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注释
注释
未识:一作“不识”。
三日:古代风俗,新媳妇婚后三日须下厨房做饭菜。
羹:泛指做成浓的菜肴。
“未谙”句:意思是还不熟悉婆婆的口味。谙:熟悉。姑食性:婆婆的口味。
遣:让。
小姑:一作“小娘”。丈夫的妹妹。也称小姑子。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柳永出身书香门第,先世为中古士族河东柳氏,算得上是“公卿之子”了。这篇文章是他早期的作品,其中洋溢着用世的积极。
全文明白晓畅,通俗易懂,条理清晰。先从父母之教开始,说明了父母有教育监督子女的义务,要求是严厉;又说明子女要做到主动学习,要求是勤奋,这样才可望学有所成。最后两句十分警策,精炼地说明了学的用处与不学的坏处,收束全文。
事实上,这篇文章是在说应试科举,而不是所谓的崇尚学识,是在说“考试改变命运”,而非“知识改变命运”啊!正如宋真宗赵恒所谓的“劝学诗”:“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后人常常用来强调读书学习的重要性,其实满篇的铜臭,又谁知道呢?
此诗前四句写了深秋之意,秋深寒重,更有空堂,对一点孤灯;其后两句言及诗人自己平日的修行状态,即独自参禅打坐,兼学道家;最后两句点题,写黎昕、裴迪二友的到访,于诗人有陶渊明载酒之欢。全诗毫无惯有之凄苦意,纵是秋夜淅沥,也难耐勃发之意趣,字里行间,一番悠然。
此诗开篇,有意描摹深秋之意,秋已深、寒已重、雨已侵,更有空堂,对一点孤灯。然而此际忽然一声疏钟透空传来,点晴处正在于此。由是作者瞬时感悟,豁然一切,白法已调狂象,玄言已问哲人。
此诗除沉稳之意趣外,另一别致处即在此“玄言”。诗佛并非是侍僧,终有“士子”之心。虽倾心于禅,但并未一心于禅,中国古代“士子”的明哲处即在兼包并蓄,无论何方神圣,于吾有用即为吾用。或被讥为心志不专,然人生之要义本在“护生”,志专而害生、妨生者亦有何义。所以“士子”此举最为温润、最有亲情。由于同是“士子”,王维此处佛、道并用,释、老并观,如十八般兵刃逐一对治,终于此凄风苦雨之际,调伏之悠然自得。最后一“空愧”语,自是惯常之以退为进之法。此一番自得之情,已是无言自喻耳。
此诗与《夏日过青龙寺谒操禅师》意境相仿而更为浑成。此应缘于一者“夏日”,一者“秋夜”。而人生之年岁、境界似亦是“夏日”“秋夜”之别。故而心意尤为安稳,气象分外沉浑。深秋、虫鸣、凄雨、空堂、寒灯,此俱伤感之境象,自为抒愁感伤之良时。然此诗毫无惯有之凄苦意,颇为难得。概此晚挚友见访,兴会高论之余,兴致仍是盎然。由是纵是秋夜淅沥,也难耐勃发之意趣。字里行间,因之有此一番悠然。因亲情中缺失人生重要一环,故而王维于友朋之道甚为倾心,诗中与友朋唱和、同游,抒发相亲、相慕之作者众多。由是不难知晓,于此凄风苦雨之际,生性纤敏之王维,竟能如此安稳,狂象得以调伏、静心以问玄。黎昕、裴迪“见过”,于王维有陶渊明载酒之欢。
这首诗为五言诗,每句的第三个字皆为动词,并且上下词句之间对仗工整。
首联诗人交代自己居住在远离官场而且比幽林还远的地方,独自一人作卧龙,空虚时光,这样的日子似乎在嘲笑他的孤高,清净。句中“归”“洗”二字似种惩罚,但是作者仍“归”山居,不怕寂寞的“洗”回到家中当卧龙先生。
颔联作者用了借代的方式,把高鸟代作说谗言的人,远情代指诗人的坚定立场。这里的“谢”“传”具有讽刺的意味,不然诗人何苦感谢说自己坏话的人。在前句中设伏笔,说要感谢,转笔又说谢他们传达自己的深刻态度。此处表现了作者从内心对那些高鸟的厌恶,但又同时在表面说感谢那些人,这里似有言不由衷之感,但是,以作者当时的处境,也只能这样了。
颈联和尾联,诗人连续反问,表达“谁知道我的一片忠心啊”,颇有“余虽好修姱以鞿羁,謇朝谇而夕替,而虽九死其犹未悔”之意。句中的“感”,“慰颇有感触,充分体现作者那种有苦说不出,酒入断肠之感。“日夕”“飞沉”指的是自然规律一直不断进行的状态,指代精炼,即使是在这种无味的生活中,诗人还是此着清虚的心境,遮隔自己的态度,做卧龙先生,只希望有朝一日仍有机会遇到“刘备”重返官场,重振官场。既而发出感慨“谁感至精,谁慰吾诚。”可见诗人还是希望得到玄宗重用。
全诗一面说自己孤高,一面求取知心人,表达诗人虽老骥伏枥却志在千里之情。
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