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徐惠的《秋风函谷应诏》是一首五言律诗。前三联着重描写函谷关的景色:雄关的秋风、山河的朔气,千岭的偃松、古陵的风雨,广隰的低云、重关的落日。诗人意在大肆地渲染着函谷关的萧飒秋景,格调古朴深沉,充满了浓郁的男子气概。中间着力使用“松”,“惨”二字,渲染了秋天寒冷而肃杀的悲慨格调。末句“此时飘紫气,应验真人还”,把太宗形象渲染的神异而庄严。虽为歌功颂德,但不失为一首不让须眉的豪放之作。
作为一名生活在宫廷中的女性,徐惠的诗作多数与宫闱题材有关,唯独此篇与众不同。此诗省净而气度雍容,起笔高扬,富于气势。正如苏者聪先生评价的那样:“自拔于陈言之外,别出机杼,而为耳目一新之词。虽是应制之作,却写得气势雄浑,意境壮阔……但在泼墨写意中能做到工笔细描。”诗人突破了应制类诗作的固有风格,展现了鲜明的个人艺术特色和个性化感受,实属难得。
从格律方面看,本诗基本符合近体诗的声律要求,反映了初唐诗歌在宫廷诗人手中已经朝格律化发展的程度和事实。初唐贞观时期,主流诗人不断的探索实践,积累诗艺技巧,创作出了很多合律诗歌,推动了诗歌的格律化,这也影响到后宫女性诗歌的创作。喜爱文学,有着很高文学素养的徐惠,初步具有了一定格律化意识毫不令人意外。女诗人的创作尝试在诗歌史上的意义,应同初唐宫廷诗人在促进中国宫廷古代诗歌朝着格律化方向发展的意义一样,值得后人肯定。
作者回到绍兴的时候正值秋季,所以此词从秋景起笔,“扫西风门径,黄叶凋零,白云萧散”。西风有知,似乎知主人归来,殷勤地扫除门径以示迎接。西风吹得黄叶凋零了,白云萧散了。凋零、萧散,其实正是作者当时的心境的反映。此番回到故乡,他并没有感受到一般应有的那种温暖与亲切。内心有着一种难以明言的隐微情绪。“柳换枯阴,赋归来何晚!”辞官四年,自无荣耀之感,却有点悔恨的意思。离开鄞县时,王沂孙曾作《齐天乐》:“正恐黄花,笑人归较晚,”两者心境相同。回归故乡时,词人悔恨出行的失计,不免自怨自艾,心里颇不是滋味。
“萧气霏霏,翠蛾眉妩,聊慰登临眼。”此句从两个方面描写了故山秋天的美景,山中弥漫着清新空气,令人神清气萧,故山的山容像美女的眉毛一般美丽。此情此景,诚然可以使作客归来的人感到赏心悦目。但“故国如尘,故人如梦”,在登临之际,徒增愁思,意兴索然,虽美景在前,也懒于一顾了。欲登临和懒登高相对,以见其愁情之重。登高怀远,招来宋室覆亡之感慨,朋友沦替之伤悼,情难自禁,则又不如不上这山为好了。“登高还懒”,词人这种复杂的感情,和李清照“怕见夜间出去”的心绪相同。
词的下片未作转换,仍然承接上片的抒情线索,作生发开来的描写。“数点寒英,为谁零落”,是作者的自我惋惜。“楚魄难招,暮寒堪揽”,意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这几句,写法相当深刻,意味相当沉痛。至于“步屧荒篱,谁念幽芳远”二句,则是与上文的“寒英”“零落”紧相连接的,写得参差错落,显得章法变换多姿。
“一室秋灯,一庭秋雨,更一声秋雁”是此词最精彩的笔墨,用三排比短句。描绘出了一种清冷孤寂的境界,秋灯、秋雨、秋雁,所衬托的不过是一颗秋心而已。“试引芳樽”,借酒浇愁,愁更愁,以“不知消得几多依黯”作结尾,“依黯”这个词语与“依依”和“黯黯”结合,承上“故国如尘,故人如梦”,比泛言“愁苦”,要细致,要准确,值得细细玩味用它来表示这首词所包含的复杂的情感意绪,还是很确切的。
在这首词中,作者多处描写故乡秋季的景物,寄情于景,情景交融,用较为隐蔽的手法表达了他的黍离之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