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诗人表现自己精神世界的佳作。此诗表面是写独游敬亭山的情趣,而其深含之意则是诗人生命历程中旷世的孤独感。诗人以奇特的想象力和巧妙的构思,赋予山水景物以生命,将敬亭山拟人化,写得十分生动。作者写的是自己的孤独和自己的怀才不遇,但更是自己的坚定,在大自然中寻求安慰和寄托。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这首五绝的前两句是说,群鸟高飞无影无踪,孤云独去自在悠闲。
前两句看似写眼前之景,其实,把孤独之感写尽了:天上几只鸟儿高飞远去,直至无影无踪;寥廓的长空还有一片白云,却也不愿停留,慢慢的越飘越远,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厌弃诗人。“尽”、“闲”两个字,把读者引入一个静的境界:仿佛是在一群山鸟的喧闹声消除之后格外感到清静;在翻滚的厚云消失之后感到特别的清幽平静。因此这两句是写“动”见“静”,以“动”衬“静”,正烘托出诗人心灵的孤独寂寞。这种生动形象的写法,能给读者以联想,并且暗示了诗人在敬亭山游览观望之久,勾画出他独坐出神的形象,为下联作了铺垫。
这两句的意象以“众星拱月”式并置,前句中心词“鸟”是中心意象,加上“飞”字形成一个复合意象,强化动态表现意义。“众鸟”原可以让读者联想到山中闲静宁谧的场景,群鸟儿在空山中婉转鸣啼,有一种格外的逸趣,而眼前,众鸟高飞,离人越来越远,“高”字起到一个拓展空间的作用,抬头仰望,空阔的蓝天上,鸟儿在远走高飞,直至看不见。一个“尽”字,增强了此句的表现力度,表现出李白此时的万般惆怅。后句“云”为中心词,与“去”复合,默默的云也在渐渐飘走。而云并非满天白云,原本就只是“孤云”无伴,偏偏还悠闲地慢慢地飘离。诗人以“闲”写出了孤云的状态,突出了离去的过程,让读者在品味孤云离去的状态时,感知诗人内心的不忍和无奈。
三、四两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用浪漫主义手法,将敬亭山人格化、个性化。尽管鸟飞云去,诗人仍没有回去,也不想回去,他久久地凝望着幽静秀丽的敬亭山,觉得敬亭山似乎也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自己。他们之间不必说什么话,已达到了感情上的交流。“相看两不厌”表达了诗人与敬亭山之间的深厚感情。“相”、“两”二字同义重复,把诗人与敬亭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同时,“相看”也点出此时此刻唯有“山”和“我”的孤寂情景与“两”字相重,山与人的相依之情油然而生。结句中“只有”两字也是经过锤炼的,更突出诗人对敬亭山的喜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鸟飞云去对诗人来说不足挂齿。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意境仍然是“静”的,表面看来,是写了诗人与敬亭山相对而视,脉脉含情。实际上,诗人愈是写山的“有情”,愈是表现出人的“无情”;而他那横遭冷遇,寂寞凄凉的处境,也就在这静谧的场面中透露出来了。
“众鸟”、“孤云”这种动的意象与“敬亭山”这种静的意象相反并置,时间和空间的维度里仅仅出现了量的变化,而心理的维度却产生着质的变化:有理想、有才能而在政治上遭受压抑的士大夫往往对“逝去”,对“消散”有着特殊的敏感,人事短暂,宇宙永恒,常常是他们不遇时发出的慨叹。诗人引恒久的山为知己,可能是“长安不得见”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了。就算长安招引他,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随“众鸟高飞”而去。
诗人笔下,不见敬亭山秀丽的山色、溪水、小桥,并非敬亭山无物可写,因为敬亭山“东临宛溪,南俯城闉,烟市风帆,极目如画”。从诗中来看,无从知晓诗人相对于山的位置,或许是在山顶,或许在空阔地带,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这首诗的写作目的不是赞美景物,而是借景抒情,借此地无言之景,抒内心无奈之情。诗人在被拟人化了的敬亭山中寻到慰藉,似乎少了一点孤独感。然而,恰恰在这里,诗人内心深处的孤独之情被表现得更加突出。人世间的深重的孤独之情,诗人人生悲剧的气氛充溢在整首诗中。全诗似乎全是景语,无一情语,然而,由于景是情所造,因而,虽句句是景,却句句是情,就像王夫之所说,是“情中景,景中情”。
这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史料,由于统治阶级的偏见,像毕昇这样平民出身的创造发明家,在正史中没有任何记载。本文作者独具眼力,为我们保存了这一宝贵史料。一些划时代的科学发明,往往是从小人物开始做起的,这种进步和发明,大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加速器,我们应该对毕昇这类民间革新家、发明家保持崇高的敬意,尊重他们的创新精神。
本文抓住特点,说明工艺程序,有条不紊,给人以明晰、完整、系统的形象。写活字版印刷,紧扣“活”字,在说明时又主要按照工艺顺序进行说明,并且通过与雕版的比较,体现活版的优越性。写制版是按照制字、设版、排字、炀版、平字的顺序加以说明的。写印刷厂用二板,“一板印刷,一板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写拆板是附带说明,但是胶泥字模的优越性,也在与木头刻字的对比中,其灵活方便得以充分显示。
全文着重说明活板的制作,印刷整个过程,包括最后拆板的过程,一整套工艺,全无修饰性词语,用词准确,通俗易懂。整篇文章只用三百多字,便将印刷书籍的历史,活字版的创造、发明、用法、功效以及胶泥活字的优点解释得清楚明白。文中多次运用了代词“之”,如“为之”、“炀之”,“贴之”“贮之”、“刻之”它们分别指代相应的事物,这就减少了行文的重复,有助于行文的简洁。用词准确也是本文的优点,“烧”、“炀”、“镕”、“燔”,按照加热的方法、程度不同分别使用,用得都准确贴切。
长安的胡姬酒肆甚受欢迎,是最适合于踏尽落花、欢笑而入的地方。胡姬酒肆中的酒大都是从西域传入的名酒,像高昌的“葡萄酒”,波斯的“三勒浆”、“龙膏酒”等。胡姬们能歌善舞,具有异国情调,不止是侍酒,同时还轻歌曼舞,招徕顾客。美貌的胡姬、充满异域风情的歌舞曾使许多达官贵族、文人雅士、俊男靓女流连忘返,连生性狂放的李白亦不例外。
“银鞍白鼻騧,绿地障泥锦”,描绘一幅白鼻騧奔腾、银鞍雪光闪耀、障泥锦飘然的骑马飞奔美景图。“银鞍”、“白鼻騧”、“障泥锦”,营造出尊贵奢华、高贵冷艳的威风场景,引人入胜。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描绘一幅春风细雨落花之时、骑白鼻騧直奔胡姬酒肆痛饮酒的景致。诗人借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如“云”、“细雨”、“春风”、“花落”、“挥”等,觥筹交错中,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豪放不羁的气势,形象生动地把诗人的胡地风气、游侠气质表露无遗。
此诗写卖酒胡姬和名马白鼻騧以及豪华的马饰如银鞍、障泥锦共同出场,在细雨、春风、落花之中共同敷演出一派欢乐而且奢华的场景。诗意不泛蕰念着胡地的风尚、胡儿的气质,“饮”之醉态更是表达了李白胡地的气质。李白喝酒不是喝闷酒,不是像杜甫那样喝苦酒,而是把胡地风尚、胡儿豪侠气质注进酒中。“银鞍白鼻”,他坐着银鞍白鼻子的黑马;“绿地障泥锦”,他的马鞍子下面的障泥锦是绿色的;“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在春风细雨的时候,挥鞭骑马到胡姬的酒店里去喝酒。李白到胡姬酒店里面,不是很陌生、拘谨,而是春风得意,有一点客至如归的亲切感。他从小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长大,他父亲是在丝绸之路上做生意的一个商人,他的诗中也写过碧眼高鼻棕发的胡雏,对来自西域的这一流人并不陌生。所以他进胡姬的酒店有一种亲切感。
李白到胡姬酒店里去喝酒,就带有胡地的气质。李白的醉态思维是他用胡地的风气、游侠的气质来改造中原文明的一种方式。
本文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写给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的一封自荐信。书信先述当朝诸位贤人君子的离合变故,以表作者自己的慕欧之意;次叙孟、韩、欧文之间的比较,以示自己知欧之深;三谈作者平生之经历,坦露十年学道之心得,以求欧公之知己。文章千回百折,却丝丝入扣。尤其第一段中,采用层层剥笋之法,从诸贤的离合变故之中,层层转换分离,最终点出欧公,把十年求贤之心归于一人,又为后文作了张本。文章恣逞笔力,开阖抑扬,把苏洵的慕贤之心、求荐之意、平生之志叙述得既曲折周详,又委婉得体。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诸君子离合的叙述,作者恳切地说明了自己上书欧阳修的原因。六位君子行踪的离合是一条明线,集中描绘了自己仰慕贤良的心情;同时夹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是一条暗线,为第二三部分作了伏笔。文章开头按一般书信方式行文,执事是书信中常用的敬辞,表示不敢直呼对方大名,而说让其左右办事的人员代为转达。“洵布衣穷居,尝窃有叹”,很经济的几个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之人,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合必离,离必合”。简洁明了的两句,似破空而来,很有气势地总领了全段文字的大意,同时也为下面文字立了依据。天下的人不可能都是贤才,也不可能都是奸佞,这是使贤人君子时而聚集、时而分散的原因。当然,苏洵这样从表面分析封建社会忠臣良将的得失,有他思想上的局限性。接下来,苏洵用三个时间内发生的事来具体叙述诸君子的离合。一是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天子方有意于治”,于是范仲淹除参知政事;富弼除枢密副使,分掌北方西方边防军事;欧阳修、余靖、蔡襄皆为谏官;尹洙以太常丞知泾州,旋以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部署。正是这个时候,贤豪毕至,天下才能细小平凡的人都“纷纷然而起,合而为一”,紧扣上文的“合”字。二是庆历四年至庆历五年(1044年—1045年),范仲淹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出为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出知滁州;余靖出知吉州;蔡襄出知福州;尹洙被贬监均州酒税。苏洵第一次出游京师,正好是庆历五年。他“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紧扣上文的“离”字。三是皇祐五年至至和二年(1053年—1055年),余靖迁工部待郎;欧阳修迁翰林学士;蔡襄迁龙图阁学士;富弼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苏洵“喜且自贺”,以为“道”即粗成,可以有用武之地了。富弼、尹洙、余靖、蔡襄以及范仲淹、欧阳修都是开明革新派。苏洵这样写自己慕望爱悦他们,无疑是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与此同时,苏洵在文中还将诸君子离合与自己“道”之成与未成相联系。“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学业,即文学才能。诸君子离时,作者“道业未成”、诸君子合时作者“道有粗成”。这在以学为政、科举取士的封建时代是表明自己才能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这时候的欧阳修上继承韩柳的文学方向,领导着北宋文坛,反对“时文”(骈体文),提倡“散文”的古文运动,并作出了相应的成绩。在当时“时文”风行的时代,苏洵这篇文章却采用“散文”手法写成,这不能不使欧阳修在精神上为之一振。欧阳修在苏洵这次晋谒之后,极为称赞。
苏洵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迅速转到评文论学上来。他深知只有论文精到公允,才能表明自己“道有粗成”。“执事之文章,天下之人莫不知之;然窃自以为洵引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由称赞欧阳修的文章而论及文坛先辈。孟子的文章“语约而意尽”,韩愈的文章“深浩流转”,李翱的文章自然流畅,陆贽的文章委婉深长。用孟、韩、李、陆的文章来衬托欧阳之文,以说明了解欧阳文章之深。不仅评文精当,而且使文章气势起伏、波澜开阔。
第三部分从“道有粗成”的角度叙述自己求学刻苦的经历。文章巧妙之处在于并不直接表白作者在文学上有何成就,而是从学习经历和体会两个方面加以抒发。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苏洵举进士不第回去后,把自己以往写的文章全部烧掉,闭门不出,更加用功读书,直到通晓“六经”、“百家”学说,最后终有所成。正如文中自述:“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取《论语》《孟子》、韩子及其他圣人、贤人之文,而兀然端坐,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
《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载,雷简夫《上欧阳内翰书》曰:“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可见时人对苏洵评价甚高。
全文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其一,文辞简洁明了,随言长短。如叙述诸公离合的几段文字。“尹公驰骋上下,用力于兵革之地”,“而尹公亦失势,奔走于小官”等。准确简约,抑扬顿挫,且长短合宜。其二,结构精致细密,行文婉曲而不失波澜。如叙诸君子离合与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两者的安置上,结合得天衣无缝,同时也为下文作铺垫。先合,后离,再离而复合,随着这条线写出了作者道之未成、道虽有成、道有粗成三个层次,从从容容,流畅婉转。这种特征极富宋人文章风味。它区别于唐文纵横开阖、奇峭突兀的特点,而更显得洋洋洒洒。其三,叙事、议论、抒情融于一体。叙事当中夹议论、夹抒情,但却不显生硬。如诸君子由合变离的一段叙事后,有一段议论“既复反思,念往者众君子之进入于朝,其始也,必有善人焉推之;今也,亦必有小人焉间之”。然后接两句反问,这两句反问即带浓厚的抒情色彩。又如“洵时在京师,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这是抒情;接着“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又是发议论。而议论与抒情又同时围绕叙事展开,使文章情韵生动,感人至深。此外,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显得感情丰富,亲切自然。
《八月十五日夜湓亭望月》承袭了《琵琶行》中的凄凉基调。全诗以对比的手法,抒发物是人非、今昔殊异的慨叹。
前四句是对比。同样是在八月十五的明月之夜,过去他在曲江杏园边赏月,曲江是京城长安的风景胜地,也是唐代的皇家御园,杏园在曲江边,朝廷经常在杏园举办宴庆活动。白居易作为左拾遗,官虽不大,但也有机会参加皇家宴会。八月十五,在繁华的曲江杏园赏月饮酒,他的心情无疑是欢畅的。作为强烈对比的,今年他已经被贬到江州来了,无论是环境还是心情,都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后四句抒发思乡之情。在环境不利、心情低落时更容易想起故乡,何况是在中秋明月之夜。白居易在《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因望月有感聊书所怀寄上浮梁大兄於潜七兄乌江十五兄兼示符离及下邽弟妹》就写过“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的著名诗句,抒发他强烈的思乡情绪。从“东南见月几回圆”可以看到,首句说的“昔年”不能理解为“去年”,而是“几年前”,写这首诗时,他在江州已经有几年了。从中也能看到白居易还是在江州。他还是像去年一样处在苦闷之中,还是像去年一样思念他的故乡和亲人。末二句“临风一叹无人会,今夜清光似往年”,耐人寻味。与辛弃疾《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下片“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有近似之意蕴,表达了一种历经磨难之后极其复杂的心理状态。全诗通过昔之乐与今之苦、昔之欢与今之忧的鲜明比照,表露了谪居生活中的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