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托物寄兴的诗,没有什么艰涩的意象,很清新淡雅,并且浅近直白。诗人借菊花以自比,在诗词中属于香草美人笔法。
首联诗人先描写故园中的菊花淡放的情形,开得并不张扬,而是淡淡的幽然的开放,而且开得那么突然,所以颔联写它就好像是一夜的霜降后从天空坠落一般。写出了菊花高傲的品质,不铺排张扬,但是却内涵丰沛,在单淡然中凸现其品质。
后两句是诗人的托物起兴,以菊花自比。颈联写到多少沦落天涯的文人骚客,估计诗人自己也在内吧,尾联写尽借篱落看秋风,篱落是指篱笆,记的范成大在他的一首诗中提到篱落,“日长篱落无人问”。沦落天涯的文人骚客从这篱笆里面的开放的秋菊中看尽了浓浓衰飒的秋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陶渊明以来,菊花就是隐士、高洁的象征,诗人就是借菊花表现自己的高洁品格。
这是苏轼题在李白画像上的一首诗。这类诗,旧称“像赞”,多应像主或其后人之请,说些颂扬的话。苏轼晚于李白三百多年,在丹元子所出示的李白像上主动题诗,这不是一般的“像赞”,而是诗人在抒发对这位伟大前辈的深刻而独特的理解。前人说苏轼诗“用事博”,这首诗运用典故和比喻,在十四句诗中就把十分复杂的“并庄、屈为心,合儒、仙、侠为气”的李白精神面貌表达得明朗而丰满。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开头两句异峰突起,写出了李白的高尚形象。“天人”是用邯郸淳赞扬曹植的话(见《三国志·魏志·王粲传》裴注引《魏略》),整句是说古来多少才俊之士都已湮没。这里用“天人几何同一沤”来反衬李白的声名永垂。下句从“谪仙”翻出新意,显出李白的卓立不凡。
《新唐书·李白传》载,贺知章读了李白的文章,对他赞叹说:“子,谪仙人也!”后人因称李白为谪仙。但苏轼对此犹不满意,谪降人间,终是凡人,所以翻案说“谪仙非谪乃其游”:人间的李白并非神仙谪降,而是神仙出游。这个美妙的想象和赞誉,比贺知章的“谪仙人”高出一头,李白既不是谪仙,更不是天人,而是远远地超乎两者之上的到处遨游的神仙,因此第三句说“麾斥八极隘九州”。“挥斥八极”,语出《庄子·外篇·田子方》:“夫至人者,上窥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郭象注“挥斥,犹纵放也”。这是说李白遨游天地,放纵八极,那个八极之内的小小的九州在他眼里就显得十分狭窄了。
“化为”两句,用韩愈《双鸟诗》意,又生发出一个奇特的想象。苏轼借此把同时的李白和杜甫喻为天外飞来的双鸟,把他们不朽的诗歌喻为“一鸣一止三千秋”意思是,不知要几千年才出现一个李白、一个杜甫。
李白并不是遨游八极的神仙、天外飞来的神鸟。“麾斥八极隘九州”,只是从空间上比喻李白精神境界的阔大;“一鸣一止三千秋”,也只是从时间上比喻李白诗才的难遇。这些比喻想象,虚而又玄,但恢廓宏远,其“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埃之外”,正是从宏观上为李白立照传神。如此运笔,也是在为下文作铺垫。
“开元”两句是说:遨游的神仙,天外的神鸟,只因见到人间有个开元盛世,才来此稍事勾留;想笼络他多留些时日尚且不可,他难道还肯去乞求什么吗?这么一转,总收以上恢宏的幻境;而李白来到人间,也是王朝的瑞气,国家之大幸,不可以世俗之眼来看待他。全诗十四句,前七句用幻境写李白的精神境界,到此收住。
后七句则着重写李白的蔑视权贵,是全诗的主旨所在。十四句句句用韵,韵随意转,七句换韵,音节颇有特色,这在古体诗中是少见的章法。因此,它曾被人错误地从换韵处割裂为两首诗。
后段以“西望”两句领起,是承前而来。两句本指秦、蜀之间,只有鸟道可通,人难逾越。苏轼化此两句为“西望太白横峨岷”,又引出下句“眼高四海空无人”,是说李白眼高绝顶,雄视四海。
“大儿”句是说李白视天下无人,只和郭子仪、司马子微两人交好。句中的“大儿”、“小儿”,本是东汉末年祢衡的话。这里借来安在李白名下,显得口气很大。这四句连写李白的高视无人,因前七句已铺垫丰厚,所以平平道来,自然熨贴。但它又是在为下文蓄势,警策、高峰都在下两句。
势足气壮,奇峰崛起:“平生不识高将军,手污吾足乃敢瞋!”唐玄宗最宠信的宦官高力士,曾先后被加封为右监门卫将军和骠骑大将军,称高力士为“将军”,以显其权势之盛。相传李白在宫中陪玄宗饮酒,醉后令高力士脱靴,高力士从此怀恨,于是中伤李白。这两句承前而起,托李白的口气说话。这时的李白已不止是一般地轻视高将军,而是声色俱厉、痛加呵斥了。这充分表现了李白对权贵的蔑视,也表现了苏轼对权贵的蔑视。人称李白为“谪仙”,称苏轼为“坡仙”,论气质,论诗,苏轼都最接近李白,苏轼也自认为最理解李白。所以最后一句,是诗人向死去三百年的李白通话。
这首诗中赞颂了李白不同凡响的器质、与杜甫的深挚友谊和名垂千古的艺术成就;赞颂了李白不受名利羁绊和傲岸清介、不可一世的精神面貌。更称扬他能慧眼识拔英雄于危难之中,以及视权贵如粪土的高尚品格。
这篇记从批评世人以己之所好而骄人、笑人的陋习,层层演进,引出对张希元爱好书法却怀才不遇寄予同情,并相信他会以自己的才能在仕途上发挥经世济民的作用,表现了苏轼积极用世的人生观。此文不循常理,不守成规,将一篇普通的记述散文写得纵横开阖,出人意表。
这篇文章一共分为三段,第一段一上来就阔发议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笑”字延伸开来,描述了世人的种种偏见与短识。琴棋书画爱好者们嘲笑那些喜好声色的平庸之辈,但他们又被喜好文章的人嘲笑;而喜好功名的人对好文者同样不以为然,认为他们的文章不过是些酸腐“空言”而已;而这些追求功名的人们,即使能够像刘、项、汤、武一样掌管天下,但是他们竟依然无法避免他人的嘲笑。因为在大隐士许由和大圣人孔子看来,这些功名不过过眼云烟,不值一提。最后以“世之相笑,岂有既乎”为结,说明世间人们的相互嘲笑从来未曾停止。苏轼对这些嘲笑统统给予了否定。
第二段紧承第一段对收藏者的痴情、痴态、痴行进行了进一步的延展和刻画。他们为书画“弃躯忘亲”,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他们为书画“椎心呕血”,连生命都可放弃;他们为书画“剖冢斫棺”,可谓不择手段,用尽心思。但是作者苏轼理解他们,说人世间人们所看重的声色享乐都不足以吸引他们,转移他们的志趣。他们在书画中所得到的精神享受是连他们自己都无以言表的,其他人就更加无法理解他们了。作者强调,不理解并不能成为嘲笑他们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否定他们的根据。他总结说:“人特以己之不好,笑人之好,则过矣。”这不仅批评了那些嘲笑琴棋书画爱好者的人们,更将所有的同类嘲笑给予了归纳否定,依然用“笑”字串连,与上文呼应,文气贯通一气。
从“毗陵人”到“属余为记”为第三段的开端,介绍作记的缘起。这里应该详细地记述、描绘张希元如何爱好书画典籍,珍藏了什么,规模是怎么样的。但是作者仅寥寥数笔,便戛然而止。张希元“家世好书”,其风可追;“所蓄古今人之遗迹至多”,多善可陈;“尽刻诸石,筑室而藏之”,精神之嘉,可予彰表。苏轼以“蜀人”“蜀言”为转接承续,引出对人生道路设计、从业选择的看法。谚语“学书者纸费,学医者人费”的意思是:学习书法绘画的人,要耗费大量的纸张;学医术会因医术未精而伤害他人。谚语虽非名人名言,但是因为其在民间口头传播,有很大影响力。文末,苏轼特别郑重地谆谆告诫张希元:“君知政之费人也甚于医,则愿以余之所言者为鉴。”苏轼对张希元是否希望从政文章并没有明确道出,只是提出了期望和警示——从政非同藏书等个人爱好,关乎芸芸众生的生死祸福,因而需要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表面上看,苏轼对行业、职业的评价不甚明确,观点有些含糊,但这恰恰是对张君明确的提醒,是苏轼的高明之处。因为从政好坏因人而异,关键是个人能否把握掌控问题。提出原则,而不给具体结论,其实是最好的答案。
以“记”的本色而论,本应该写人、写堂,而此篇文章表面看从头到尾全是议论声;但是细品之下,却是无一字不是写人、写堂,无一字不是记其所应记。文章借对世人嘲笑的议论,记述了建堂所遇到的压力、阻挠和困难;借对堂主苦恼劝解的议论,记述了堂主为收藏付出的种种代价、牺牲和精神压力。可谓是句句写堂,句句写人。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