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热情地赞颂了那一时代,他把芳菲的春景、闲适的生活和整个社会状况联系起来写,表达了内心极度的欢愉,毫无粉饰太平之嫌,写得真实、健康、开朗。
“头上花枝照酒卮,酒卮中有好花枝。”插花者即是年过花甲的作者自己。这就有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头插花枝,饮酒为欢,花照美酒,美酒映花,鲜花与美酒,充溢于诗人的心扉。一开篇,便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了诗人那种悠然自得、圆融自乐的神态。
诗人陶醉的原因,颔颈两联以醉歌的形式作了回答。诗人一生度过了六十年的太平岁月,亲眼见了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四朝的盛世,再加以筋体康健,时节芳菲,老人的心遂完全被幸福涨大了。他笑眯着醉眼,看面前的酒杯。只见杯中映着花影,红光溜转,面对这花,这酒,这位处在盛世中的高龄而又健康的老人,他的一生乐事都如同被召唤到了眼前,所以痛饮到大醉方归。
该篇与崇尚典雅的传统五、七言律诗相比,风格完全不同。它有白居易的通俗,而其实和白诗并非一路。白诗在平易中一般仍包含着高雅的意境,邵雍这类诗则表现了一种世俗的情怀。它纯用口语,顺口妥溜,吸收了民歌俚曲的因素,又略带打油诗的意味,具有一种幽默感和趣味性。
诗格虽不甚高,但充溢着浓烈的太平和乐气氛。这种气氛的形成,固然由于内容是歌唱时康人寿,但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老人白发上插着红花,乐陶陶地对着酒杯,这一形象一开始就给诗带来一种气氛;语言节奏的流走顺畅,“花”、“酒”等字的反复回环出现,也显得和乐遂意;颈联“况复”、“那堪”等词语的运用,末联“争忍……不”的反诘句式,又都能把气氛步步向前推进,有那种“击壤而歌”的意味。对于这类诗,虽然不可能望有盛唐诗人作品的宏伟气象,但尚能近于“安闲弘阔”(《颐山诗话》评邵雍诗)。从中表现出北宋开国后“百年无事”的升平景象,以及一些人在小康中安度一生的那种心满意足的精神状态。
这首诗创作于作者得知白居易遭贬之后。此诗以景衬情,以景写情,叙事抒情,表现作者对白居易的一片殷殷之情。首句描写了自己所处之阴暗的背景,衬托出被贬谪又处于病中的作者心境的凄凉和痛苦;次句点明题意;第三句写当听说白居易被贬的消息时的情景,表现了诸多的意味;末句,凄凉的景色与凄凉的心境融恰为一,情调悲怆。全诗表达了作者知道好友被贬后极度震惊和心中的悲凉。
元稹贬谪他乡,又身患重病,心境本来就不佳。此时忽然听到挚友也蒙冤被贬,内心更是极度震惊,万般怨苦,满腹愁思一齐涌上心头。以这种悲凉的心境观景,一切景物也都变得阴沉昏暗了。于是,看到“灯”,觉得是失去光焰的“残灯”;连灯的阴影,也变成了“幢幢”——昏暗的摇曳不定的样子。“风”,本来是无所谓明暗的,而今却成了“暗风”。“窗”,本来无所谓寒热的,而今也成了“寒窗”。只因有了情的移入,情的照射,情的渗透,连风、雨、灯、窗都变得又“残”又“暗”又“寒”了。“残灯无焰影幢幢”、“暗风吹雨入寒窗”两句,既是景语,又是情语,是以哀景抒哀情,情与景融会一体、“妙合无垠”。
诗中“垂死病中惊坐起”一语,是传神之笔。白居易曾写有两句诗:“枕上忽惊起,颠倒着衣裳”,这是白居易在元稹初遭贬谪、前往江陵上任时写的,表现了他听到送信人敲门,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元稹来信的情状,十分传神。元稹此句也是如此。其中的“惊”,写出了“情”──当时震惊的感情;其中的“坐起”,则写出了“状”──当时震惊的模样。如果只写“情”不写“状”,不是“惊坐起”而是“吃一惊”,那恐怕就神气索然了。而“惊坐起”三字,正是惟妙惟肖地摹写出作者当时陡然一惊的神态。再加上“垂死病中”,进一步加强了感情的深度,使诗句也更加传神。既曰“垂死病中”,那么,“坐起”自然是很困难的。然而,作者却惊得“坐起”了,这样表明:震惊之巨,无异针刺;休戚相关,感同身受。元、白二人友谊之深,于此清晰可见。
此诗的中间两句是叙事言情,表现了作者在乍一听到这个不幸消息时的陡然一惊,语言朴实而感情强烈。诗的首尾两句是写景,形象地描绘了周围景物的暗淡凄凉,感情浓郁而深厚。
按照常规,在“垂死病中惊坐起”这句诗后,大概要来一句实写,表现“惊”的具体内涵。然而作者却偏偏来了个写景的诗句:“暗风吹雨入寒窗”。这样,“惊”的具体内涵就蕴含于景语之中,成为深藏不露、含蓄不尽的了。作者对白氏被贬一事究竟是惋惜,是愤懑,还是悲痛,全都没有说破,全都留给读者去领悟、想象和玩味了。
元稹这首诗所写的,只是听说好友被贬而陡然一惊的片刻,这无疑是一个“有包孕的片刻”,也就是说,是有千言万语和多种情绪涌上心头的片刻,是有巨大的蓄积和容量的片刻。作者写了这个“惊”的片刻而又对“惊”的内蕴不予点破,这就使全诗含蓄蕴藉,情深意浓,诗味隽永,耐人咀嚼。
这首诗用简练生动的语言,通过“残灯无焰”、“影幢幢”、“暗风吹雨”等一系列的凄凉景象的描写和气氛的烘托,充分表现了诗人对好友被贬的哀伤不平和凄苦的心情。白居易在江 州读诗后,深受感动。后来在《与元微之书》中说:“此句他人尚不可闻,况仆心哉!至今每吟,犹恻恻耳。”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