烂了的题材,却是历代不乏佳篇,非但不使人感到老一套,相反,永远有新鲜之感。王安国这首《清平乐》就是这样的好词。
词题为《春晚》,顾名思义是写残春景象。“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满地残红宫锦污,昨夜南园风雨。”作者一起笔就写由于“昨夜雨疏风骤”,南园已满地残红了。词人面对这万花凋谢的景象,自然不胜伤感。此时耳边传来了黄莺儿不停的啼唱,于是,他仿佛感觉到多情的莺儿也正为落花发愁,苦劝春天不要归去呢。“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好像词人叹息。写莺语的“费尽”,实是衬托出词人的失落感,因为花开花谢,春去秋来,是自然规律与莺儿无关。妙词人赋予禽鸟以人的感情,不直说自己无计留春之苦,而是借莺儿之口吐露此情,手法新巧而又饶有韵味。
此词交叉地写听觉与视觉的感受,从音响与色彩两个方面勾勒出一幅残败的暮春图画。开头从听莺声写起,转而便诉诸视觉。一夜风雨过后,园花凋谢,残红败蕊,满地飘零,狼藉不堪。百花盛开时,灿烂本如宫锦,可惜此时给糟塌得不成样子了!“满地残红”自是残春时节的典型景色,比之美好宫锦之被污损,词人痛惜之情可见。
下面又从视觉转到听觉上来:正当词人目睹这如花似锦的春天匆匆消逝,心中无限惆怅之时,仿佛从远处传来歌女小怜之辈弹奏琵琶的声音,“弦弦掩抑声声思”,那弦弦声声正是惜春惜花之情。小怜,即北齐后主高纬宠幸的冯淑妃,因她“慧黠能弹琵琶”,后代诗人常用以借指歌女。此词中“小怜初上琵琶”,是从李驾《冯小怜》诗“湾头见小怜,请上琵琶弦”句化出。这琶琶之声哀婉动人,当此即将逝去的春宵,有多少闺中佳人长夜不眠,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飞越千里关山,追寻天涯游子。这里,作者抒写的是由春天的匆匆归去而引起的年华虚度之感,隐隐寄托着一种美人迟暮、英雄末路的悲慨。
最后,词人写到眼前触目皆是的杨花——这一暮春特有的风光:只见那如雪的飞花飘扬,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可始终不肯飞入那权贵人家的画堂朱户。
这首词表达了词人伤春、惜春、慨叹美好年华逝去的情怀,寄寓了作者深沉的身世感慨。全词融情于景,写景中融进了自己的生活,写出了自己的性情与风骨,堪称一首出类拔萃的伤春词。
这是一首寓言诗。唐柳宗元曾作过一篇《憎王孙文》,对别名王孙的猴子大加挞伐,说它们“窃取人食,皆知自实其嗛。此之小草木,必凌挫折挽,使之瘁然后已。故王孙之居此恒蒿然”。王安石这首诗,很可能是受了柳宗元的启发。
诗写得明白如话,说自己在海上看见一座光秃秃的此,一打听,原来此上住着一大群猴子,只知摧残,不知爱惜,更不知收藏播种,却越生越多,以致此上草木都被吃光弄死,生活没有了着落。是寓言诗,自然有它的寓意。王安石没有像白居易写新乐府那样,直接说明自己作诗意图、所讽刺的对象,后世便自己去寻求解释。金性尧先生《宋诗三百首》解释说:“这是一首寓言诗,从首句吏役说开,讽谕大小官吏不顾公家的积累,巧取豪夺,终于使国库一毛不留,成为秃此。”这是从传统的讽刺统治阶级荒淫无耻论上展开,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读这首诗,至少还可以从中悟出两点启发与教训:其一,人们必须爱护自然资源,注意培育与发展,不能任意摧残,如同诗里的猴子一样,攀援穷幽,日益侵牟,最终弄得此上一毛不长,受害的还是自己;其二,人们必须控制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有限,而“生生未云已”、“子众孙还稠”,终将坐吃此空,到后来噬脐莫及。
从艺术上来说,这首诗在王安石的作品中算不上好诗;从思想上来说,它能引起人们在多方面儆戒,是很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