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在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年间曾在幽燕一带度过了十多年的戎马生涯,对边疆战士的生活极为熟悉,十分同情他们的痛苦,这首诗便揭露了唐王朝远征高丽给人民带来的苦难。
“渡辽水,此去咸阳五千里。”这两句写出征的战士背井离乡,长途征战。
“来时父母知隔生,重著衣裳如送死。”“隔生”之感、“送死”之别深刻地揭示了唐代对外战争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的严重灾难。父母与儿子、妻子与丈夫、小孩与父亲的生离死别,正是源于统治者的这些对外侵略战争。
“亦有白骨归咸阳,营家(一作‘茔冢’)各与题本乡。”这两句体现了远征之人的思乡之情,即使死了也不忘家乡,希望落叶归根。句中的“白骨”与“茔冢”都是战争留下的凄凉的遗物,是残酷战争的见证。凄凉的遗物与思乡之情融汇在一起,让人伤感莫名,表达了诗人对统治阶级穷兵黩武的控诉与愤慨。
“身在应无回渡日,驻马相看辽水傍。”死的尚有“白骨”“归咸阳”,活着的只能隔着辽水空望家乡。他们只能期望有一天战死沙场后,自己的遗骸能够被幸运地送回长安。远征战士的悲哀,在这字里行间表现得很浓烈。
此诗笔力遒劲,意境苍凉,读来令人心摧骨折、肝肠欲绝。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渡过辽水,此时离开咸阳足有五千来里。
出征的时候父母就已知道今生很难再次相聚,便让我重新穿好衣裳,好像是伤悼我去送死一般。
打仗时还有士兵战死后尸骨被送回咸阳的,这些坟墓的碑石上都刻出了各人的家乡。
活着的战士知道应该不会有渡河归家的那一天了,只能在辽水边驻马回望远在天边的家乡。
注释
辽水:指大小辽河,源出吉林和内蒙古,流经辽宁入海。
咸阳:古都邑名,在今陕西咸阳东北二十里。
重:一作“里”,一作“裹”。
如:动词,去。
营家:军中的长官。一作“茔冢”,即坟墓。
题:上奏呈请。
回渡:一作“渡辽”。
驻马:停住了马。
傍:同“旁”。
王建在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年间曾在幽燕一带度过了十多年的戎马生涯,对边疆战士的生活极为熟悉,十分同情他们的痛苦,这首诗便揭露了唐王朝远征高丽给人民带来的苦难。
“渡辽水,此去咸阳五千里。”这两句写出征的战士背井离乡,长途征战。
“来时父母知隔生,重著衣裳如送死。”“隔生”之感、“送死”之别深刻地揭示了唐代对外战争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的严重灾难。父母与儿子、妻子与丈夫、小孩与父亲的生离死别,正是源于统治者的这些对外侵略战争。
“亦有白骨归咸阳,营家(一作‘茔冢’)各与题本乡。”这两句体现了远征之人的思乡之情,即使死了也不忘家乡,希望落叶归根。句中的“白骨”与“茔冢”都是战争留下的凄凉的遗物,是残酷战争的见证。凄凉的遗物与思乡之情融汇在一起,让人伤感莫名,表达了诗人对统治阶级穷兵黩武的控诉与愤慨。
“身在应无回渡日,驻马相看辽水傍。”死的尚有“白骨”“归咸阳”,活着的只能隔着辽水空望家乡。他们只能期望有一天战死沙场后,自己的遗骸能够被幸运地送回长安。远征战士的悲哀,在这字里行间表现得很浓烈。
此诗笔力遒劲,意境苍凉,读来令人心摧骨折、肝肠欲绝。
这是一首通过描写鸿门宴,歌颂刘邦的诗歌。公莫舞,即后世之巾舞。《宋书·乐志一》:“又云晋初有杯槃舞、公莫舞……公莫舞,今之巾舞也。”《乐府诗集·舞曲歌辞三·巾舞歌》:“《唐书·乐志》曰:‘《公莫舞》,晋、宋谓之《巾舞》。其说云:汉高祖与项籍会鸿门 ,项庄舞剑,将杀高祖,项伯亦舞,以袖隔之,且语庄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言公莫害汉王也。汉人德之,故舞用巾以像项伯衣袖之遗式。’” 此舞蹈表演鸿门宴项伯保护刘邦的故事。
如诗序所言,《公莫舞歌》原为歌颂项伯保护刘邦在鸿门宴上。诗人意在翻新,将一旧题改为赞颂刘邦的新内容。
此诗起笔不凡,一连六句铺排鸿门宴杀机四伏的紧张气氛,随后,以范增示玦,项庄舞剑继续渲染刘邦所处的困境。最后八句不正面描写刘邦言行举动,而是模拟樊哙口吻追述刘邦事迹,理直气壮地提出“汉王今日须秦印”的主张,其语气之雄健、气势之雄壮都映衬着刘邦的英雄伟业。
《公莫舞歌》以《史记·项羽本纪》所描写的“鸿门宴”为题材,诗人充分发挥诗的想象并进行了独具匠心的艺术再创造。诗中着力刻画樊哙“排闼闯宴”、怒斥项羽、掩护刘邦脱险的英勇无畏行为,成功地塑造了这一赤胆忠心、生气虎虎的英雄形象。前半篇描绘宴会厅的高大宽敞,宴饮的豪华粗犷,项羽的威武和优柔寡断,范增三次举玦的焦急神态,可谓有声有色,人物传神,情景逼真,场面壮丽,气氛紧张。笔触有厚度有力度,酷似以诗笔绘出的巨幅油画。
由于《毛诗序》中有“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数语,郑笺孔疏曲为之说,遂生出了歧义。诗中的“夫”,即彼,犹言那个人,就是指陈佗,但毛传却释为:“夫,傅相也。”郑笺则云:“陈佗之师傅不善,群臣皆知之,”“国人皆知其(按指师傅)有罪恶而不诛退,终致祸难。”孔疏进一步发挥道:“陈佗亡身不明,由希(稀)睹良师之教,故有此恶……故又戒之云:‘汝之师傅不善,国内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恶傅就良师也。”经过这样的曲解,这首诗的矛头所向就从陈佗转到了他的师傅身上。孔疏一方面称陈佗之恶“由其师傅不良,故至于此”,一方面又称“故作此诗以刺佗”,明显地不能自圆其说。郑笺云:“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孔疏谓:“不义之大,莫大于弑君也。……陈佗弑君自立之事也。……陈佗所杀大子免,而谓之弑君者,以免为大子,其父卒,免当代父为君,陈佗杀之而取国,故以弑君言之。”既肯定陈佗为窃国弑君之元凶,罪莫大焉,而又归咎于师傅之不良,期望陈佗诛退恶师,悬崖勒马。这种荒谬的伦理逻辑只能暴露出笺疏作者为统治者开脱罪责的意图,统治者即使有弑逆之行,也要让别人为之承担罪责,这或许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使然。胡承珙《毛诗后笺》指出:“若在桓公卒后,则佗已身为大逆,而尚鳃鳃然追咎于其傅之不良,纵罪魁而诛党恶,无此断狱之法。”
在宋代兴起的独立解经的疑古风气中,有些学者已经认识到传疏的曲解之处。苏辙在其《诗集传》中即已指出:“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姚际恒称苏氏“可谓善说此诗矣”(《诗经通论》),吴闿生《诗意会通》也指出《毛诗序》“无良师傅云者”,“与诗‘夫也不良’句初不相蒙,而拘者遂以‘夫’为斥傅相,此陋儒之妄解”,“诗既刺佗,‘夫也不良’自指佗言,岂有以斥师傅之理?子由正之,是矣”。在说诗者中也有不泥定此诗为刺陈佗者,如朱熹《诗集传》即称:“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崔述《读风偶识》也认为“以《墓门》为刺陈佗则绝不类”,“此必别有所刺之人,既失其传,而序遂强以佗当之耳”。
作为一首政治讽刺诗,此诗仅两章十二句,短小精悍,四字齐言的诗句斩截顿挫,传达出指斥告戒的口吻。两章的开头以动植物起兴,其象征意义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对恶势力的鄙夷、痛斥,但国家依然坏人当道,多行不义,故每章的四、五两句以“顶针”手法将诗意推进一层,转为感叹,忧国之意可感。此诗可谓在率直指斥中不乏含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