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囚”句,元好问《放言》“韩非死孤愤,虞卿著穷愁,长沙一湘累,郊岛两诗囚”。诗囚,“为诗所囚”,指孟郊、贾岛作诗苦吟,讲求炼字铸句,把诗看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好像成为诗的囚徒一般。孟郊以穷愁为诗,至死不休,处高天厚地之大,而自我局限于穷苦之吟,真似一个诗中的累囚。“诗囚”二字,与“高天厚地”形成藐小与巨大的强烈对比,亦可见好问之别具匠心,造句用语新颖别致。“死不休”的夸饰手法,亦比“死方休”、“死即休”来得巧妙,勾勒穷愁不断,极深刻独到。
这首诗是评论孟郊的诗,元好问认为他根本不能与韩愈的诗相提并论。孟郊与韩愈同为中唐韩孟诗派的代表,但有不同。孟郊一生沉落下僚,贫寒凄苦,郁郁寡欢,受尽苦难生活的磨难,将毕生精力用于作诗,以苦吟而著称。孟郊的才力不及韩愈雄大,再加上沦落不遇的生活经历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的视野,使得他的怪奇诗风偏向个人贫病饥寒,充满幽僻、清冷、苦涩意象,被称为“郊寒”。而韩愈的诗歌虽有怪奇意象,但却气势见长,磅礴雄大,豪放激越,酣畅淋漓。司空图说他“驱架气势,若掀雷挟电,奋腾于天地之间。”
韩愈的这种气势雄浑,天然化成的诗歌风格正是元好问所崇尚的,而孟郊的雕琢和险怪的风格正是元好问所批判的。因此,元好问认为孟郊和韩愈不能相提并论,韩愈的作品如江山万古长存,与孟郊比,一个如在百尺高楼,一个如在地下。不过,在诗中元好问对孟郊也有同情之意。
这首诗以朴素的语言,细腻的笔法,为读者描绘了一幅百花盛开,山林色彩绚烂,从南方飞回的候鸟,在阳光下欢快地鸣叫的生机勃勃的春天的景象,流露了诗人喜爱春天,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怀。可谓触景生情,借景抒情,寓情于景。
“春风动春心,流目瞩山林”,诗人首先从感官入手,从春风着笔,渲染充溢于心中陶然的情怀。诗人漫步于万象更新的春山上,沐浴着融融的煦暖的春风,情涌动了,心陶醉了,不知不觉之中,目光被多彩的山林吸引了,于是一种难以抑制的欣赏春天的情怀。
“山林多奇采,阳鸟吐清音”,在这两句中,作品承接上文,首先从视觉的角度写其“流目瞩山林”所看到的奇光异彩,把读者带入了一个山花烂漫,芳香四溢的神奇的空山幽谷之中;继而又从听觉落笔,描绘了一个“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佳境,诗人就此收笔,令读者不胜追寻与向往。
这首小诗,咋读起来似乎觉得很平淡,然而反复读之,便觉其中别有洞天。它能流传至今,不在于词句的华丽,也不在于格律的严整,更不在于艺术手法的高超,而在于它独有的韵味,在于它的平淡无奇。整首诗读来如行云流水一般,朴素,自然,浑厚,清新,同时又不乏幽远。
首联描写诗人自己熟睡之时,被莺语惊醒,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由悲转喜。好不容易才化的妆被眼泪淋花,泪眼朦胧,体现出了诗人的孤单之感。
颔联描写了月夜的景色,幽暗宁静。刚到夜晚,月色还不是那么的淡泊。傍晚时分,江边寂静,烟雾缭绕,从这些悲凉的景色中可以看出诗人的孤单与寂寞。
颈联以燕子筑巢蜜蜂采花当做比喻,象征团聚依恋。和诗人的孤单一人形成鲜明的对比,意味十足。
尾联又通过描写自己依旧孤独相思,其深情可以压倒松枝。语言浅近自然,风格柔婉清丽。“亚”字通“压”,简单的动词描写出诗人的孤单与寂寞。从身边的细小景色渲染出诗人的心境,韵味十足。
全诗从内到外,运用对比的手法,形象生动地表达了诗人当时凄凉的心境。通过对环境的仔细刻画,充分地体现了诗人的孤独与无助。诗人通对景物的细腻描写,正是为了将心曲微妙地抒发出来,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妙境。诗人用词细腻,描写景物标准,完美的将自己内心情感抒发出来,更能体现出诗人当时的孤独心境,风格柔婉,韵味足够。
中心论点即篇首两句。孟子提出三个概念: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这三者加以比较,层层推进。
第一段作者提出中心论点用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相互比较组成。用两个“不如”强调了“人和”的重要性,同时反映孟子所说的“仁政”。三者之间的比较,实质上是重在前者与后者的比较,强调指出各种客观及诸多因素在战争中都比不上人的主观条件及“人和”的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比较中立论,给人的印象极其深刻。句式相同,语气十分肯定,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第二段,论证“天时地利人和”。以设置占天时者不能攻破占地利者为例,比较“天时”于“地利”的重要。“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说明城小而难守;“环而攻之”说明攻城者攻势强大,占有战斗的主动权;“而不胜”说明攻方失败。战斗会以弱者胜、强者败告终,作者认为攻防之所以敢大军压境,是因为在“天时”上占了优势,但守方可凭借“地利”进行抵抗;攻方久攻不下,军心涣散,必然失败。这样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天时不如地利”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第三段,论证“地利不如人和”。以拥有良好的地理条件而终不能守为例,比较“地利”与“人和”的轻重。“城高”、“池深”、“兵革坚利”、“米粟多”指明了守方具有优越的“地利”条件,本可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但结果却“委而去之”,原因就在于内部不“和”,有好条件也发挥不了作用,反被虽无“地利”而有“人和”的攻者战胜,这就有力地说明了“地利不如人和”的道理。
以上三段,论证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这一观点。最后段的作用是在前三段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将论点的范围由战争推及到治国,从而全面体现孟子的政治主张,使文章更具有普遍意义。其次,“得道”实际上也可理解为“得人心”,即“人和”。(得道的意思为施行仁政)得人心者,人心归顺,所到披靡,失人心者,人心相悖,不攻自溃。因而,最后一段绝非多余的闲笔。
文章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气势通畅。
这首七言古诗写少年冶游情景,是李白初下江南时候的生活写照。全诗节奏明快,情绪高越,细节明晰,歌唱性极强。
此诗先写“蒲萄酒”“金叵罗”“玳瑁筵”“芙蓉帐”,其物色华贵精美绝伦。然后女主人公登场。芳龄十五,骑一匹小马。以“细”指“小”,至今粤语犹然。“驮”字好,坐非正坐,开启了漫不经心模式。“道字不正娇唱歌”,是女主人公无目的性地任意挥发。是因为她是吴姬,不能说洛阳正音,才“道字不正”呢,还是她有意来一番个人演绎,将一首熟悉的歌儿唱出陌生化的新奇感呢?李白是深谙此中秘诀的,他明白这是撒娇,发嗲。在另一首写给金陵女子的诗中他也说:“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不要太认真,不要卖弄,有本事最好藏起来,技艺在纯熟与生疏之间,态度在迎合与超然之间,这才是“娇唱歌”,“娇不成”也“最有情”。十五岁的吴姬真不简单,她已经掌握了人情与歌艺的精髓:似能未能,大巧若拙。此诗写吴姬着笔不多,但其天生丽质,音容笑貌,一览无余,很可见出李白刻画人物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