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李白夜宿峰顶寺时题写的五言绝句,载于宋代邵博《邵氏见闻录》、赵德麟《侯鲭录》、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等书。此诗运用想象和夸张的手法,表现了峰顶寺的静穆和高峭秀拔的特点,表达了诗人对古代庙宇工程艺术的惊叹以及对神仙般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之情。全诗语言朴素,想象瑰丽,夸张巧妙,平中见奇,充分体现了李白诗歌的浪漫主义特色。
诗的首句交代时间地点,其实也点明了人物和事件。次句以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峰顶寺之高耸云霄。一举手就可以摸到天上的星星,不用说高,人们能想象出其高来。这便是李白最擅长的以情写景,以景抒情的夸张。这里字字将读者的审美视线引向星汉灿烂的夜空,非但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慨,反而显示出一种旷阔感,以星夜的美丽引起人们对高耸入云的峰顶寺的向往。
三、四两句,“不敢”写出了作者当时的心理状态。诗人在那儿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动了天上的仙人。诗人“不敢”与深“惊”的心理,促使人去想象“峰顶寺”与“天上人”的相距之近。这样,峰顶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寥寥数语,就道尽了山寺的静穆和峰顶之高峭秀拔。
此诗仅二十个字,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了人在高处的愉悦和豪放之情。语言自然朴素,却形象逼真。全诗无一生僻字,却字字惊人,堪称“平字见奇”的佳作。诗人借助大胆想象,渲染峰顶寺之奇高,把峰顶寺的高耸和夜晚的恐惧写得活灵活现,从而将一座几乎不可想象的宏伟建筑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和身临其境的感觉。扪星辰、惊天人,这些仿佛是童稚的想法,被诗人信手拈来,用入诗中,让人顿感情趣盎然,有返璞归真之妙。
这首诗,《乐府诗集》收入卷七十九,作《近代曲辞》;《万首唐人绝句》卷五十八作《乐府辞》;《全唐诗》卷二十七作《杂曲歌辞》,都未著作者姓名。“水调歌”,古代乐曲名。《全唐诗》题下注:“水调,商调曲也。唐曲凡十一叠,前五叠为歌,后六叠为入破。”本篇即歌的第一叠。它是按照“水调歌”的曲谱填写的歌词,因此在声韵上不大符合一般七言绝句的平仄格律。
这首诗写的是驻守在西域边境荒野上的连营军士,闻警候令待征的情景。诗的首二句,就黄昏至星夜军营极目所见着笔,起得平缓。“平沙落日大荒西”一句,写出地面的辽阔荒远,描绘出落日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缓缓西沉的景象。“陇上明星高复低”一句接写夜景。日落而星出,一切景物都销声匿迹,只见陇山之上明星闪烁,则夜静可知。“高复低”三字,又状出星空夜转的景象,说明时间在缓移,静夜在加深。诗从日落写到星出星移,在时间进程上和诗的结构、语势上,都给人一种悠缓的感觉,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引导读者逐步进入诗人在这两句诗里着意表现的静谧境界。
第三句陡转,点出军情。古代边防地带,隔一段距离就于高处设一烽火台,贮狼粪于其上,一旦发现敌情,则燃火示警。“孤山几处看烽火”,是说原野上连营驻守的军士,突然看到几处孤山上燃起的报警的烽火。烽火起于幽深的静夜,划破沉寂的夜空,已使人触目而心惊。又曰“孤山几处”,则又见警报由远及近向军营飞速递传而来。极力写出军情的紧急,一下子扣紧读者的心弦。这一句在结构、语势上,以及它所描述的情事,都恰好与前二句相反,给人以一种突兀、紧迫之感。同时,由于前二句的铺叙及环境气氛的渲染,更易于从悠缓宁静中见突然、危迫与紧张。故前二句乃是欲张先弛,以收取以平显兀、以缓显迫、以静显动的艺术效果,而成为本句的绝好衬垫。
第四句接写敌情传来后军营的反应。安扎在原野上的座座军营,连成一片,故曰“连营”,关顾首句“大荒”,也点出军势之盛。警报传来,连营军士临危而不乱,一切准备工作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容就绪,单等军令下达,鼙鼓擂响,即出战迎敌。“壮士连营候鼓鼙”,“候”字下得极妙。有的选本改“候”为“听”,不仅没有可靠的版本依据,而且使韵味顿损。“候”者,待令以出征,动在令先,则连营将士行动之神速、戒备之森严、军容之整肃可见;“听”却不同了,闻令而未动,则行动之迟缓、军容之涣散可知。第三句极写军情的紧急,造成紧张危迫的气氛,又正好是本句所叙写的情事的绝好衬垫,突现出连营将士大敌当前而无所畏惧、从容以待敌的气概和风度。这首诗全以纯客观的笔调写景叙事,丝毫不带有作者的主观感情色彩,但是由于它采用层层渲染烘托衬垫的艺术手法,造成环境气氛上的有张有弛,再配以结构、语势上的起伏跌宕,故仍能紧紧抓住读者,扣人心弦。
这首诗描写了南湖的傍晚景色,表现了诗人独游的遗憾之情。
首先交待作者自己游湖的情境,久雨初晴,湖水大涨,北客南来,自然倍感新奇。中间四句即描写湖景。时值傍晚,夕阳西坠,似乎沉入湖中,但却留下了满天红色的光影,这时湖风停息了下来,澄碧的湖面一片平滑,浩阔而晶莹。放眼望去,由于久雨导致湖水大涨,淹没了原先的湖岸,所以人家稀少,而湖边沙滩,广袤而平整,聚集着许多船舫,人家少而船舫多,正见水乡特色,也是湖水大涨后的独特景况。这四句写景,在夕阳与湖水之间,红光留影,碧水映照,色彩明丽,从岸没到平滩的范围,人家虽少,而船舫却多,又充满生机活力。尤其是颔联,对仗工整,前句形容日落后的红霞,后句形容湖上风平浪静,形象逼真,色彩明丽,描写细致,均极恰切,写景如画,可谓写景的佳句。
写景之后便自然地转入最后两句,抒写了诗人一人独游的感叹。这首诗抓住“新晴”,“水涨”的特点,描写南湖的傍晚景色,因而写得有自己的个性,不流于一般。
总之,诗人正是抓住久雨的情境,写出水涨的特点,展现出浩渺壮阔的景观。面对这无比浩阔的湖面,使人顿生空寂落寞之感,诗人又是独自一人来游,自然难免独游之叹了。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这首诗用朴素自然的语言咏傀儡以言情,形象生动,耐人咀嚼。诗题《咏傀儡》,意为吟咏木偶戏中的木偶。诗的前两句“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鲍老”,是宋代戏剧中的角色;“郭郎”,是戏剧中的丑角,诗中系指木偶戏中的木偶。这里,着墨无多,却使鲍老与郭郎的形象跃然纸上。诗人写鲍老,突出一个“笑”字;写郭郎,则紧扣其“舞袖太郎当”(衣服宽大,与身材不称)。透过这两行诗,我们仿佛目睹鲍老当筵笑郭郎的笑容,耳闻其笑语,也仿佛看到郭郎甩动着宽长的衣袖机械起舞的舞姿。
诗的后两句“若教鲍老当筵舞,转更郎当舞袖长”,笔锋一转,作出假设:倘若让鲍老当筵舞,则鲍老的舞袖较之郭郎反而更显得宽长。这两行诗,令人读后忍俊不禁:哦,原来那个讥笑郭郎舞袖太郎当的鲍老,其舞袖更为郎当。这样,鲍老就成了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角色,他对郭郎的讥笑,也就变为他的自我嘲笑。
显然,这首诗在艺术上的特色是寓讥刺于幽默之中,诗旨不在写鲍老笑郭郎舞袖太郎当,而在讥刺鲍老缺乏自知之明,以及傀儡的身不由己。但诗人不是以一副严肃的面孔,声色俱厉地呵斥之,而是面露笑容,说出蕴藏着讥刺锋芒的幽默话来,从而,令人于一阵轻松发笑之后,陷入沉思,有所领悟。这种寓讥刺于幽默之中的艺术,较之直露讥刺锋芒要委婉含蓄,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