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
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这首诗是作者赠与好友许寿裳。诗的首联写作者所处环境之艰险,恐怖之惊人;颔联言心情之抑郁,国事之蜩螗;颈联状生死之无地,心境之寒栗;尾联虽言“闻鸡起舞”而不能,一但终见北斗阑干,曙色冉冉。全诗风格沉郁,感情深沉,意境宏远,对仗工整,词句凝练。
首联“曾惊秋肃临天下,敢遣春温上笔端。”一语双关,既概括了节令和时局的肃杀、严峻气氛,又表露出忧郁的情怀。这和鲁迅一贯不媚悦权势,正视现实黑暗,以“枭鸣”报告“大不吉利的事”的态度是一致的。首句“曾惊”一词,含有不自今年始的意思,他曾写过“中夜鸡鸣风雨集,起然烟卷觉新凉”等“惊秋”诗句。
中间四句具体写“残秋”情景。
颔联“尘海苍茫沈百感,金风萧瑟走千官。”此联半是抒情半是叙事。诗句中的“沈百感”,与杜甫“抚事煎百虑”的诗意相近。“金风”句愤怒指斥了南京政府将几十万中央军撤离河北的罪行。其中“走千官”一语,是反其意活用唐朝诗人岑参的诗句“玉阶仙仗拥千官”;岑诗是赞群臣早朝的盛况,鲁迅将“拥千官”改换一字,讽刺意味十足。
颈联“老归大泽菰蒲尽,梦坠空云齿发寒。”进一步抒发心境之忧。此联驰骋想像,以上下求索而不可得,比喻时局极为艰险。这是鲁迅所写诗句‘‘泽畔有人吟不得,秋波渺渺失离骚”、“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等寓意的相承和发展。
尾联“竦听荒鸡偏阒寂,起看星斗正阑干。”首句是反其意用晋朝人祖逖“闻鸡起舞”的典故,形容国统区万马齐喑的状况。这是鲁迅的亲身感受:“周围像死一般寂静”,“邻人十去其六七,入夜阒寂,如居乡村。”与去年“中夜鸡鸣”的气氛和心境不同。次句忽转“亮色”,表现了作者鲁迅对中国前景的乐观预见,因为他深信在中国共产党身上“寄托着人类和中国的将来”。
这首诗即充满对国破民艰的忧郁,又含有对未来的希望,可喻为现代“离骚”。其艺术技巧也十分精湛,如:诗题与诗意的绝妙契合;比喻、借代、对仗等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用字的精当传神,“惊”、“沉”、“走”、“尽”、“偏”等词,都是富有情采的“诗眼”。此外,平仄既守格律又不拘泥格律。
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