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讲的是西施若耶采莲的故事。
诗首句“镜湖三百里,菡萏发荷花。”广阔三百里的镜湖,在含着花苞的荷花吐发的时候,西施泛舟出现了,成为采莲人,但是她的艳丽和美名引起了轰动。
“人看隘若耶”,人人争餐秀色,使宽阔的若耶溪变得狭隘了,著一“隘”字而传神,那种人潮汹涌、人舟填溪满岸的热闹场面,犹如呈现在读者眼前,将王维《西施咏》的“艳色天下重”的虚写,变成了轰动当地的如实描绘。
这里又戛然而止,不再在西施身上着墨,而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勾践早已确定使用美人计来对付吴国,而西施的美艳倾倒众生,轰动当地,那么越国的君臣也不用去费力探访了,有了这位不二的美女人选之后,才“回舟不待月,归去越王家”。较之王维的“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语异而意同,王维的诗多了一重曲折,略去了勾践君臣实施美人计的过程;李白的诗实施了“截割”,割去了选作吴宫妃子的结果,同样地表现了“艳色天下重”的意义。这种截割,多了一些含蓄和暗示:既然是“归向越王家”,勾践同样也能留下这个美人,但他在“报吴”、“复仇”的目标下克制住了;而西施的入吴,却成为亡吴的原因之一。
西施采莲,在若耶溪里,不但有传说,而且合情理;至于泛舟三百镜湖之中,则是作者的想象了。但这一想象却有更改事实之嫌,因为如果是借镜湖湖水的清澈来表现西施“自鉴其美”,或者是借三百里的水程来表现拜倒西施的人的众多,那么下句“人看隘若耶”就显得多余了,这可能是李白百密一疏的笔误。
《穆天子传》载: 周穆王西游至昆仑山,遇西王母,宴穆王于瑶池。临 别,西王母作歌: “将(望)子毋死,尚能复来。”穆王亦作歌回答,约定 三年后重来。又载穆王南游,遇大风雪,百姓受冻,曾作《黄竹之歌》 以哀 民。并传穆王有八匹骏马,日行3万里。晚唐好几个皇帝迷信神仙之道,服食丹药,妄求长生,以至服金丹中毒死去。本篇糅合上述传说加以生发,虚构出神仙西王母等候穆王重来而不见的场景,以讽刺皇帝求仙之虚妄。
这首诗就是根据西王母与周穆王相约见面的传说来构思的。作者抓住西王母希望穆王“复来”、穆王也许诺复来这一点,虚构了一个西王母盼望穆王归来的情节:西王母推开雕镂彩饰的窗户,眺望东方,却不见穆王的踪迹,只听见《黄竹歌》声哀动大地。首句是仙境的绮丽风光,次句是人间的凄楚情景,形成强烈的对比。
这个对比兼含着两层意思:一是隐喻作歌之人已死,唯其歌声徒留人间,仙境虽美,怎奈无缘得去,暗含着对求仙的讽刺;一是用《黄竹歌》诗意,暗示人民在挨饿受冻,而统治者却在追求长生不死,希图永远享受,寄寓着对统治者求仙的斥责。
诗的末两句是写西王母不见穆王而产生的心理活动:穆王所乘的八骏飞驰神速,一天能行三万里,如果要来,易如反掌,可是他为什么还没有如约前来呢?西王母盛情邀请穆王重来,穆王曾许诺重来,而且来也方便,乘上八骏瞬息就到,可是穆王却终究没有来,不言穆王已死而其死自明。然而,西王母却仍在开窗眺望殷切守候。这就表明西王母希望周穆王不死,可是这个希望终于落空了。即令仙人如西王母,也不能挽救周穆王于一死,则人间那些所谓长生不老之术,自然更是靠不住的了,不信求仙之虚妄而其虚妄自见。
从来讽刺求仙,多从神仙不可遇着眼。这首诗却透过一层,从即遇神仙 亦复何益这一点来构思立意。穆王遇仙,瑶池欢宴,按说可享长生之福了, 却终不免一死;不但如此,连神仙自己对“穆王何事不重来”竟也茫然无 知。如此神仙,如此求仙,岂非彻底虚妄!
纪昀评此诗说:“尽言尽意矣,而以诘问之词吞吐出之,故尽而未尽”(《李义山诗集辑评》)。正是由于末两句不作正面指斥,所以此诗于明白酣畅中又具含蓄蕴藉之致,读之觉余味无穷。叶燮称“李商隐七绝,寄托深而措辞婉,可空百代”(《原诗》)。
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